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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办学的困境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徐玉侠

  [摘  要]企业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辅助力量,在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章以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首先分析了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中存在的困境,如企业参与程度不高、合作办学流于表面、校企合作无法深入、外部合作环境不佳等;然后就如何突破当前校企合作办学的困境提出了相应对策,包括坚持互惠性的合作原则、采用多元化的合作方式、构建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打造优良化的合作环境等,以期为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参与程度日渐加深,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全方位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受此影响,我国外贸人才的需求量激增,开设国际贸易专业的院校也在不断增加。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是我国培养应用型外贸人才的摇篮,受职业教育属性的限制,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与本科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常规的办学模式根本无法满足应用型外贸人才培养的目标。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教育的热点,依托校企合作,不仅可以丰富国际贸易专业的办学主体,还能增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对企业储备人才、提高学校社会声誉有着积极的意义。[1]
  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办学的困境
  1.企业参与程度不高
  校企合作办学以学校、企业的共同参与和有效合作为前提,双方的参与意愿及投入程度对合作办学的效果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从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办学的现状来看,企业在合作办学中普遍存在参与度不高的问题,导致合作办学长期停留在提供实习岗位的浅层次合作中。这一现象主要和以下两个因素有关:首先,校企合作存在受惠不均的现象,参与主体之一的企业从校企合作办学中获得的好处非常有限,弱化了企业的参与热情。[2]其次,外贸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具有较多的商业机密,如外贸商品的价格信息、客户信息等,因此,外贸企业在校企合作办学中存在较多顾虑,即便招收实习生,也不会让其过多地参与正式业务。
  2.合作办学流于表面
  校企合作办学是职业院校提高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路径。随着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合作办学的模式也日益多元化,紧扣时代发展的步伐及人才培养需要,创新合作办学模式已成为职业院校提高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效率的客观需要。[3]但是,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创新度还不够,合作办学模式仍停留在传统的提供实习岗位上。校企建立合作关系后,企业仅向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提供假期实习及毕业顶岗实习的机会,至于其他深层次的合作则付之阙如或未能有效开展。
  3.校企合作机制欠缺
  现阶段,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的校企合作办学多以校企间的人际关系为基础,使校企合作缺乏稳定性,由此带来的结果便是合作办学项目周期较短,甚至仅有一年,极大地降低了合作效率。合作机制的欠缺是校企合作办学无法深入的主要因素,如欠缺利益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等。利益机制是指确保职业院校、企业能从校企合作中受益的机制。利益机制的欠缺进一步加剧了校企合作办学中受惠不均的问题,影响了校企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开展;激励機制不足会使校企合作中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约束机制的欠缺则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有序性。
  4.外部合作环境不佳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中不仅存在严重的内部问题,还面临着外部环境不佳的困境。首先,校企合作办学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虽然各界均鼓励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但多以舆论宣传的方式予以支持,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未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导致校企合作缺乏可靠依据;[4]其次,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扶持力度偏低。校企合作对企业而言,投入要高于收获,因此,政府应建立补偿机制,以税收减免等方式来维系企业合作意愿。
  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办学的对策
  1.坚持互惠性合作原则
  从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的现状来看,企业参与积极性低是最为严峻的问题,而职业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受惠不均则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双方的合作必须坚持互惠性原则,使职业院校与企业均能从校企合作中获得利益。首先,明确自身定位。职业院校与企业属于不同的组织,在人才培养中有着不同的任务。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中要明确自身定位,合理划分院校与企业的育人职责。其次,充分发掘优势。职业院校要利用好自身在学术研究及理论普及中的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而企业则应具备社会责任意识,与高校开展深入合作,为培养国际贸易专业人才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并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参与高校的双创基地建设。最后,尊重对方利益。合作是相互的,当前,学校是校企合作的主要受益方,而企业的合法权益却未能得到有效保障,致使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对此,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一方面要发挥好智力资源优势,积极推动产学研融合,为企业国际贸易业务的开展,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支持;另一方面,要接受企业的委托进修,向企业管理人员开展现代国际贸易讲座,将国际贸易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传递给企业。[5]互惠性合作原则能为校企合作的常态化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采用多元化的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单一不仅影响了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而且还限制了校企合作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无法全面发挥学校、企业各自的优势。因此,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在与企业的合作中要采用多元化合作方式,循序渐进地加深校企合作的程度,从初期的表层化合作向深层合作延伸。比如,共建实习基地。在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中,真实的工作情境是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实践素养的有效保障。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要与相关企业共建合作基地,使实践基地成为校内教育的延伸与补充,为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层次多元的实习机会,克服以往实习活动流于形式的现象。另外,实习基地也能为企业培新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校企合作还可以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这是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下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6]在该模式下,企业从职业教育的辅助者转变为联合教育者,会深入介入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内容的制订与实施中,同时,企业也能从职业院校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为其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此外,人力资源流动也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形式,企业的高素质员工可以当学生的第二导师,让学生学习更多的实践经验;而职业院校的教职人员同样可以成为企业内部培训的参与者,使智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地开发与利用。   3.构建常态化的合作机制
  尽管校企合作已在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和企业中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受常态化合作机制欠缺的影响,双方合作多为暂时性,甚至是一次性的,严重降低了校企合作的育人效果。以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国际贸易专业与企业的合作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无法实现预期的合作目标。因此,必须构建常态化的合作机制,使双方的合作从一次性向持续性转变。首先,以利益机制为导向。利益不均是制约企业合作意愿的根本原因,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在校企合作中既要谋求自身利益,也要顾及企业的合理诉求,让双方共同利益成为合作的基石,突破基于人际关系合作的局限性。其次,以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一方面要与合作企业洽谈形成完善的激励机制,以价值规律、政策扶持等为保障,不断释放双方合作的潜能;另一方面要与企业遵循相应的外部约束条件,包括相关法律政策及社会道德等。最后,以情感机制为纽带。[7]情感是维系校企合作的辅助性因素,在中国人情社会的大环境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要让企业得到重视感、尊重感,如及时向企业发布涉及学校内部管理、教学的重大调整计划,密切关注企业的发展动态等。学校领导层也要与企业负责人建立密切联系,如节日慰问等。
  4.打造优良的合作环境
  优良的外部环境是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的先决条件,而合作环境欠缺也是当前制约校企合作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必须将打造优良的外部环境作为校企合作的重点。地方政府要扮演好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中间人”角色,从培养区域高素质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校企合作的发展。首先,注重政策引导。现阶段,政府对校企合作多停留在舆论引导层面,对企业缺乏约束,无法保障校企合作的有效开展。政府应出台健全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提升校企合作的制度化水平,改善校企合作的环境。其次,加大扶持力度。相对于学校而言,当前合作环境下企业受益较少,且存在不稳定性,故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普遍偏低。为了改变这一现象,政府要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如在校企合作中达到某些指标的企业可享财政扶持或税收减免的优惠,提高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受益水平。最后,為企业授以社会荣誉。激励不足是导致企业校企合作参与度不高的重要因素,政府要加强对校企合作相关工作的考察,从校企合作形式、内容、效果等角度开展,以科学的流程及完善的指标对合作企业进行全面考察,向合作效果显著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授以其“校企合作优秀企业”称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8]
  结  语
  校企合作无论对学校,抑或对企业,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是职业院校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路径。但从当前校企合作的现状来看,企业的合作意愿并不高,特别是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市场拓展,这就导致了高校无法和企业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因此,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校企合作的发展;学校也要转变思维,坚持互惠性合作原则,积极与企业联系,采用多元化的合作方式,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刘红燕:《高职国际贸易专业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探索》,《职教论坛》2009年第8期,第44-46页。
  [2]胡雪莲:《校企合作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例》,《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34期,第292页。
  [3]李悦:《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探讨》,《教育教学论坛》2015年第35期,第67-68页。
  [4]芮正茂、李菁:《校企合作下高职课程实施项目教学法探讨——以〈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为例》,《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4期,第33-35页。
  [5]韩爱群:《高等职业教育校企联合办学模式研究》,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05。
  [6]张晓燕:《高职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校企合作的探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9卷第1期,第60-65页。
  [7]陈芹:《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困境与对策探讨》,学位论文,西南大学,2009。
  [8]周惠娟:《高职国际贸易专业校企合作建设的思考》,《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年第25卷第3期,第26-28页。
  作者单位: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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