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章婷 马燕 黄薇

  摘要: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空巢老人现象日益凸现。再加上突如其来的大地震,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四川民族地区的农村空巢老人带来了经济和心灵的重大创伤。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应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本文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调查,对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改善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空巢老人;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2-0072-02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收入差距不断被拉大,出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为了获得更好的学习和就业机会,大批四川少数民族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向大城市迁移,再加上地震中不幸牺牲的青年,导致了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空巢老人现象十分突出。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当地的稳定,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将对未来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产生不利影响。所以解决好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使之老有所养,不仅解决了青年一代外出的后顾之忧,而且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也对我国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相关概念及特点
  (一)空巢老人的涵义及发展趋势
  空巢老人是指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种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其中“空巢老人”现象尤其引人关注。2012年10月29日,首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介绍,空巢老人比例持续上涨,到2050年,我国临终无子女的老年人将达到7900万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占54%以上。空巢老人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成了当今社会的焦点问题。而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位于落后的西部农村,又遭受过地震的重创,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他们的养老问题更应该得到重视。
  (二)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的特点
  为了解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空巢老人的特点,本课题组走访了受灾比较严重的北川羌族自治县的安昌镇和桃龙藏族乡。将调查情况与近年来该地区人口统计情况结合进行分析,总结出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空巢老人的四个特点:一是高龄老人多。调查区域的老龄化的速度和规模逐年增长,特别是空巢高龄老人人数增加很快。二是经济能力弱。在所调查的空巢老人群体中只有极少数老人有独立经济能力,大多数老人必须从事劳动或依靠子女维持生计。三是养老模式单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逐渐瓦解,而新的养老模式并没有形成,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四是保障能力弱。虽然调查地区全面实现了新农合,但老年人一旦生病(或其他不测事件),新农合发挥的作用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二、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经济供给
  在养老的经济供给问题上,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们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大地震把北川羌族自治县移为平地,也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空巢老人仅有的一些财产也化为乌有。而且,近些年来,随着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外来文化对本地文化的冲击很大,传统文化中的孝文化也渐渐在年轻人一代中淡化。再者,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也大大的增加了子女赡养老人的经济压力。
  (二)缺少生活照料
  随着空巢老人年龄的增大,其对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在逐年增加,而子女或外出或因地震因地震失去生命,使得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得不到满足。学者孙娟鹃认为,成年子女的外出,使得老人不仅要承担繁重的田地和日常生活劳动,还要义务承担起照看孙辈的重任。在某种意义上,许多空巢老人正在由过去的照料接受者转变为对孙辈们的照料提供者。胡强强认为,无论邻居还是农村基层组织对空巢老人的帮扶作用都十分有限。空巢老人,尤其是高龄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起居照料存在着较大的缺位。
  (三)缺失精神慰藉
  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不仅包括良好的物质生活和周到的照料,也还包括精神层面的需求。但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精神上普遍存在孤独寂寞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空巢老人身体机能每况愈下,对子女的依赖日增,而子女要么长期在,要么在地震死亡,还有的本来就无无儿无女,使得空巢老人得不到这方面的满足。此外,在调查中发现,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基层组织很少为老人举办社区活动,空巢老人的生活很单调,精神和情感上得不到适当的抚慰或疏导,因而孤寂感难以排除。
  三、如何解决四川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空巢老人养老问题
  (一)努力提升少数民族地震灾区的经济实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强大的经济支撑是解决养老难题的首要因素。养老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又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的。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难题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当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较低。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当地的农村经济,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壮大农民经济实力,才能为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
  (二)大力发展家庭养老的新型模式
  中国的孝文化历经几千年,家庭养老一直是备受推崇的养老模式。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经历了大地震后,有的失去亲人,精神上备受刺激;有的自身也在大地震中受伤或致残。这些都特别需要家庭来提供温暖,给予照顾,让老人及时消除心理阴影,安度晚年。各级政府要大力提倡敬老爱老养老之风,努力使“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子女应承担的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得以真正落实。诚然,我们所强调的家庭养老,其主要内涵是指在养老形式日趋多元化的今天,不能简单地将“居家养老”看作是家庭养老,或者把“敬老院养老”当作是社会养老,因为这两者之间仅仅是养老地点的差异,养老的支持来源才是根本。在子女恪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分而不离”也是一种值得重视的家庭养老新模式,但要鼓励分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帮助父母做些家务,加强感情交流。   (三)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农村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有利于优化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更应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政府应当努力承担起解决养老难题的责任,努力增加灾区农民收入,增加对灾区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资金投入,不断推进全覆盖的养老保险政策,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改变目前养老保障城乡差距过大的局面。此外,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制显得尤为重要。要解决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供养和医疗服务问题,需要不断提高灾区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逐步建立一个多层次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有机衔接的“四层次”保障体系。第一层次是完全由政府出资的最低保障部分,第二层次是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基础保障部分,第三层次是集体和个人作为主要出资人的强制性补充保障部分,第四层次是个人与家庭作为主要出资人的自愿性补充保障部分。
  (四)努力搭建老人互帮互助平台
  除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外,老人之间建立互帮互助的帮扶平台也是解决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良方之一。我们应当鼓励老年人在养老中的自立和互助,积极发挥老人自身的能力和作用。老年人中的大多数,尤其是低龄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经济能够独立,完全可以自我养老。同时政府还应当积极引导他们为高龄老人服务,并提供一些劳务费,激发他们的服务热情。我们应该鼓励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健康老人帮助患病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强的老人帮助自理能力弱的老人。这样不仅充分发挥了不同年龄层次老年人的价值,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轻家庭、社会和政府的养老负担。此外,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老龄组织,要建立起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档案,组织志愿者、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解决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要加强老年文化场所建设,大力倡导和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等服务,使空巢老人更多地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养老问题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少数民族地震灾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既存在与其他地区的共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性。只有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构建以家庭保障为主、社会养老为辅、自我保障为补充的养老模式,才能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才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解除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孙国军)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53706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