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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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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为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平湖市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打造沪嘉杭优质安全农产品重要来源地。2018年平湖市成功创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2019年平湖市围绕“全面推进金平湖新崛起”总目标,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为高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水平增加绿色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高水平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湖模式”打下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介绍了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和主要经验做法,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1、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平湖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中国西瓜之乡",是国家级商品粮、商品油生产基地、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市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非主产区产粮大市。平湖市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契机,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原则,从“抓基础、强监管、建体系”入手,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健全诚信体系,不断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日趋健全
  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为核心,夯实监管基础,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引擎,进一步完善了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体系,市级层面设立了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托“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市9个镇(街道)农产品监管机构全覆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配好建强三级网格化监管队伍,目前共配备市级监管人员13名、镇级监管员19名、村级协管员83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布局实现“广域布局、无缝覆盖”。建立健全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为龙头、镇街道检测室为支撑、农业企业(基地)检测点为补充、农贸市场检测室为延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于2016年通过资质考核和计量认证。目前平湖市已建成农残快速检测室45家,其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1家、镇街道9家、农贸市场21家、生产配送基地(单位)14家。
  (2)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愈加到位
  以靠实责任倒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与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两大责任”的落地生根,逐步建立起主体自律、政府严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双保险。一方面,平湖市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22号),明确市政府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各司其责,将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全面完善市、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农技推广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各行政村,农业农村局与局属相关科站,层层签订责任状,构建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网。另一方面,实行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市农资经营店、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养殖户均公开承诺,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批发、农贸市场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不断创新
  始终坚持“产”“管”并重,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标准化切实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积极探索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一是实行“追溯+合格证”管理。在健全全市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基础上,将使用农产品合格证与追溯二维码合二为一,实现生产环节与经营环节无缝对接。全市276家“三类主体”建立产地追溯+合格证制度,追溯率达97%,累计开具使用农产品合格证137万张。二是深化农安智慧监管。开发并加快应用“农安平湖—智慧监管APP”,全市649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录入监管库,监管(协管)人员运用“智慧监管APP”实时上传巡查、检测、执法等文字与图片,实现了“五個实时”,即农业主体信息实时监督、巡查数据实时上报、政策依据实时查询、检测数据实时采集、产品质量实时管控。三是开展农资信息化监管。建设完善平湖市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推进农资“两化”与农药购买实名制,目前,全市82家农药经营门店100%安装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100%建立记录购销台账,农药实名制购买实现全覆盖,网上备案农资产品已达2226个,交易记录达100多万条。
  (4)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持续提升
  不断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源头监管,对农产品生产、收储运、屠宰、批发、农贸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监督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100%,建立“三安”联动机制,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100%移送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2017年,平湖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获评“全国农业执法示范窗口”。
  (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加快建设
  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意见(2017-2019)的通知》(平政发〔2017〕49号),农经、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平湖市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业扶持政策的有效联动,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了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损”的社会氛围。实行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制定下发《平湖市农资经营单位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年度诚信农资示范单位评选,对各辖区内农资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动态评定。   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平湖市农产品生产现状仍然是农户分散经营为主,散户普遍存在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资金和技术投入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极大困难。二是外来种植户增多。近年来,受上海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影响,平湖市外来种植户明显增多。而且外来户以种植韭菜、马来头、小青菜产品居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三是规模以下生产主体监管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关于其他一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的认定标准(试行)》(浙农质发〔2017〕10号)中规定,露地蔬菜30亩以上、设施蔬菜10亩以上等为规模户,而现行的“一法一规”只适用于规模以上种养殖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对规模以下生产主体相应处罚依据和力度不足,给监管执法工作增加难度的同时也降低了效力。
  (2)镇村监管仍显乏力
  建立起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体系,镇街道也均按要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监管员和检测员,成立了村级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至村。但是,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挂在镇(街道)农技推广部门,镇(街道)监管检测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大多身兼数职,真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足,特别是村级协管员普遍存在意识不强、专业知识欠缺、综合素质不高的情况,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被动局面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
  (3)共治机制不够健全
  虽然平湖市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探索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体系,通过创新引入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力量,开启“志愿者+”宣传新模式,构建宣传大格局,同时也建立起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处置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共治”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基层群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积极性还不够高,缺乏内生驱动力。全社会共同参与、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亟待健全。
  3、对策措施与建议
  (1)强化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每年制定落实培训计划,明确每名监管员、协管员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培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形成统一的工作标准,促进监管服务均等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扎实有力的监管执法队伍保障和检测技术支撑。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的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主体建立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增强其法律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培训,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大低毒农药推广力度。
  (2)加快农业标准化
  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紧跟农业产业、农产品品种与布局变化,突出肥药双控、绿色防控、品质管控等,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及时制修订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通俗易懂的标准模式图、管控手册等,积极推动标准入户,重点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鼓励农业生产主体实行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提升智慧监管
  加快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和平湖市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优化“农安平湖—智慧监管APP”功能,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数据库建设,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应急处置以及追溯管理等数据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可共享、源头可追溯、数据可定位、风险可防范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网格化管理,按照“市统筹、镇街道管理、村巡查”的工作機制,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入品仓库、生产档案、质量抽检等全流程实时监管,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强化监管员、协管员、农业生产主体“智慧监管”培训,确保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完善追溯体系
  完善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追溯管理制度建设,鼓励生产主体积极运用全程追溯管理。规范农业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等,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管理可追溯、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完善信用机制,科学推进信用科学评价体系建设,根据信用评价情况对生产经营者实行分类监管,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采取公开曝光、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措施,强化失信主体管控。积极探索将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与行政许可、项目扶持和资金奖励相挂钩机制,倒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5)构建共治体系
  建立完善以法治为基石、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坚持宣传先行,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念。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四进”宣传,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更有生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全民战役。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提高民众认知,整合全社会可用力量,共知共建共管共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真正得以保障。
  (作者单位:1.314200浙江省平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314200浙江省平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3.10008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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