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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鲁迅先生怎样修改语言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毛荣富

  现在学生练习写作,往往没有“语言修改”这一重要环节,而许多文章大家对语言的修改却都是极为重视的,正如刘勰所说:“古来文才,异世争驱,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纤密,而虑动难圆,鲜无瑕病。”愈是文章写得好的人,愈是爱琢磨语言、打磨语言。作为思想家、文学家的鲁迅先生就是这样。看看他在语言上那份精细缜密的功夫,那种较真的劲儿,真让我们这些学习写作的人深感汗颜。下面仅以收入中学语文课本的鲁迅作品为例,让我们看看他是怎样修改语言的,这对我们也许不无裨益。
  
  一、更换词语――使表达更趋准确严密
  
  ①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故乡》)
  初稿:“许多”为“几枝”。
  ②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初稿:“后窍”为“后身”。
  ③我是正在这一夜回到我的故乡鲁镇的。(《祝福》)
  初稿:“回到”为“经过”。
  ④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两边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时候的馒头。(《药》)
  初稿:“阔人”为“富翁”。
  只要把初稿中的词语与后来更换的词相比较,就不难发现这样的修改很有必要,堪称“妙笔”。比如句①中,“许多”比“几枝”枯草的断茎要更能说明“老屋”之“老”,易主也就在所难免,而且这样一改,便有了一种萧瑟之感。句②是一个很形象的句子,把“后身”改为“后窍”,大概念换成了小概念,方位更为精确。句③把“经过”改为“回到”,是有道理的,因为小说中的“我”是在送灶“这一夜”抵达鲁镇的,然后又住了两天,直到终了,“我”都不曾离开过鲁镇,所以用“经过” 显然不妥,说是“回到”倒是对了,因为故乡鲁镇是“我”行程的目的地而非途经之地。句④把“富翁”改为“阔人”,两者看似相同,却有差别,“富翁”只是有钱,但若为守财奴,是不会摆阔的,更不至于有“层层叠叠”的馒头。能够举行祝寿盛典的,当然是阔人,包括了那些未必是“富翁”却喜好大摆其阔的人。
  明人徐师曾说:“语欲妥帖,故字必推敲。盖一字之瑕,足以为玷;片言之类,并弃其余。”所以,选换更恰当、更准确的词语是语言修改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词语的改动完全是建立在对人情物理更清楚、更周到、更深刻的思考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有人喜欢把对文辞的最后修改称为“润色”,其实,更准确的说法应是“去疵”。个别字词的更换,有时也会影响全篇。上面句③中的“回到”故乡鲁镇,给人一种游子归乡的亲切感,但文后又说“无论如何,我明天决计要走了”,可见在故乡的所见所闻已令“我”产生一种想逃离的感觉,这便和开头的“回到”有了一种呼应,故乡在“我”心目中已变得如牢狱一般。句①的修改虽是有关景物的,但把“几枝”枯草改为“许多”,有了一种视觉冲击力,渲染出一种悲凉的气氛,给予离家二十余年之后从相隔两千余里的异地他乡归来的“我”以强烈的刺激。
  
  二、增补词语――使语言的内涵更趋丰富深邃
  
  ⑤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件小事》)
  初稿:没有“一早”二字。
  ⑥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少短衣帮,大抵没有这么阔绰。
  初稿:没有“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到一样荤菜”这一假设复句。
  ⑦……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
  初稿:没有“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支烟”这一句。
  句⑤中增加了“一早”二字,使时间更加明确,同时也增强了下面“一路几乎遇不见人”一句的真实性,而且还令读者自然地想到车夫一定比“我更早,其生计问题也一定更为严重。”
  句⑥在初稿的基础上添补了一个句子,使得下文所说的“这样阔绰”的意思由原来的“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又增加了一层――“买到一样荤菜”,这就更衬托出“短衣帮”只能喝酒而无下酒物的寒碜,而且还意味着“长衫主顾”们的下酒菜不再仅仅是茴香豆之类了。
  句⑦中补的虽说只有14个字,却突出了藤野先生给“我”的鼓舞之大,整个句子的语气也显得比较舒缓,“点上一支烟”似是闲笔,却有了一种从容的气度,也增添了一种情致。
  鲁迅先生修改文字,增添的部分要大大超过删削的部分。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大概和他幼年习读母语是从文言开始的有关,而简练有余、严密周至不足的文言对其行文是有影响的,以至于有些该写足的地方被带过了,甚至有些遗漏出现而造成表述的不够完满,这些正是鲁迅先生认真检查的地方。从上述几例可以看出,增补的文字即使不多,却也有着很好的效果。
  
  三、调整词素和词语的前后次序――使语言表达更合乎逻辑和清理
  
  ⑧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社戏》)
  初稿:“天明”为“明天”。
  ⑨寻来寻去寻到山岙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祝福》)
  初稿:“一只他的”为“他的一只”。
  ⑩独有这么一件小事,却总是浮现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初稿:“勇气和希望”为“希望和勇气”。
  句⑧把原先的“明天”改为“天明”是对的,因为说唱到“明天”,不知是明天的什么时候,改为“天明”就很明确,而且在孩子们的感觉中,“唱到天明”就是唱了通宵,这个时间是够长的了。
  句⑨中“一只他的小鞋”和初稿中的“他的一只小鞋”两者看似无甚差异,其实不同。去找阿毛的人必定先看到“一只”,而后再确认是“他的”,如说是“他的一只小鞋”,则是常规情形下的叙述,不符合文中“找”的特定情境。
  句⑩中的调换是依生活逻辑而来的。因为一个人先有“自新”的勇气,而后才能有对未来的“希望”。
  本文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鲁迅先生是怎样修改语言的,但我们所学到的,应该远不止是几种修改语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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