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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评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正兰

  摘 要:对西吉县平峰镇下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济进行了评价,从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看,此工程的主要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经济评价;依据
  1 评价内容及依据
  此工程的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中,仅计算能够用货币表示的直接费用和直接效益,对不能用货币表示的费用和效益,将用其它定量或定性表示和描述。在财务评价中,主要从项目水利主管单位和财务角度出发,采用财务价格,分析测算水管单位的财务支出和收入,评价项目财务可行性。
  项目的经济评价依据水利部(1994年)发布的《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在国民经济计算中,社会折现率利用12 %。项目计算期包括建设期、运行期共计15 a,经济计算基准点置于建设期第1年初。
  2 国民经济评价
  2.1 费用计算
  2.1.1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水利建设项目达到设计规模时所需由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以各种方式投入工程的全部建设费用,固定资产残值忽略不计。
  根据规定,国民经济评价采用影子价格,因此,需对计算的工程投资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有:
  ①剔除投资概算中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的费用,主要有计划利润、税金、利息。②按影子价格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和主要设备价格。③按影子工资调整劳动力费用。④以静态投资为基础,调整其基本预备费。
  按照上述调整投资比较繁琐,设计中主要参考区内外同类工程项目的经验,取调整系数为0.95。即调整前工程总投资为586.85万元,调整后为557.51万元,作为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投资。
  2.1.2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包括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购买燃料、材料、备品、备件、支付职工工资等的周转资金。按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0.50 %计算,即该项目流动资金2.79万元。
  2.1.3 年运行费
  项目的年运行费包括工程维修费、工资及福利费、燃料动力费、管理费、其他费等,费用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并参照已建工程的实际运行资料分析确定。
  ①工资及福利费:该工程聘用3名管理人员,报酬按每人每年0.50万元计算,共需1.50万元。
  ②燃料动力费:工程规划年最高日用水量为493.91 m3,年用水量为13.87万m3;现状年最高日用水量为400.94 m3,年用水量为11.26万m3。机井配套175QJ25-208/16型潜水泵1台,功率25 kW,二级扬水配套175QJ20-91/7型潜水泵1台,功率9.20 kW。现状年用电量为16.50万度,规划年用电量为19.90万度。
  经计算,规划年运行费用为16.63万元,现状年运行费用为15.95万元。其计算详见表1。
  2.2 经济效益
  工程效益主要体现在提高健康水平,减少农民医药费支出,节省运水劳力,发展庭院经济等方面。根据调查,项目区现有饮水不安全人口8 716人,改善水质减少疾病等节约的医药费支出按每人每年15元计算,共计节约医药费13.01万元。项目区现有农户1 535户,节约运水劳力按每户每年30工日计算,共节约劳动力4.61万工日,每工日按18.96元计算,则节约运水劳力费用为87.31万元。工程建成后,每年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100.32万元。
  2.3 国民经济评价
  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整体的角度,分析计算项目需要国家付出的代价和对国民经济的净贡献,并以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经济净现值(ENPV)、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等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表示,从而评价项目的经济合理性。根据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效益、费用和净效益编制的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计算得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详见表2。
  从项目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看,平峰镇下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济内部收益率12.80 %>12 %,经济净现值68.80万元>0,经济效益费用比1.16>1.0,说明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3 财务评价
  在国民经济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财务评价,本项目的财务评价主要从工程的供水财务核算角度,采用财务价格,分析测算工程的财务支出和收入,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
  3.1 财务支出
  3.1.1 财务支出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86.8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按557.51万元计算。
  3.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是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的项目,共计投资586.85万元,其中申请国补投资470万元,群众自筹(含投劳折资)116.85万元。
  3.1.3 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供水经营活动,所需要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按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0.50 %计算,即该项目流动资金7.25万元。
  3.1.4 年运行费
  年运行费用计算同国民经济评价,规划年为16.63万元,现状年为15.95万元。
  3.1.5 固定资产折旧费
  供水工程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主要包括水源机井工程、机泵设备及金属设备、供水管道和各类建筑物,计算中参照《规范》SL72-94附录A“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的规定”按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本工程按30年进行折旧,计算得供水工程折旧费为18.58万元。
  3.2 财务收入
  本工程的财务收入主要是水费,水费计算采用《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和管理办法》。经计算,不计入折旧费时水费成本:现状年为1.42元/m3,规划年为1.20元/m3;计入折旧费时水费成本:现状年为3.07元/m3,规划年为2.54元/m3。计算详见表3、4。
  3.3 财务评价
  本工程建成后可解决8 716人(现状人口)的饮水困难,规划年用水量13.87万m3,平均每人年需水量15.91 m3,每人每年需交纳水费19.09元(不计入折旧费),农户完全可以承受;计入折旧费时每人每年需交纳水费40.41元,农户也可以承受。
  4 综合评价
  从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看,平峰镇下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在经济上是合理的。
  从供水成本分析看,供水区所采用的供水水价农户可以承受,能满足水管部门的运行管理要求,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工程建成后,将彻底解决项目区群众的饮水安全,解放农村劳动力,从事经济活动,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水平,使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当地经济建设之中,为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对密切党群关系,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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