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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仪式与法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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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司法仪式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而司法仪式对法律信仰的强化作用已形成了普遍的共识。本文试图在探究宗教仪式、司法仪式的内涵的基础上探究其对构建法律信仰的意义和措施。
  【关键词】宗教仪式;司法仪式;法律信仰
  一、宗教仪式与司法仪式及法律信仰的关系
  在宗教徒的宗教理念当中,仪式被视为沟通世俗世界和神圣世界的一道“门槛”。“门槛”的一端是由世俗生活构成的世俗世界,另一端是上帝和诸神居住的神圣世界。“正是在这种让人捉摸不透的地方,两个世界得以沟通;也正是这个地方,是世俗世界得以过渡到神圣世界的通道。”宗教信仰是宗教仪式的灵魂,人们正是在仪式的表象和表演中,特别是在仪式的不断重复中,领悟教义真谛.强化内心信仰的。宗教仪式是实现宗教信仰的一种途径。司法仪式是指在司法活动中全体参加者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形式。在西方的法律传统中,宗教在法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律带有宗教崇拜般的色彩,而宗教仪式又是构建宗教信仰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类似宗教仪式般的司法仪式,在西方法律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显得尤为突出,它在构建或强化民众的法律信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伯尔曼就曾经对法律与宗教共同具有要素做了精辟地概括,即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等四个要素。而仪式是法律与宗教的超理性价值联系与沟通的首要方式。他断言:“法律像宗教一样源于一种公开仪式。这种仪式一旦终止,法律便失去生命力。宗教、司法仪式与法律信仰,在西方这种神话般的文化境域中,被契合的天衣无缝。
  二、我国司法仪式和法律信仰的契合路径分析
  (一)增强法律职业者执行司法仪式的动力。法律职业者特别是法官是司法仪式的实际操作者,司法仪式能不能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开展,司法仪式效果的好坏直接反映在法律职业者对司法仪式的态度上。要提高社会民众对司法仪式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首先要提高法律职业者对司法仪式的认同感和法律信仰。应将司法仪式的执行情况纳入到法律职业者的工作考评之中,对于落实司法仪式情况好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奖励,反之,给予相应的惩诫。使司法仪式从“软指标”变成“硬任务”,在一次次司法仪式的强化中。增强法律职业者对司法仪式的认同感。逐步树立法律信仰,明晰司法仪式对司法权威建立的重大作用,最终变被动的视司法仪式为“义务”为主动的接受司法仪式为“权利”。
  (二)实现司法仪式由具象性向象征性。在西方宗教文化的渲染下。蒙目女神”一直以来是西方司法制度的象征,它的雕塑经常出现在西方的法院建筑上或法庭的布置之中。她一只手拿着宝剑,象征着权威.一只手拿着天平,象征着公平。她的眼睛闭合或用布蒙上,象征着一视同仁,不先人为主。正是因为该象征物取材于宗教神学,同时又契合了法律内在品质,才将其保留至今。而在中国。古体的。法”字写作“渡”就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体现。。渡”由水、窟、去三部分组成。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渡”,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麝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组成。渡”的三个部分各代表了一定的意义:。水”表示公平.执法要能做到像水一样平,公平了才可能是公正的;麝,是一种像牛一样的独角神兽,生性正直,能分辨是非,并用独角去触无理者,是断案法官秉公断案主持正义的得力帮手;去是离开,表示无理者被驱逐。正义得到了伸张。传说古时法官判案,让原告、被告站在法庭上,然后牵出独角兽,独角兽会用独角直顶无理方,立判谁是谁非。在古时法官案上都摆放着一个独角兽的雕刻品,象征着法的公正与尊严。从这一意义来说,古体的法字以及獬豸产生于中国传统社会,体现了中国人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因此,它完全可以作为象征物置于中国的法院之中。
  (三)加强社会民众法律信仰的培养。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指明了法律信仰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惟地位。中两方法律文化有较大差异,西方的司法仪式直接借鉴于宗教仪式,天然地带有一种虔诚的宗教信仰,所以,很容易将虔诚的宗教信仰转变为忠实的法律信仰。而中国古代司法仪式是与伦理教化紧密结合的,中国人的信仰在实用主义观念支配下表现出多元化。带有强烈的功利性.宗教始终没有在人们的精神世界中占据主要地位。宗教信仰对中国人法律信仰的建立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也不可能再借助宗教信仰来建立法律信仰。中国人信仰选择上的“功利性”决定了在法律信仰的培养上必须以实际利益作为引导。当民众认识到其权益将由法律给予最充分保护的时候,自然会选择运用法律维护合法利益,将司法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手段。目前,随着中国社会逐步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变,人们越来越多地选择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的现实已经证明了法律信仰建立的可行性。另外.可以通过深入、常态化的法制教育增长公民的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素养,最终建立起法律信仰。
  司法仪式与法律信仰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法律信仰、法律精神是法律的本质内容,它是抽象且无形的,必须借助于司法仪式才能外在化和具体化,同时司法仪式也是受法律信仰来指导。司法仪式只有符合了特定的文化背景,方能实现与法律信仰的理想契合。“法律只有被信仰才不会退化成僵死的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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