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校园被欺凌者易被欺凌的影响因素及干预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校园欺凌一直是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近年来,校园欺凌行为多发,不仅给学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而且给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在校园欺凌中,被欺凌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在受到欺凌后,被欺凌者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很容易产生不良的问题,甚至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本文着重从被欺凌者的角度分析了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并从個体、家庭、校园、社会等方面分析了被欺凌者易遭欺凌的影响因素。从被欺凌者自身、家庭、学校、社会等角度提出预防和干预的对策,以期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借鉴,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校园欺凌;被欺凌者;易被欺凌;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 G40-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3-0060-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3.011
  一、校园欺凌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生们的受教育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学校安全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校园欺凌。近几年来,国内校园欺凌事件不断发生,且有愈加严重的趋势。有数据显示,中国有20%—30%的青少年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我国校园欺凌现象有如下两个特征:(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罪名相对集中。对2013—2015年法院审理完结的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校园暴力主要集中在某些特定的罪名上,且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较多。其中故意伤害罪占犯罪总数的57%,故意杀人罪占犯罪总数的6%,寻衅滋事罪占犯罪总数的10%,性侵和侵占财产罪各占犯罪总数的12%,聚众斗殴罪和绑架罪分别占犯罪总数的2%和1%①。 (2)未成年人犯罪比例较多。对已完结案件中欺凌者的身份进行分析后发现,未成年犯罪占据了很大比例。其中,在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14—16周岁的被告人数为55,占总被告人数的34.59%;16—18周岁的被告人数为104,占总被告人数的65.41%。在涉案人员中,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职业学校高中生占26.42%,无业人员占11.95%②。
  国内学者张文新对9235名中小学生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在小学阶段,被欺凌者和欺凌者所占比例分别是22.2%和6.2%;在初中阶段, 被欺凌者和欺凌者所占比例分别是12.4%和2.6%。 总体上有1/5的学生卷入欺凌问题③,还有一些没有被统计的数据。因此,这个群体的数量还很大,国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校园欺凌中,被欺凌者作为校园欺凌中较为弱势的一方,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被欺凌者如果没有及时地得到心理疏导,很容易形成严重的心理问题。笔者以“被欺凌者”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检索,得到相关文献共8篇,这些文献主要是从如何有效制止施暴行为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的。由此可见,我国学者对校园暴力中被欺凌者的研究比较少,有的也只是简单地涉及,并未对此做出深入的研究。因此,本文着重分析被欺凌者易被欺凌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造成的影响
  校园欺凌是中小学生之间发生的一种力量不均衡的特殊攻击行为。学者斯蒂芬·弗兰佐认为,攻击是一种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在校园欺凌中,欺凌者倾向于使用沉着冷静、先发制人的暴力方式来达到他们的目的④。欺凌行为必然会给被欺凌者带来消极的影响。
  首先,欺凌行为有可能使被欺凌者形成错误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中学时期是个体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个时候遭受欺凌,如果个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疏导,将很容易形成不自信的人格特征,出现社会适应不良的现象,进而影响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其次,被欺凌者容易形成懦弱和自卑的人格。被欺凌者是校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相关研究显示,被欺凌者如果长期处在被欺凌的状态下,他们的自尊、自我评价感和自我效能感会严重降低。被欺凌者在受到欺负后,因为害怕受到打击报复,往往不告诉老师或家长,也不告诉其他同学,他们通常采取压抑等方式独自承受煎熬,久而久之对自身人格的养成产生影响,容易形成孤僻、胆小懦弱、自卑的性格。再次,欺凌行为可导致被欺凌者焦虑、抑郁甚至自杀。由于被欺凌者在欺凌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心理会出现一系列的变化。笔者对25名被欺凌的中学生进行了访谈,其中有16名学生称他们在被欺凌的过程中感到害怕、无助,并且在被欺负的过程中被威胁不准告诉其老师和家长,这更加剧了他们的焦虑和无助。在被欺负后,他们很怕再次见到欺负他们的那些人,会出现厌学,不愿与人交往、不想上学等现象。还有5名同学称他们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了焦虑和抑郁。2018年8月20日夜晚,一个花季少女沿着万江侧径直冲高埗大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2016年,青海一位少年服毒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15岁的生命。这一系列血淋淋的事实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而造成这些后果的罪魁祸首就是校园欺凌。最后,欺凌行为可导致被欺凌者人际交往和社会适应障碍。欺凌者往往通过拉帮结派、散布谣言等方式孤立被欺凌者,把被欺凌者排挤到团体之外。同时,由于心理问题和其他原因,被欺凌者在社交活动中更多地表现出退缩的行为,导致他们往往不受小伙伴们的喜爱[1]。有专家指出,经常遭受欺负的学生,往往不愿意去学校上学,不愿意与人交往,对学习没有兴趣,心理承受能力很差。这些学生毕业以后离开学校,由于遭受过侵害,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喜欢独处,不喜欢与人交往,安全感低,对人不信任[2]。长期遭受其他同学欺负的学生,很容易形成孤僻、抑郁的性格,如果他们同时具有内在归因的倾向,将认为自己的社会交往能力和智力能力偏低。最终,导致他们出现社会适应障碍,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3]。
  三、被欺凌者易被欺凌的影响因素分析
  个体遭受欺凌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受到被欺凌者的年龄、性别、人格特点、家庭教养方式、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校园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一)个体因素
  造成被欺凌者易被欺凌的个体因素有很多。首先,年龄是个体易遭受欺凌的重要因素。Navarro等人研究发现,欺凌行为的特征随着个体年龄的增长逐渐发生变化。先是身体欺凌,然后变化到言语欺凌,再到间接欺凌。随着年龄的增长,个体的心理逐渐成熟,之前简单粗暴的身体伤害逐渐转变为关系欺凌,个体学会利用关系欺凌来操纵别人,但是三种暴力有时也会同时存在。其次,Lapidot-Lefler及国内的一些学者研究表明,欺凌现象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女性更容易受到语言欺凌和间接欺凌,而男性更多地容易受到身体欺凌和言语欺凌[4]。在校园欺凌中,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身体欺凌,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受到间接欺凌。再次,人格特点也是个体容易遭受欺凌的内在影响因素。谷传华等人研究发现,精神质和神经性水平较高的个体受欺负的概率较高⑥。韩磊的研究也表明,个体越是害羞,那么他越容易遭到别人的欺负⑦。最后,Malecki的研究表明,儿童的问题行为可能是个体遭受欺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认为儿童的某些特征强化了儿童遭受欺负的可能性。例如,挑衅、争执、明显的退缩和焦虑,无效的说服都可能强化被欺凌行为。具有问题行为的儿童在遭受欺负的时候,更易采用哭泣、退缩的行为方式。同时,一些儿童被欺凌后采取沉默的方式,不告诉老师或家长。他们的这种方式通常让欺凌者更加肆意妄为,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⑧。
  (二)家庭因素
  导致个体易被欺凌的家庭因素有很多。其中,家庭教养方式、经济水平是个体易遭受欺凌的重要影响因素。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如专制型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更容易形成胆小、犹豫、懦弱的性格。他们受到欺负后不敢反抗,不知反抗,不愿意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在告诉家长后很有可能遭受来自家长的打骂,如此恶性循环,使受欺凌者遭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相反,民主型家庭教养方式下长大的孩子做事果断勇敢,他们在遭受欺负时敢于反抗,在受到欺负后能及时地将情况反映给老师或者家长,制止欺凌者进一步施加暴力。Elgar认为,父母的经济地位也是个体容易遭受欺凌的另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儿童在自我意识不成熟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盲目攀比的意识,家庭经济地位低的儿童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对象⑨。这些个体常常成为被勒索的对象,由于其父母的经济地位低,他们往往被其他同学看不起,很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中被欺凌的对象。
  (三)校园环境因素
  校园是学生学习的场所,也是大部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场所。厕所、教室、宿舍和走廊,这些地方的监控通常不到位,常常成为暴力发生的现场。由于厕所具有隐蔽性的特点,保卫人员一般不会对其进行巡查,所以常常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课间休息时,老师监管松懈,学生们常常因为小事而大打出手,所以教室也成为校园欺凌发生的主要空间。有些欺凌事件发生后,被欺凌者鼓足勇气向老师寻求帮助,有一些被欺凌的同学没有得到老师的积极回复,而正是老师的这种态度,助长了欺凌者的嚣张的气焰,使得校园欺凌行为愈加严重。此外,被欺凌者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很容易留下心结,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四)社会因素中法律法规的缺失
  导致被欺凌者易被欺凌的社会因素有很多。而法律法规的缺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影响因素。我国立法部门和管理部门对未成年犯罪的主观恶性认识不足,习惯性地认为校园欺凌是对暴力认识不足的孩子们之间的嬉戏打闹,通常只是对这些孩子进行批评教育。在全世界范围而言,中国的法律关于犯罪年龄的规定偏高。我国《刑法》只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大多数未满14周岁和12~13周岁的孩子们的犯罪行为在刑法的调节之外⑩。另外,已有的调查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较20世纪90年代未成年人的犯罪年龄提前了2~3岁,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约120%,14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约280%B11。10~13岁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体未成年人犯罪的70%B12。但是,我国关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处于空白地带,没有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这些低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后,只是责令其监护人对其进行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对其收容教养。而一些施暴者之所以如此残忍,是因为他们深知法律并不能约束他们[5]。因此,立法部门要通过加强立法工作来消除对低龄犯罪处罚的空白,从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四、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干预对策
  针对被欺凌者易遭受欺凌的复杂原因,笔者借鉴国内外关于校园欺凌行为的干预措施,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角度提出我国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一)帮助被欺凌者树立自信心和主动求助的觀念
  从受欺凌者的角度来预防和制止欺凌行为至关重要。在态度上,受欺凌者要树立对欺凌现象“零容忍”的思想,坚决反对对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在认识上,被欺凌者是校园欺凌中最大的受害者,当面对校园暴力时,要保持理性,不要采取以暴制暴的极端行为,一定要有主动求救的观念和获得帮助的自信。在学校遭受欺凌后,要敢于向老师和家长反映,切记不可以采取隐忍退让的方式。隐忍和退让只会强化施暴者的欺凌行为,使欺凌者更加肆无忌惮。我们要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协同防范的作用。一方面,父母要积极地与孩子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中各项情况,不仅仅要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更要了解孩子的人际交往情况;另一方面,家长要积极与老师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是否被欺负或欺负别人,尽早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并及时制止。被欺凌者应及时地采取合理的方法向家长、老师和朋友报告欺凌者的欺凌行为,避免自作主张、采取极端的方式与欺凌者对抗,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二)改善家庭教养方式,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时间最长的场所。在家庭中,父母要改变传统的权威型教养方式,更多地以民主的教养方式来教育孩子。在民主型教养方式下,培养孩子独立处理事情的能力及其与他人形成良好人际关系的能力,培养他们独立、勇敢、不退缩的人格特征。让孩子敢于表达他们在学校中遇到的问题,敢于把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情告诉家长。同时家长们要倾听孩子们的诉求,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如果孩子在学校遭受欺凌,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又没有倾诉的对象,很容易留下心里阴影,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消极的影响,甚至影响其以后人格的养成、行为表现及其人际关系。因此,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家长一方面要采取民主型的教养方式;另一方面要告知孩子对欺凌行为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使孩子能将自己在学校受欺负的情况或自己看到的欺凌行为告诉老师和家长及学校保卫处相关人员。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创建一个安全的校园环境是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要途径,学校是发生欺凌行为主要的场所之一。相对于社会而言,学校对欺凌行为进行预防是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被欺凌者在被欺凌时一般都有胆小、害怕、退缩等特点,即使受到欺负,他们也不敢告诉老师或者家长。所以,学校应对被欺凌者开展关于提高自信的训练,使学生在遇到暴力和欺凌时能够有效应对。同时积极关注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可以通过表扬、奖励等方式来强化学生们的自信心,使其避免受到欺负。鼓励并支持性格孤僻的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使他们能够主动参与到人际交往中,大胆地展示自己。有学者采用一系列方法,以学校的自然班为单位进行干预,结果发现,实验班的学生在学校中受欺负得分呈下降趋势[6]。还有一些学者研究发现人际交往团体训练能够改善儿童的人际关系,对受过欺负的儿童进行系统的训练和心理辅导,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使用策略解决问题的能力[7]。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削弱欺凌者的强势地位,学校还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让同学生懂法、守法、用法。在对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处置后,应及时向学生讲述欺凌行为的危害。
  (四)重视对被欺凌者的心理疏导与干预
  学校是校园暴力的主要发生场所,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受欺凌者的心理疏导是非常必要的[8]。首先,学校应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通过讲课或者组织活动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在欺凌行为发生后,学生可以有渠道寻求帮助。同时,心理咨询师要及时地对受欺凌者进行心理疏导,避免因干预不及时而发生更加严重的后果。其次,应积极关注问题学生、学习困难的学生和人际交往有困难的学生,对这些学生采取个别心理监控和心理矫正,通过团体心理辅导和个别心理辅导,使这些学生能够快速地适应生活,学会与人交往[9]。最后,学校要构建心理预防干预机制。对卷入校园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预防和干预。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对被欺凌者进行干预,以免他们出现更加严重的恶性事件。同时,对于欺凌者,学校要主动、迅速处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避免衍生出更多的问题。对于旁观者,学校要积极地给予关注和辅导,鼓励他们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学校、家长或者相关老师。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地对被欺凌者采取合适的干预措施,如果发现干预效果不太明显,要及时地将学生转介到专业的心理机构,对其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和干预。
  注释:
  ①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查报告[N].人民法院报,2016-06-02.
  ③张文新.中小学生欺负、受欺负的普遍性与基本特点[J].心理科学报,2002(4).
  ④本文中关于欺凌者暴力方式的叙述源自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永和镇第一初级中学七年级25名学生的访谈调查,2018-1-25.
  ⑤Navarro,R.,Larra aga,E.,& Yubero,S.Gender identity,gendertyped personality traits and school bullying:Victims,bllies and bully victims[J].Child Indicators research,2016(9):1-20.
  ⑥谷传华,张文新.小学儿童欺负与人格倾向的关系[J].心理学报,2003(1).
  ⑦韩磊,窦菲菲,朱帅帅等.羞怯与攻击的关系:受欺负和自我控制的中介作用[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6(1).
  ⑧Malecki,C. K.,Demaray,M. K.,& Coyle,S.,et al.Frequency,power differential,and intentionality and the relationshipto anxiety,depression,and selfesteem for victims of bullying [J]Child Youth Care Forum,2015(44):115-131.
  ⑨Elgar,F. J.,Pickett,K. E.,& Pickett,W.,et al.School bullying,homicide and income inequality:A crossnational pooledtime series analysi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2013(58):237-245.
  ⑩張婷.论犯罪低龄化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改革分析. 法制博览,2014(5).
  B11李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建议.西南政法大学,2011.
  B1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N].法制日报,2003-06-01.
  参考文献:
  [1]王志祥.高中校园暴力表现形式及对策研究[D].山东:山东师范大学,2008.
  [2]弗兰佐 斯蒂芬.社会心理学[M].葛鉴桥,陈侠,胡军生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3]任文华.青少年学生校园暴力的实证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2.
  [4]Lapidot Lefler,N.,& DolevCohen,M.,Comparing cyberbullying and school bullying among school students:prevalence, gender,and grade level differences[J].Social Psychology of Education, 2015(8):1-6.
  [5]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暴力”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1):23-25.   [6]張文新,鞠玉翠.小学生欺负问题的干预研究[J].教育研究,2008(2).
  [7]陈世平.儿童人际冲突解决策略与欺负行为的关系[J].心理科学,2002(2).
  [8]吴允锋,建立校园暴力应急处理机制的若干思考 [J].法治校园,2009(3):24-29.
  [9]朱瑾.校园受欺负学生的心理分析与干预策略[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9(3).
  (责任编辑:付英华)
  Abstract: Bullying has always been the focus of school safety education. In recent years, bullying in schools has occurred frequently, which not only brings great trouble to the management of schools, but also poses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personal safety of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school bullying, the bullied are usually in a weak position. If the bullied are not provided with timely and effective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after being bullied, it is easy to cause adverse problems and even lead to irreversible consequenc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and harm of bullying behavior on the bulli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bullied, and analyzes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of the bullied from individual, family, school, society and other aspects. Finally, the prevention and intervention measures are proposed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the bullied themselves, families, schools and the society,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majority of educators to prevent and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school violence.
  Key words: bulling; bullied; easy to be bullied; influencing factors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7504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