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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模式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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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国内各大城市都对生态城市的建设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以至于国内出现了综合型生态城市、资源型生态城市、旅游型生态城市和农牧业型生态城市等多种生态城市建设模式。但是,这些生态城市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因此,本文对在分析我国生态城市建设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城市建设对策,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对策
  1我国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分析
  1.1综合型生态城市建设模式
  所谓的综合型生态城市建设模式,其实就是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统一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水平的城市建设模式。在建设该种生态城市的过程中,需要在保持土地利用的生态宜居性和城市资源承载力的基础上,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完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体系建设[1]。但就目前来看,国内一些城市在采取该模式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并没有认识到产业结构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至于城市的发展虽然迅速,但是却导致了土地供需矛盾和交通堵塞等问题的出现,继而使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一直无法得到解决。
  1.2资源型生态城市建设模式
  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不少城市选择了依托当地丰富资源发展城市的城市建设模式。但是,采取该模式需要城市改变以往仅以自然资源开发为主的产业结构,需要进行轻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发展,从而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但就目前来看,国内一些城市在采取该模式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和资源利用水平低的问题。而总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进行城市经济的发展,将使城市陷入到“资源枯竭”的发展困境。
  1.3旅游型生态城市建设模式
  近年来,旅游型生态城市得到了快速发展。相较于其他生态城市建设模式,该模式比较注重将城市建设与旅游功能结合起来,需要在建设城市环境的过程中完成对城市旅游资源的开发。但是,国内一些城市在采取该模式建设生态城市时,忽略了城市居住环境与旅游环境的协调工作[2]。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城市的旅游服务水平不高,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没能得到完善,从而导致城市及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1.4农牧业型生态城市建设模式
  依托城市郊区的农牧业资源优势,一些城市采取了农牧业型生态城市的建设模式,从而在促进城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同时,开展城市生态环境的建设工作。然而,国内一些城市并没有做好城市郊区的农牧业发展与城市生态建设的协调工作,以至于出现了农牧业生产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现象。此外,一些城市没有注重农牧业的科技发展问题,从而导致了城市农牧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落后问题的出现,继而影响了城市经济和生态的发展。
  2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对策分析
  2.1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的对接
  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的良好对接,以便在发展城市经济的同时,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使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压力得到减小。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同产业结构将产生不同的环境压力。相较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对环境的压力相对较小。所以,城市应该从环境保护角度确保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从而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利用科技的进步实现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创新,能够使清洁生产得到大力推行,从而防止工业生产对环境造成过多的伤害[3]。所以,政府应该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进行环境保护技术和工艺的推广,并且鼓励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从而使城市的循环经济得到发展。而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建设将向着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继而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的良好对接。
  2.2加强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的对接
  为了减少自然资源的利用,建设生态城市应该加强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的对接。具体来讲,就是严格控制不可再生资源,并加大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力度。在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的利用方面,应该建设森林生态和草原生态补偿制度,并且坚持良性循环原则进行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的消耗量的控制,从而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水资源利用方面,需要从经济用水和生活用水两方面制定相应的指标,并且利用水利工程做好水资源的开发工作。同时,需要加强对工业水污染的控制,并使用节水灌溉等技术做好水资源的管理,从而使水资源的保护得到加强。在矿产资源使用方面,需要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并且通过制定淘汰退出机制进行矿山组织结构的调整,从而使矿产的开采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此外,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草地型、林地型和耕地型利用区的建设,继而避免城市土地资源被过度开发。
  2.3重视制度建设与生态建设的对接
  想要做好生态城市的建设,还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通过实施制度管理确保生态城市发展模式得以顺利转变。为此,政府应该将生态城市建设纳入到法治管理中。具体来讲,就是根据各地城市特点和资源情况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制度的制定,从而使各地做好生态城市的建设工作[4]。而在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过程中,要额外注重城市生态补偿、恢复和绿色消费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工作。此外,需要加强对各项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以便使制度得到真正的落实,继而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更多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梁作臣.浅析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天津科技,2010,02:26-27.
  [3]唐兵,安瓦爾·买买提明,张园园.新疆生态城市发展模式与对策研究[J].城市,2012,08: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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