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和谐社会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许中伟

  [摘要]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的特点,分析其原因、征兆,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 特点 原因 征兆 对策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素质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决定着未来的走势。因此,全社会都要把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当作重要的事情来抓,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救救孩子”的呼声已喊了很多年了,但未成年人犯罪却日趋严重,犯罪的特点继续向团伙化、低龄化、残忍化、智能化等方面发展。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1、暴力犯罪增长明显。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虽仍以盗窃等居多,但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明显增多,因盗窃抢劫强奸等犯罪而杀人灭迹的混合型案件时有发生。
  2、犯罪团伙化倾向加剧。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去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占犯罪总数的一半以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团伙犯罪极易发展成为黑恶势力,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将是巨大的。
  3、犯罪低龄化特点突出。犯罪低龄化趋势日渐明显,初犯年龄越来越小。过去,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大多在15岁到18岁之间,而现在一些12岁至16岁的孩子也胆大妄为去实施犯罪。
  4、作案手段智能化。随着利用高科技和先进作案工具作案的增多,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逐渐向智能化发展,具体表现在犯罪嫌疑人伪造证件、信用卡,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和盗用他人密码窃取钱财。
  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深刻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和社会原因。
  1、自身素质差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从未成年人自身看,正处于成长时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是非观念不清,哥儿们义气思想严重。通过大量调查分析,未成年人罪犯大多都是因自身素质差最终导致走上犯罪道路的。
  2、缺乏家庭关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家庭的和谐程度,会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重大影响。缺乏必要的家庭温暖或家庭不幸福,极有可能使孩子产生心理阴影,发生性格扭曲,走上犯罪道路。
  3、学校教育不妥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首先,很多学校一味追求升学率,只重视应考科目,对法律知识、思想品德重视不够;其次,学校监管力度不够,学生课外的事不过问,对学生的监管存在真空。再次,校园文化滞后,有些学生受不健康思想的影响,很容易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4、不良社会影响也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社会上一些不良因素极易使心理发育尚不成熟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如现实中不少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为赢利而向未成年人兜售黄色书刊、录像、光盘文化垃圾等等。
  三、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征兆
  未成年人犯罪有一个发展过程。特别是初犯之前,总有一些明显的外部表现,也就是犯罪的征兆。如果能明察秋毫及时进行教育,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未成年人犯罪有哪些征兆呢? 1、对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滑。2、经常迟到、旷课,厌恶学校生活。3、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加强以下工作:
  1、提高未成年人自身素质是关键。培养孩子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帮助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掌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技巧,对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意义重大。
  2、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是重点。努力提高家庭精神生活质量,从自身做起,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子女当好表率;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发扬家庭民主,反对家庭暴力;掌握子女的思想动态,做好疏导工作。
  3、加强学校素质教育是根本。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逐步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增加法律知识、思想品德课程的比例;针对学生心理不成熟、认识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等特点,因人施教,全面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尝试通过聘请“法制校长”、开展法制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加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
  4、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坚决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活动场所;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而且是事关国家、民族前途和未来的大事。因此,动员全社会力量都来关心、教育、保护未成年人,都来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夏志芳.剖析青少年犯罪心理遏止青少年犯罪产生.
  [2]庞呈军,管明智.“墙上阵地”与“空中课堂”.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529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