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基层教师的促进作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2011年年底,人社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由各省(区)遴选2~3个地级市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我省于2012年年初在大理州、玉溪市、临沧市三个地区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中,云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首次产生了正高级教师,从职称级别的角度相当于教授;全省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首次产生了副高级教师,而原来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的最高级别仅只到中职。
  近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全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云南广大教师对改革的全面实施充满期待。本期我们邀请了三位教育工作者参与讨论,就如何落实好这项重大利好政策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当前,教师职称的高低,不仅是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同,也直接决定了教师收入的多寡,教师要有更高的收入,就必须晋级职称。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改革,不仅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评价机制的需要,而且是加快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成长环境,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推动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改革主要突出以下特点:一是制度创新。改革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统一了自1986年以来一直施行的中、小学两大职称系列,首次设置了正高级职称,从制度框架、评审标准、评价机制等方面对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了整体设计。二是科学公正。改革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着力提高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评价机制的公信力,把激励教师长期从教、引导教师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转变职能。政府部门主要是建立制度、制定标准、结构比例控制和监督检查,真正把职称评审权交到评委会,把聘用权交到学校。这次改革的全面推开,主要目的是为了破解过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聘任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的教师专业职务评聘新机制。
  此次改革的亮点在于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设置了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创新评价机制等,使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同样的职业发展空间,使中小学教师职称与大学教师职称形成一定的对等性,充分体现对中小学教师独立的专业地位的尊重。新的职称评定更重师德看实绩,更加接地气。从教师职称评审实绩评分参考项目上看到,职称评审除了常见的专业资历、课时量、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之外,还涉及教学比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指导青年教师情况以及支教和农村任教经历等项目,这也符合国务院关于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的规定。同时,这几年在进行职称评审时,有关论文的考核比重逐步在降低,文章的形式和内容也更加多样化,如教例评析、案例分析、教学小课题研究、教后记、教学心得、教案设计等,也更加看重一些联系教学实际的文章,这些内容同样被纳入考核范围之内。目前这种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的提法十分接地气。这次职称改革新政策无疑为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带来了福音。
  改革意见中,中小学教师职务将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打通了中小学职务序列,为教师在各学段之间流动突破了职称上的障碍。同时,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旨在推进城乡之间、各学段之间师资力量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缓解评聘矛盾。
  从长远看,随着政策的实施,为更多的具有较高职称的教师由城市学校向农村学校、由优秀教师集中的学校向相对薄弱学校流动提供了动力,也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基础教育。这对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将发挥历史性的影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15133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