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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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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研究采用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对某未成年管教所的756名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进行测评。研究结果显示,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的暴力性特征显著;社会支持得分低于普通男性中学生;社会支持得分与之家庭结构和留守经历呈负相关。该研究旨在了解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该支持系统与家庭的关系,以期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
   有关社会支持(Social support)的研究最早来自社会学。19世纪法国社会学家Durkleim发现社会关系网络的紧密程度与自杀有关[ Durkleim.E.Suicide:A Sociological Study,New York,Frees Press,1950.)Atchley(1985)]。他认为,“社会支持是人们赖以满足他们的社会、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家庭、朋友和社会机构的汇总”[ Atehley,R.C.Social force and aging.Califonia.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1985:151.]。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经历着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巨变。在这个阶段,他们的社交场所由家庭和学校逐步向社会转移。从随着青少年的社会关系网络出现的新变化,生活中重要他人从父母、教师扩大到同伴。因此社会支持感作为个体对其人际关系密切程度及质量的一种认知评价,是青年适应的重要影响因素。由于个体认知和环境等因素影响,不同个体对这种资源的利用不尽相同,社会支持在个体应对中发挥的作用也有所不同。许多研究表明,社会支持的缺乏和社会支持系统的缺陷是青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其中国内学者林顺利认为,社会支持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一种社会行为, 直接关系着这一群体的生存及发展[ 林顺利、孟亚男:《国内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述评》,载《社会工作理论探索》2009年第11期。]。并且实证研究表明,社会支持与弱势群体犯罪生成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社会支持缺乏是引发其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 汪明亮:《以一种积极的刑事政策预防弱势群体犯罪―― 基于西方社会支持理论的分析》,载《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因此,本研究通过对某未成年管教所的756名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进行调查研究,该研究旨在了解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系统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分析该支持系统与家庭的关系,以期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对象来自某未成年管教所的756名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该群体的平均年龄为17.45岁,其中最小的服刑人员为14岁,最大的为25岁。
  (二)研究方法
   对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测量选用肖水源1986年编制的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ocail support Requirement seale,以下简称SSRS),它包括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对支持的利用度三个分量表,既可分别计分,又可计算总分。考虑到服刑人员的实际情况,依据李艺敏等人的做法,对量表中的一些项目进行了修改。例如将第4题中的“同事”改为“同学或同伴”,第5题中的夫妻、儿女两栏删去了,第6题和第7题中的“配偶”改为“父母”。这些问卷由监狱干警统一发放,在限定的时间内收回(15分钟)。其中发放756份问卷,回收756份问卷,其中无效问卷为38,有效问卷为718份,有效回收率为94.97%。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处理。
  二、结果与分析
  (一)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
  被试的文化水平基本上都在中学以下,其中文盲的有13人,占总人数的1.9%;小学文化的有225人,占总人数的31.3%;初中文化的有454人,占总人数的63.3%;高中文化的有25人,占总人数的3.5%,详见表2-1。
  这些服刑人员中犯罪类型有很多种,主要集中以下几种,其中所占比率最多的是“抢劫罪”,共计388人,占总被试人数的54%;第二多的犯罪类型是“故意伤害罪”,共88人,占总被试人数的12.3%;其次是“盗窃罪”,63人,占被试总人数的8.8%;“故意杀人”有49人,占被试总人数的6.8%;“强奸”有38人,占被试总人数的5.3%;还有“放火、打架斗殴”等其他犯罪类型的有92人,占总人数的12.8%(见表2-2),这说明青少年犯罪的类型多以暴力型犯罪为主。
   (二)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与普通中学生的比较
   通过对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的总分和三个维度进行检验,发现与相同年龄的普通中学生相比较有差异性。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总分为30.38±7.47,普通男性中学生的社会支持总分为34.15±7.41[ 邵淑娟:《中学生自尊与社会支持的影响因素及相关研究》,载《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年第1期,第77-79页。]。此外,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主观支持、客观支持和可利用支持的得分都明显低于普通男性中学生[ 孔令艳:《中学生社会支持和学校归属感的相关研究》,载《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0年第4期,第451-452页。]。见表2-3
  (三)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家庭结构与留守经历分析
   通过对被试的家庭结构了解,拥有完整的家庭的被试有442人,占总人数的61.6%;家庭结构不完整的被试有276人,占总人数的38.4%。在被试群体里,有超过1/3的被试家庭结构不完整。
  通过对被试的留守经历了解,发现其中有255人曾经有留守经历,占总人数的35.5%;有463人没有留守经历,占总人数的64.5%。在被试群体中,有超过1/3的被试有过留守经历(见表2-5)   将家庭结构分为完整和不完整,作为社会支持的变量进行相关性研究,发现家庭结构不完整的被试社会支持得分偏低,通过相关性研究发现家庭结构与社会支持得分呈显著负相关(P<0.1)。同时,将有无留守经历作为社会支持的变量进行相关性研究,发现有留守经历的被试社会支持得分偏低,通过相关性研究发现留守经历与社会支持得分也呈显著负相关(见表2-6)。
  同时我们将家庭结构与留守经历的数据进行相关性研究发现,两者存在显著相关(p=0.353**),这表明家庭结构与留守经历呈负相关。
  三、结论
  (一)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犯罪类型的暴力性特征显著。
  (二)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低于普通男性中学生。
  (三)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得分与之家庭结构和留守经历呈负相关。
  四、建议
   随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逐渐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方面,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密切配合共同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一)加强家庭预防
  从本研究数据和结论中我们不难看出,家庭结构有问题及留守经历对青少年犯罪是有极其显著的相关性的。家庭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为重要的环境,直接影响和造就青少年个体的能力、个性、人生观、价值观等各方面的发展,因此青少年犯罪预防首先要从家庭预防着手。犯罪学者经统计调查认为,某种形式的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行为或家庭环境是预测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风险指标[ Oshikawa,H.,Prevention as Cumulative Protection:Effects of family support and education on chronic delinquency and its risks, in Psychological Bulletin(1994),Vol.115,pp.28-54.]。
  首先要倡导完整的家庭结构。中国这几年的离婚离逐年升高,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结构的完整。我们通过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有超过1/3的青少年服刑人员家庭结构有问题,而家庭结构有问题的青少年面临着被留守的可能性就增大。表2-3可以得出,家庭结构不完整的男性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社会支持得分明显低于普通男高中生的分数,家庭结构有可能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之一。其次,注重亲子关系的和谐。很多家庭虽然结构完整,却面临着亲子关系不和谐的问题。青少年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不可避免地经历着生理和心理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最需要父母的理解和支持,很多父母不注重与子女的沟通和交流而导致青少年叛逆和逆反,容易导致青少年过早脱离家庭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子之一。美国教授卢波尔(Rulf Leober)把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父母不良养育因素区分四种不同的类型,父母疏忽、父母与子女的冲突、家庭分裂等都是青少年犯罪的风险因素,而其中父母的疏忽是最重要的一项预测青少年犯罪的指标[ Loeber,R.& Stouthamer-Loeber,M.,Loeber,R.& Stouthamer-Loeber,M.,Family Factors as Correlates and Predictors of Juvenile Conduct Problems and Delinquenc’,in Crime and Justice:An Annual Review of Research(1986),vol.7,eds M.Tonry&N.Morri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pp.29-149.]。总而言之,家庭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责任重大,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条件。
  (二)注重校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青少年时期有较长的时间在学校度过,而且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人和教育人的场所,我们应该注重学校教育主阵地的地位,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积极作用。
   首先,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处于人生观和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期,应该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对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发放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参观法制宣传教育展板和普法书画展览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在校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青少年的的法治观念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注重道德品质的教育。道德品质,是指个体以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为依据,在一系列的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 张大均:《教育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道德品质是一个人遵循社会规范的基础和关键,因此道德品质的教育在防范青少年犯罪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下很多学校在中考、高考的压力下,注重分数教育,忽视了青少年的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导致了很多青少年道德缺失最终走向了犯罪。学校应该注重教育青少年明确道德底线,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养成正直、善良、诚实、有爱心等基本道德品格,自觉反对邪恶,远离犯罪。
  (三)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
   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仅是家庭和学校的任务,也是整个社会的重要工作,我们应当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区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家庭、学校和社区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首先,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社会机制。一方面应该呼吁相关机构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机构,设立专门人员,从组织机构层面完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机制。同时,也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到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工作当中来,(下转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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