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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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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在工业制造性行业的国有企业总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有较大的比重。对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一旦失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将远远超过一般流动性资产。因此,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并完善对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国有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一、固定资产的控制目标
  
  国有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控制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取得的合理性。固定资产的构建会给企业带来巨额的现金流出。因此,如果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没有充足的资金预算安排,增加固定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甚至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运转。同时,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长期资产,一旦构建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远期生产规划以及经营效益。因此,固定资产取得的合理性应作为企业对固定资产实施内部控制的首要目标。
  
  (二)固定资产计量的正确性。固定资产初始入账价值一般较大,在后续计量中,如果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后续支出的处理出现错误,便会给企业的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影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
  
  (三)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国有企业资产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应当重点监控可移动、价格高、易变现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固定资产的安全性还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以使固定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二、取得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在取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盲目构建、资产入账价值不准确以及各种形式的贪污舞弊行为。为规范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行为,企业首先应当建立构建固定资产的预算审批制度,确保只有经管理层审批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才能执行。具体来说,应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资金预算部门审批后,会同技术部门共同论证投资的可行性,根据权限交由企业的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对金额巨大的固定资产构建还应严格执行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关于“三重一大”事件的规定,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其次,在固定资产的采购过程中,应坚持程序公开、价格透明原则。采购环节中的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不相容职位要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的采购还要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同时完善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监督机制,建立多方询价体系,以防止出现采购人员“吃回扣”或采购价格虚高的舞弊现象。
  最后,要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验收制度。验收是固定资产取得环节的最后一道保障,严格的验收程序不仅可以发现资产采购环节出现的高价低质等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也可以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企业应会同资产使用部门、技术部门按照采购合同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品种、规格、技术参数等其他内容进行验收,要防止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对于自建的固定资产,企业应会同建造部门、质监部门、使用部门按照设计、建造指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固定资产不能移交使用。企业从其他途径取得的固定资产也应当比照以上规定进行验收,对于经营性租人、借用、代管等不属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要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以明确企业的保管责任并与自有资产相区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并设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簿,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三、使用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企业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使用维护、财产清查等工作。
  
  (一)在会计核算上,应由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订或批准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以及折旧政策。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确认的价值标准,因此对于固定资产的人账价值,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行业惯例作出适当的规定,明确资本性支出的范围和最低金额,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门。对于入账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
  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财务部门还应会同技术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技术部门根据复核和检查结果,编写固定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如果固定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应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其可回收额,编制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建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或减值准备的计提应经财务部门复核后,报董事会审批。企业还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对于金额较大、安全性差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及时办理投保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应由资产的使用部门负责。良好的日常维护是确保固定资产正常使用的必要措施。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制度,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可由资产实际使用人直接负责,以督促资产使用人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防止因各种人为因素而遭受资产损失。固定资产的维护费用列支是极易出现舞弊的领域,企业应重点加以防控。固定资产维护的内部控制要点可以设计如下:(1)固定资产的维修应由资产使用人提出,大修还应报技术部门检验、确认,履行审批手续。(2)固定资产维修的提请部门与实施部门要分离。对于有外包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将固定资产修理业务通过招标的形式外包。修理完工后必须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经资产使用部门确认后,由使用部门和修理部门共同会签,方可有效。(3)财务部门在收到维修费用的结算单据时,应对维修费用的内容和金额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超出预算金额的开支应拒绝支付,并报监察部门予以审查、核实。(4)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企业应当成立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的盘点小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每年至少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实地盘点前,首先应由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账簿进行登记、核对。而后应根据固定资产盘点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对于账簿记录数不符的,分情况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固定资产一般价值较高、体积较大,正常情况下不易发生盘盈盘亏,因此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应认真对待,由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查明原因,报职权部门审批后,财务人员方可进行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的盘亏,企业应严格追查管理人、使用人的责任,并按照性质给予必要的惩罚。
  
  四、处置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固定资产的处置环节也是固定资产管理中比较容易发生舞弊的环节,主要表现为:(1)隐瞒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或对固定资产压价出售;(2)将不到报废期的固定资产私自出售;(3)将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以正常报废处理,掩盖当事人的责任。针对以上情况,国有企业在对固定资产处置进行控制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交授权部门审批,对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固定资产报废单,还应交由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审批。对于不足使用年限、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技术部门作出鉴定,查明造成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原因,注明报废理由,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交授权部门审批。对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而给国家造成损失的,应查明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固定资产报废时,一般会发生一定的清理费用,并取得相应的变价收入,企业应设专人或专职负责固定资产的清理。财务部门在对固定资产清理业务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注意清理费用额度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变价收入是否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与固定资产的剩余残值进行对照,以防止其中舞弊行为的发生。
  作者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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