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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伦国王的金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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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代克。”我说,“看来,如果你仔细琢磨的话,脚印可以为你提供许多有用的信息吧?”
  我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看到我这位朋友停下脚步,蹲在地上,仔细观察路面上不知被哪个过路人的手杖戳出来的小坑。这条小路是宾威尔车站的站长指给我们的一条捷径。自打我们走上这条路起,我就发现,我这位朋友不时地观察着路面上纷杂的脚印,仿佛想弄清楚在我们之前走过这里的都是些什么人。我知道,这几乎成了他下意识的习惯。而眼下的情形无疑为他这种习惯提供了便利。因为这条林间小路地面略微有些潮湿,非常易于留下清晰的印记。
  “是啊。”桑代克说,“可是光凭琢磨还不行。你还必须训练自己的眼睛,以便能够从脚印中看出一般人不易察觉的线索。”
  “那你就来试试这个脚印吧!”我指着一个脚印,笑着说。那是一个十分明显的考克斯公司“银维克托”牌橡胶鞋的鞋印,上面还有代表公司商标的奔马图形。
  桑代克微微一笑。
  “这个人,”他说,“只能替鞋厂做广告。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什么鞋。可是,穿‘银维克托’牌胶底鞋的人很多。这样的观察只能把此人归为一类,却远远不能找出这个人的特点。这种归类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个经验不足的人常常只看到这种鞋底明显的标记,却忽略了它细微的特点。而他同伴这种普普通通的脚印,反倒更能看出些名堂来。”
  “你凭什么说,那是他的同伴呢?”我问道,“不错。这两个人走的是一个方向。可是,有什么证据表明,他们是一起的呢?”
  “如果你像我一样,一直在留意这些脚印的话,就会发现许多证据。首先,我们来看步子的大小。从脚的尺寸来看,这两个人身材都很高,步子却迈得都很小。这位穿皮底鞋的先生之所以步子迈得小,可以从他使用手杖的方式中得到解释。他的手握得死死的,身体倾斜,好借力于手杖的支撑。每走两步,地上便留下了一个手杖的印记。每个左脚印旁边,都有一个手杖印。这说明此人不是年老体弱,就是患有疾病。而这个穿橡胶底鞋的男人使用手杖的方式和普通人一样,每隔四步,在地上留下一个手杖印。若非他有意想和其他人保持同样速度,就很难解释他的步子为何如此之小。
  “另外,这两组脚印大致是相互分开的,两个人谁都没有踩到或将手杖戳到对方的轨迹上去,只有在道太窄、无法并肩通过时例外。而在这种情况下,刚才我注意到,橡胶底鞋的印迹踩在皮底鞋印的上面。但在这里,皮底鞋印却压在了上面。这显然表明,两个人是同时从这里走过的。”
  “是啊。”我对此表示同意,“有关步子大小的问题算是解决了。可是,桑代克,正像我刚才所说的,这些脚印的含义毕竟还是你琢磨出来的,并不是靠着特殊训练的眼睛看出来的呀。事实都摆在那里。如何去理解其中的含义,才需要真本事呢。”
  “到目前为止,你说的都对。”他说,“可是,我们的分析还没完呢。请你仔细观察一下这两支手杖的印记,看看能否有所发现。”
  我蹲下身来,细细查看那两支手杖在地面留下的小坑。但说实在的,我看不出任何不同寻常的地方。
  “它们看上去差不多。”我说,“穿橡胶底鞋的人手杖稍微粗一些,穿皮底鞋的人手杖戳的坑要深一些——或许,这是因为他的手杖较细,而他的身体又更加倚重它的缘故吧。”
  桑代克摇了摇头。“你忽略了一点,杰维斯。你之所以忽略了它,是因为你没有看到眼前的事实。这些事实很微妙,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相当关键呢。”
  “是吗?”我说,“我忽略了什么呢?”
  “这个嘛,”他说,“我可以把一些看得见的事实告诉你,由你自己去想。首先,那根细一点的手杖留下的印子是在主人右手边。还有,每个印迹上最浅的部位都在前端和右边。”
  我仔细检查了地上的手杖印儿,发现桑代克说得不错。
  “是啊。”我说,“可这又怎么样?这能说明什么呢?”
  桑代克照例气人地笑了笑。“要想说明什么,”他说,“你得去分析这些事实。既然你这位博学的老兄已经了解了事实,只须好好考虑一下,结论自然就会出来了。”
  “可是,”我说,“我还是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想,手杖的印记之所以一边比较浅,是因为手杖那边的金属箍被磨掉了。可我还是那句话,这能说明什么呢?难道你想让我说出,那个笨蛋为什么只让手杖的一头着地吗?”
  “你别急呀,杰维斯。”桑代克说, “把心态放平和些!我向你保证,这是个相当有趣的问题。”
  “就算是吧。” 我说,“可我再怎么想,也不可能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用手杖。不过,随它的便吧,又不是我的手杖——啊呀!这不是布罗德里伯那个老家伙嘛!刚好让他看见,咱们在这儿把时间浪费在无谓的争论上,耽误了他的正经事。咱们别再争了!”
  这时,我们已经走出那片树林。眼前的那位先生正是布罗德里伯律师。见到我们之后,他赶忙走上来,和我们握手。
  “真是太好了!” 他高兴地说, “我估计你们可能会走这条路。你们能来,我就很感激了。尤其像这种走过场的差事。”
  “走过场?”桑代克问道,“你的电报里说, 死者‘据说是自杀’,我还以为这里面有疑点需要澄清呢!”
  “我倒看不出来有什么疑点。”布罗德里伯说,“不过,死者投保了三千英镑的人寿险,如果的确是自杀,对公司来说,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我对我的同僚们说,不妨花点钱请一位专家来,看看此事是否属实。如果能查出是意外事故,将会为我们省下三千英镑呢!你是个聪明人,这话我就不必多说了。”这位年长的律师说完之后,狡狯地使了个眼色,又用胳膊肘在我的腰眼上捅了一下。
  桑代克没有理会布罗德里伯的这种故意装出来的企图行贿的玩笑,而是一本正经地问道:“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
  “我看,我还是在路上把大致情況给你们介绍一下吧!”布罗德里伯说,“死者叫马丁·罗兰茨,是我在新广场街律师事务所的邻居汤姆·罗兰茨的哥哥。可怜的老汤姆今天早晨一到办公室,就接到了这份电报。他立刻跑到我的办公室,求我和他一起到这儿来。我不能拒绝一位同行的请求,就跟他来了。他现在正在那栋房子里等我们呢。   “情况是这样的。昨天晚上,马丁·罗兰茨吃完晚饭,出去散步。在夏季,他傍晚通常都要去散步——最近这些天,九点半时天还没全黑呢。就这样,他的仆人就再没有见过他的面,没有一个人看到他回来。不过,这倒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有一条专用通道通向书房、收藏间和工作室的那排侧房,罗兰茨先生散步回来一般都从那条路进来,直接到书房或工作室去。所以,仆人们晚饭后很少再见到他。
  “昨天晚上,他显然就是这样,按照通常的习惯回来的。可今天早晨,当女仆把早茶送到他的房间时,却吃惊地发现,屋子里没有人,床上也没人睡过。她赶紧将此事告诉了管家。之后,两个人一起来到那排侧房。到了那里,发现书房门锁着。两人敲了半天,没人答应。于是,他们来到外面查看。书房窗户关得紧紧的。工作室有一南窗却没上锁,可以从外面打开。女仆从那里爬进去,把边门打开,将管家放了进去。随后,两个人进了工作室。这里有一扇门通向书房。就这样,他们最后才算终于进入书房。进去之后,他们发现,马丁·罗兰茨坐在书桌旁一把扶手椅上,身体僵直冰冷,早就没气了。桌子上放着一个威士忌酒瓶、 一瓶苏打水、一盒雪茄烟,靠里面放着一个雪茄烟头的烟灰缸。此外,还有一瓶药片, 看上去像是氰化钾。
  “管家马上派人去请医生,并给汤姆·罗兰茨的办公室拍去了电报。医生是九点左右来的。据他判断,罗兰茨先生是大约十二个小时前去世的;死亡原因显然是氰化钾中毒。不过,当然还要经过验尸才能最后确定。目前知道的情况就是这些。医生已经帮仆人把死者抬到了一张沙发上。不过,尸体硬邦邦的,像冻住了一样。我看,还不如把它留在原来的椅子上呢。”
  “你们报警了吗?”我问道。
  “没有。”布罗德里伯说,“据我们看,没有任何可疑现象。要不是为了保险金的事,我都不晓得有没有必要找你们来。尽管在这种突然性死亡的案例中,我一向乐于听听桑代克先生的意见。”
  桑代克点了点头。“听起来像是简单的自杀。”他说,“有关死者的情况,我想,他的弟弟还会和我们细谈吧。”
  “是的。” 布罗德里伯说,“ 据我所知,马丁最近好像在担心什么。不过,汤姆会把详细情况讲给你们听的。前面就是他们家了。”
  我们进了一道大门。里面是一栋面积很大、却并不张扬的房子。我们来到房子跟前时,一位气色很好的白发男子把房门打开了。此人是我和桑代克的同行。大家彼此都熟悉。他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尽管可以看出,这场悲剧对他的打击不轻,但他还是保持着镇静,尽量不使自己的情绪受到干扰。
  “很高兴你们能来!”他说,“不过,恐怕我们会让你们白跑一趟了。但布罗德里伯还是觉得,为了谨慎起见,应该请一位权威人士来把情况核实一下。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可疑之处,只是他的自杀令人费解。我可以说,我这位可怜的哥哥是所有人里面头脑最清楚的。而且,我们家的人又从来没有自杀的倾向。我想,你大概应该先看一看尸体吧?”
  桑代克同意后,汤姆·罗兰茨先生领着我们,穿过前厅,从一条通道来到书房。书房门开着,但钥匙还在锁眼上。桌子上仍放着布罗德里伯刚才向我们说过的那几样东西。那把椅子却是空的。死者现在躺在了一张沙发上,身上盖着一块大桌布。桑代克走到沙发跟前,轻轻将桌布揭开,露出一具男人的尸体。此人身上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仰面朝天躺在沙发上,双脚向上翘着,四肢僵硬挺直。尸体的样子使人看了十分古怪和做作。尽管他躺在那里,却仍保持着坐姿,仿佛一尊雕像被人从椅子上搬到了沙发上一样。我站在不远的地方,看着这具死尸,心情既像普通人那样有些厌恶,又带着几分专注和好奇。不一会儿,我的目光落在了死者的鞋底上——这双鞋底的位置其实很显眼——我注意到,它们刚好和我们在树林里谈论的那双鞋底一样,都是“银维克托”牌橡胶底。或许,刚才的脚印正是眼前这具令人毛骨悚然的尸体留下的呢。
  “桑代克,我想,”布罗德里伯的话说得很有分寸,“你们大概愿意单独检查这具尸体吧!假如需要的话,你可以来餐厅找我们。”说完,他就和罗兰茨先生一起出去了。
  他们刚一离开,我就把有关橡胶鞋底的事跟桑代克讲了。“说来也巧,”我说,“我们刚才谈论的,也许正是这个可怜的家伙的脚印呢。”
  “的确是他的。”桑代克边说边指着一只鞋底上踩进去的一个图钉,“我当时就注意到这个了,显然你没留意。所以,我才说,鞋底上明显的标记很容易使人忽略每只鞋子上更为重要的特点。”
  “如果那些脚印真是他的,”我说,“那根特别手杖的主人一定是和他一起的。不知那人是谁?我估计,大概是他一起从车站回来的邻居。”
  “也许是吧。”桑代克说,“鉴于那些脚印是最近的——甚至有可能是昨天晚上刚刚留下的——所以,法庭在调查此案时,恐怕会找到此人,作为死者生前的最后证人。这要看那些脚印究竟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了。”
  他回到沙发旁边,将尸体全身上下细细检查了一番,对死者的嘴和手看得尤为仔细。接着,他又把房间整个查看了一遍。看过桌子上那几样东西和桌子下面的地板,又慢慢来到旁边的工作室。在这里,他俯下身去,认真观察做实验用的深深的水池,然后从架子上取下一只空杯,将它拿到亮处看过,又去查看那个架子。他发现,架子上有一圈湿湿的印迹,显然是什么人把杯子放到那里去晾干过。看过工作间,桑代克又不慌不忙地进了一个小走廊。从那里由侧门出来,顺着石板铺成的小路,走到院子那道旁门之后,又折了回来。
  “这里的情况令人很难下定论。”他一边和我往书房走,一边失望地说,“只有那瓶氰化钾可以作为自杀的证据。桌子上那盒雪茄烟看上去像是新打开的,里面少了两支。而烟灰缸里只有一个烟头。里面的烟灰却比一支烟的要多。不过,咱们还是先到餐厅,去听听汤姆怎么说吧。”说罢,他又从书房出来,经客厅往外走。我也跟着他,走了出去。
  我們俩一进餐厅,那两位先生就把目光转向了我们。布罗德里伯问道:“怎么样?结果如何?”
  “目前还很难说。”桑代克说,“没有发现任何与表面现象相违背的线索。 不过,我还是想多了解一下有关这场悲剧的背景。你刚才说,死者最近好像有些担心的事。这是什么意思?”   “这没什么。”汤姆说,“至少,我觉得,对我哥哥这种头脑清醒的人来说,这点事算不了什么。不过,既然据我所知也只有这件事可能和我哥哥的自杀有点儿关系,我就不妨讲给你听听!其实,这真是小事件。”
  “不久前,有位刚从美索不达米亚回国的科恩少校把一枚小金玺卖给了一个叫莱昂的商人。那枚金玺是科恩少校在巴格达附近弄来的。天晓得他是怎么把它搞到手的!反正,他把那枚印拿给莱昂看过,莱昂给了他二十英镑,将它买了下来。当然了,科恩对那件东西的价值一无所知。而莱昂也不比他懂多少。因为他虽然是个商人,但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不过,莱昂倒是一个非常聪明的造假者——也许,我应该把他称作古董修复专家。因为他的生意都是合法的。他原本是修理珠宝和钟表的,心灵手巧,专门把被毁坏了的古董从他人手里买来,修理好之后再卖给一些小收藏家。不过,他会老老实实地跟人家讲明,那些古董是经过修复的。所以我不该叫他造假者。可我刚才也说了,他对古董的价值并不是真懂。他只知道,科恩少校的那枚金玺是金的,而且看起来像古董。所以,他才花了相当于金子重量两倍的价钱将它买了下来,之后就再也没有去想它了。
  “过了大约两周,我哥哥马丁到莱昂在威斯特敏斯特的店里去修东西。莱昂知道我哥哥是巴比伦古董的收藏家,便把那枚金玺拿给他看。马丁立刻看出来,那是件真货,而且颇有些价值,当下就花了四十英镑,把金玺买了下来。因为他知道,这件东西无论如何也值这么多钱,当时并没怎么细看。他到家之后,将金玺在蜡模上一按,却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金玺上出现了许多极小的楔形文字。破译之后,他惊喜地发现,这正是古代巴比伦王本人的金玺。
  “我哥哥简直无法相信,他竟会有如此好运。他急忙赶到大英博物馆,把他的宝贝送给古巴比伦馆的馆长验看。后者证实了,那枚金玺是真品,急欲将它买下来,作为博物馆的藏品。马丁当然不肯出售。不过,他同意让馆长把金玺的重量和尺寸记下来,并用胶泥刻了一个图章,摆放在盒子里供人参观。
  “我们再来说那位科恩少校。他在卖掉金玺之前,出于好奇,也用胶泥刻了几个图章,还给莱昂拿去了几个。莱昂花了几先令,把它们买下来,并将其中一个当古玩,摆在他商店的橱窗里。结果被一个来自美国、专门研究古代东方文化的学者看到了。他一下子就看出了图章的价值,走进店里,将它买了下来,并仔细盘问菜昂,从哪里搞来那个图章的。莱昂对此并没有隐瞒,把科恩少校的姓名、地址告诉了美国人,并没提起那枚金玺。其实,他也不知道金玺和图章之间有什么关系。科恩出售图章时,只说它们是自己在美索不达米亚找到的真货。不过,这位专家当然看出来了,那是不久前的仿品,并且知道,有人一定持有那枚原始金玺。
  “于是,他找到了科恩,细细盘问有关图章的事。这样一来,科恩也开始嗅出了这里面的名堂。他承认,他曾有过那枚金玺,但拒绝说出金玺的下落,除非专家告诉他究竟是谁的金玺,到底值多少钱。这位美国专家迫不得已,只得私下里跟他说出了真相。当科恩少校得知,那是古巴比伦王的金玺价值上万英镑时,差一点昏了过去。紧接着,他和美国人一起,跑到莱昂的店里找他。
  “这时,莱昂也嗅出了事情不对。他执意不肯透露金玺的下落。另外,他也猜出来,那些胶泥金玺是由金玺仿制的,就拿了一个去大英博物馆作鉴定。这样一来,自然真相大白了。更糟糕的是,那位古代东方文化学者巴特曼教授好像把这件事透露给了和他同住一家旅馆的美国朋友。结果,一大群有钱的美国收藏家冲到莱昂的店里,吵着嚷着,要不惜代价买下那枚金玺。他们从莱昂嘴里打听不到任何消息,又找到了大英博物馆。从那里,他们知道,金玺就在我哥哥手里,并拿到了我哥哥的地址——幸好我哥哥当初给他们留的是我办公室的地址。在那之后,那些人(包括科恩和莱昂)开始没完没了地给我哥哥写信。
  “当时的情况十分糟糕。科恩像个疯子。他认定莱昂坑了他,硬要索回那枚金玺,或按照相应的价钱赔偿他。莱昂也是一样,不依不饶地到处嚷嚷。而那些身价百万的收藏家们为那颗金玺,更是开出了天价。可怜的马丁对此很是不安。他尤其觉得对不起科恩,因为金玺是他找到的,而且他还是一位残废军人——他的两条腿都受过伤,成了瘸子。马丁倒并不同情莱昂,因为他是个商人,本应知道自己的本行。不过即便如此,他也算够倒霉的。还有那些收藏家,一天到晚出大价钱,求着他要买那枚金玺。这一切使他不堪其扰。要不是他的住处严格保密,那些人肯定会找上门去的。
  “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打算怎么办。只知道有一天,他借了我的私人办公室,和那群人见面,包括科恩、莱昂、美国教授,还有几位百万富翁。那是三天以前的事。相关人员都来了。也就是那一天,一个笨蛋走的时候,把帽子和手杖都拿错了。”
  “他拿走了你的帽子吗?”布罗德里伯问他。
  “那倒没有。不过,他拿走了我的手杖。那是根很好的旧式手杖,是我父亲留给我的呢。”
  “那个人留下来的是什么样的手杖呢?”桑代克问道。
  “这个嘛,”汤姆先生说,“我还不能全怪他。因为他留的那根手杖和我的几乎完全一样。除了感觉上有区别,我都不知道手杖换过了。直到我开始用它的时候,才觉得不大对劲儿。”
  “也许两根手杖的长短不一样。”桑代克说。
  “那倒不是。”罗兰茨说,“长短倒合适。不过,感觉上有些细微的区别。也许因为我是左撇子。多年以来,我一直左手拄杖,可能形成了一种偏见吧。我这就去把那根手杖拿来给你看。”
  罗兰茨先生走出了房间。不一会儿工夫,他拿着一根旧式的手杖回来了。手杖的象牙把柄上箍着一个银圈儿。桑代克把手杖拿在手里,饶有兴致地研究了起来。我觉得有些奇怪,因为汤姆丢失手杖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况且又和我们毫无关系。然而,我這位同事却一丝不苟地把手杖从上到下看了个遍,从把柄、银圈,到下面的金属箍。尤其是那个金属箍,桑代克检查它时的那股认真劲儿,仿佛是把它当做什么稀罕的物件似的。
  “别担心你那根手杖,汤姆。”布罗德里伯诙谐地笑着说,“只要你跟桑代克好好说,他会还给你的。”   “我想,”桑代克边说,边把手杖递还给了汤姆,“请你给我份那天的来访者名单。这应该不会太麻烦吧?”
  “他们的名字应该都在预约簿上。”汤姆说,“我得去查查。有些人我还记得——有科恩、莱昂、巴特曼,还有两三个收藏家。至于刚才说的那件事,我不知道那次的会面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马丁打算怎么办。不过,我敢肯定,关于此事,他会有书面东西留下来。我必须找到这份东西,因为我们还得处理那枚金玺呢。”
  “顺便问一下,”桑代克说,“金玺在哪里呢?”
  “就在这房子的保险箱里啊。”汤姆说,“其实,不应该放在这儿,应该存到银行去才对。”
  “你能肯定它是在保险箱里吗?”桑代克又问。
  “肯定在。”汤姆说,“至少——”他突然站了起来,“我没见过那枚金玺。”他又说,“也许咱们最好亲眼验证一下。”
  他急急忙忙领着我们,来到书房。进屋后,他先停下来,看了看裹着桌布的尸体。
  “钥匙在他的口袋里。”他悄声说了一句。接着,他硬着头皮,慢慢走到沙发跟前,轻轻把桌布从尸体上揭开,开始在死者的口袋里翻寻。
  “找到了!” 他终于找出一串钥匙,并从中找出一把,然后走到保险箱跟前,将钥匙插进去,把门打开。
  “好啦!”他如释重负地说,“金玺在这儿呢。你刚才问得我心里直紧张。咱们要不要把盒子打开?”
  他拿出来一个上面写有“古巴比伦王金玺”的密封包裹,询问地看着桑代克。
  “你刚才说,想要亲眼验证一下的。”桑代克微笑着说。
  “是啊,我想还是看一下的好。”汤姆说着,把绑在包裹外面的线绳割断,撕开封条,将包裹打开。这时,露出一个小硬纸盒。盒子里面放着一个用纸包起来的圆柱形的东西。
  汤姆将那东西取出来,把纸去掉,露出一只小小的金棒,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很小的楔形文字。这件东西大约一又四分之一英寸长、半英寸厚,圆柱中心有个小孔,从一头穿到另一头。
  “我看到,”汤姆说,“纸上有对这枚金玺的描述——重量、尺寸,等等。咱们不妨来核对一下。”
  他把小金棒递给桑代克。后者小心翼翼地拿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它。的确,此物个头虽小,样子却很特别。而且,它或许曾是一位久远而神秘年代的伟大君主手中的爱物。那个时代对我们来说,虽然耳熟能详,却如此遥不可及。想到这些,你不能不心生感慨。我一边想,一边看着桑代克以他惯有的独特、精细、科学的方式,审视着这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物件。他用放大镜仔细辨认上面细小的字迹,认真查看圆柱的两端,甚至把眼睛对着中间那个小孔窥探。
  “看来,”他瞧了一眼汤姆手里的纸,“金玺的主人只写出了一头的直径。显然,他以为圆柱两端粗细都是一样的。其实不然。两头的直径并不相同。它的截面并不是绝对的圆形;侧面也不是完全对称的。”
  桑代克从口袋里取出一把圆规,先测量了一头。看过标尺上的数据后,又把金玺转过来。我们可以看出,圆规刚才量过的尺寸和金玺另一端明显不符。
  “差了将近两毫米。”桑代克看了看量过的数据,说。
  “我说,桑代克,”布罗德里伯说,“这枚金玺的主人眼睛没你那么精明。何况,咱们也没必要把尺寸搞得这么精确。”
  “可是,”桑代克反驳说,“不精确的数据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我们几个把金玺轮流看了一遍。然后,汤姆重新将它包好,又放回了保险箱里。接着,我们回到了餐厅。
  “怎么样,桑代克?”布罗德里伯说,“保险金的事情有眉目了吗?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认为,”桑代克回答说,“我们应该等此案审理后,再谈这个问题。你一定要坚持听听专家的意见,那样或许会带来一些新思路。现在,我们得去火车站了。我想,你们也有很多事情要做。”
  “是啊,”布罗德里伯说,“那我就不送了。反正你们认得路。”
  桑代克客气地回绝了汤姆留我们吃饭的邀请,拿起他那个小箱子,和主人握过手,告辞出来。
  “这案子没什么搞头。”我在路上说,“你总不能指望每次都会有重大收获呀。”
  “是啊。”他附和着说,“我们只能注意观察,积累事实。对了,那片树林里还有些证据需要搜集。我想把那些脚印做成模子,万一日后需要时,好用得上。这是为了保险起见,因为脚印是很容易消失的。”
  这件事在我看来,纯属多余。但我并没有说什么。我们来到那条林中小路。桑代克选了几个最清晰的脚印,然后从小箱子里取出一块盛石膏的铁板、 一个水瓶、一把勺子和一个小橡胶碗。看到这些,我不禁揣摩起来,桑代克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那些“银维克托”鞋印显然是死者的。可這又能说明什么呢?而且,取下另外那个人的脚印又有什么用呢?我们不知道他是谁。况且,据我看,这个人在这里出现,也没什么值得怀疑的。桑代克把调好的石膏糊倒入那两对脚印里。接下来做的那件事更令我困惑不解。只见他又调了一些石膏糊,将它们倒进陌生人的手杖留下的两个小坑里。然后,他从箱子里取出一卷线绳,剪下来大约两码长,将线绳在两个小坑之间绷紧,直到石膏把线绳黏住。在等待石膏固定的同时,他先把那几个脚印的模型取出来,包好,然后又小心地把两个白白的手杖印儿模型分别取下来。这两个模型中间被线绳连着。线绳的长度刚好和两个手杖印中间的距离相等。
  看到桑代克用铅笔在石膏模型上做记号,我问他:“那截线绳是用来说明手杖主人的步长的吧?”
  “不。”他说,“它是用来说明那个人行进的准确方向的,并且可以显示出手杖的前后位置。”
  我简直被他搞糊涂了。不能否认,桑代克的做法很有创意。可是,这究竟有什么用呢?这到底能证明什么呢?
  我试着向他提了几个问题。可是,从他嘴里得到的唯一解释是,等到事件之后再搜集证据,就无济于事了。至于他说的“事件”是什么,我却不得而知。等我们到了维多利亚街,桑代克叫了一辆出租车,让车夫在伦敦警察厅停下来时,我仍是一头雾水。   “你不要等我了!”他边说,边下了车,“我要和米勒或者副厅长谈点事情,也许会耽搁些时间。不过,我整个晚上都会在家。”
  听他这话的意思是,让我晚上到他家去。于是,吃过晚饭,我来到桑代克那里,再次试图从他嘴里套出点什么来,却还是一无所获。
  “请你原谅我的保留。”他说,“目前,我对这件案子还只是推测而已。在没有拿到进一步的证据之前,我还无法作出结论。也许,我只是毫无根据地瞎猜一气。不过,明天早晨八点半钟,我要出去一趟,想试一试我的推测是否准确。假如你这位博学的老朋友能在这趟出行中助我一臂之力, 我将不胜感激。不过,此行只是去蹲守。也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那好,我愿意去看看。”我说,“蹲守是我的专长。”当晚我离开他时,心里对此案更觉扑朔迷离。
  次日一早八点半钟,我准时来到桑代克家门口。一辆出租车已在路边等着了。我刚进楼门口,我那位同事就从楼梯上下来了。我们两个一起上了出租车后,车子立刻出发。沿着中坦普尔路,到了安班克门特街,再朝西走。我们第一站是警察厅的新楼。但桑代克在这里只停了一两分钟。接下来,我们又朝着威斯敏斯特的方向走。几分钟之后,便到了贝蒂弗朗斯街的路口。
  我们在这里下了车。付过车钱后,慢慢步行朝西走。经过路边停着的一辆带顶篷的大汽车。
  不一会儿,迎面遇到个人。此人正是米勒探长。他西服革履,嘴里叼着一支雪茄烟。看来,这次相遇并非偶然。因为他一上来就说:“桑代克先生,目前为止,一切顺利。难道我们来晚了?要是那样的话,可就惨了。你昨天晚上来过后,两名便衣警察就一直守在这里。到现在为止,什么都没发生呢。”
  “米勒,你不要对这次行动抱太大希望。”桑代克说,“我们只是觉得,有这种可能性而已。但也许我们的判断并不正确。”
  米勒会意地一笑。“我知道,桑代克先生。这话我以前也听你说过。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就在那儿。我刚刚从商店橱窗里看到他了——你们瞧!他来了!”
  我顺着探长的目光一看,一位高个子老者从对面朝这边走了过来。他的步子十分僵硬,腰部明显佝偻着,像是不堪重负的样子,一只手拄着一根手杖,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用粗布包裹着的小木盒。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他的手杖。这根手杖和我记忆中汤姆·罗兰茨给我们看的那根一模一样。
  我们继续朝西走,让莱昂先生(我估计此人就是莱昂先生)从我们身边走过去。我们再转过身来,在后面跟着他。这时,我注意到,我们以前见过的两名身材高大、军人模样的先生也紧紧跟在我们身后。到了贝蒂弗朗斯街路口,莱昂先生叫了一辆出租车。米勒加快脚步,朝刚才那辆带顶篷的大汽车走去。
  “快上来!”他替我们把车门打开。这时,莱昂已经上了那辆出租车。“我们可不能让他跑了!”米勒一边说着,一边几乎连推带搡地把我和桑代克弄上了汽车。和车夫交代了一句之后,他带着那两名便衣警察也上了车。车子开动了。先是一阵冲刺,追到离出租车只剩几码远的地方,又减缓了速度,跟着它在渐渐密集的车流中行进,直到拐进白厅大道。此时,我们的车子渐渐落在了后面。不过,到了查林路口时,我们又追了上去,在拥挤的斯特兰德街紧紧跟定出租车。当它转过弯,想拐进对面的阿克罗波利斯旅馆时,我们仍紧跟其后,并在旅馆的院子里超过了它。这样,我们先到了旅馆的大门。等莱昂先生付完车资,我们已经进了门,在旅馆的大堂等他了。
  莱昂进来后,先停下来向四周巡视了一下,目光落在一位坐在藤椅上的男子身上。此人身材有些发胖,脸上刮得很干净。当他看到莱昂的眼神后,便站起来朝他走了过去。就在这时,米勒探长走上去,拍了拍莱昂的肩膀。后者猛地转过身来,显出一副十分吃惊的样子。
  “我想,你就是莫利斯·莱昂先生吧!”米勒说,“我是一名警官。”他停了一下,眼睛冷冷地盯着这个商人。莱昂的脸色霎时变得惨白。米勒探长又接着说:“我想,你用的这根手杖并不是你本人的。”
  莱昂松了一口气。“你说得不错。”他说,“可我也不知道它是谁的。如果你知道的话,我很乐意用它换回我自己的手杖。是我不小心拿错了。”
  他迟疑地把手杖递了过来。米勒接过手杖,又交给桑代克。“这是那根手杖吗?”米勒问道。
  桑代克迅速将手杖浏览了一下,然后,将它反过来,仔细查看它的金属箍,最后又测量了手杖的尺寸,再去和事先写在纸上的数据进行对比。
  莱昂先生沉不住气了。“你们没必要这么小题大做!”他说,“我已经说过了,这根手杖不是我的。”
  “你是说过了。”米勒说,“不过,有关这根手杖的事,我们需要和你私下谈谈。”
  说完之后, 米勒朝旅馆经理看了一眼。此人刚刚被便衣警察找来。他神色不安地建议说,我们的事情最好不要在大堂这种公开场合下谈。他刚要转身,领我们去后面的私人房间时,脸刮得很干净的陌生人凑到莱昂跟前,伸手想要取过那只木盒子。
  “我可以把它拿走吗?”他很有禮貌地说。
  “现在不行,先生。”米勒毫不客气地拦住了他,“莱昂先生等一下才能和你谈。”
  “可这个盒子是我的。”那人的口气变得凶狠起来,“你到底是谁呀?”
  “我是警察。”米勒回答说,“不过,既然这是你的东西,那你最好和我们一起来,也好看着它。”
  我从未见过任何人的表情会像盒子的主人此时这般尴尬——唯一的例外也许是莱昂先生。他的脸色又一次变得苍白如纸。不过,这两名男子只能一声不响地跟着经理,往大厅后面走。探长和其他人紧随其后。我们来到一间面积不大、铺着大理石地面的接待室。经理先生把我们让进去之后,便离开了。
  “好吧。”米勒说,“现在,我想知道,这个盒子里面装了些什么。”
  “我可以告诉你。”那位陌生人说,“里面是一件雕塑品,是我的东西。”米勒点了点头。“请打开,让我们看一下!”他说。
  房间里没有桌子。莱昂只得坐下来,把盒子放在自己膝盖上,用颤抖的双手将盒子上的带子解开,脑门上冷汗直冒。带子解开之后,他把盒盖打开,露出一个石膏半身像的头部。那是唐纳泰罗雕塑的“圣·塞西丽亚”小型仿制品。人像的肩膀处塞了很多废纸团。莱昂笨手笨脚地将纸团拿开,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塑像拿给米勒看。探长先看了一眼空盒子, 然后轻轻接过塑像,捧在手里,茫然地瞧着它。   “感觉湿湿的。”他尴尬地说了一句,问询的目光看着桑代克。桑代克从他手中接过塑像,放在手掌上,像是要掂掂它的分量。我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莱昂, 惊奇地发现,这位商人此刻极为恐慌,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桑代克。陌生人的表情也不比他轻松多少。
  “看在上帝的份上,请你小心一点!”陌生人不安地叫着,人也凑了过去,“你会把它摔碎的!”
  他的话刚一出口,事情果然发生了。桑代克真把塑像摔到了地上。他完全是算计好之后故意摔的。结果,塑像平着落到了大理石地面上,顿时被砸得粉碎。这真令人不可思议!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加不可思议了!当那些雪白的碎片散落开来时,一根黄色的小金棒从中分离出来,滚到了地上。陌生人冲上前,弯腰去捡。但就在同时,米勒也弯下身去。我估计,探长先生的头更硬一些。只见他直起身来,一只手揉着脑门,另一只手攥着那个小金棒,让桑代克看。
  “你可以告訴我们这是什么吗,桑代克先生?”米勒问道。
  “可以。”桑代克回答说,“这是古代巴比伦王的金玺。它属于已故的马丁·罗兰茨先生。罗兰茨先生是前天夜里被人杀害的。”
  桑代克的话刚说完,莱昂就昏了过去,人从椅子上滑到了地面。陌生人拔腿就往门外跑,但当即被一名身强力壮的便衣警察扭住,不能动弹,乖乖地被另一名警察铐了起来。
  “看来,”我在回去的路上对桑代克说,“你那些手杖和印的模塑派不上用场了。”
  “恰恰相反。”他说,“它们很有用。假如金玺定不了莱昂先生的罪的话,这些模型肯定将会使他难辞其咎(后来,这种情况果然发生了。辩护律师开始说,金玺是莱昂从陌生人手中得来的。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法庭上出示了莱昂的脚印和手杖印的模型,证明被告在谋杀案发生的当天,到过宾威尔,曾和死者在一起。就这样,莱昂最终被判有罪)。”
  “对了,”我说,“你是怎么把目标锁定在莱昂身上的?我猜想,最初是林子里那些手杖的印迹使你对他产生了怀疑。可是,那些印迹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它们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们显示出使用手杖的人并非它真正的主人。”
  “我的天哪,桑代克!”我吃惊地叫了起来,“这可能吗?你怎么能从地上一个手杖印儿看出它的主人是谁呢?”
  “这看起来很奇怪,”他说,“其实却很简单。只须看看手杖下面的金属箍磨损的程度就知道了。一根没有把柄的直直的手杖,下面金属箍的磨损程度是十分均匀的;可一旦手杖上有了带弯的把柄,使用它的人总会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握着它,并总让它以同样的位置着地。这样,金属箍只有一头受到磨损——也就是和把柄相反的那头,或者说是手杖的前部。但有一点十分重要,磨损处并非把柄刚好相反的位置,会稍稍向一边倾斜。一个人在使用手杖时,把柄的位置是纵向的。他朝前走时,手会偏离身体,使手杖稍微朝外转动。这样,金属箍内侧的磨损程度会较为严重些。也就是说,右手持杖的人,手杖磨损的部位偏左,而左撇子的手杖磨损部位会偏右。可是,用惯了右手的人握了一根左撇子的手杖,地上的印记会向右边倾斜。这自然是不正常的。况且,右手的转动会使地上的印记更加向右偏离。在我们这个案子里,手杖印右边要浅一些,这是因为磨损的缘故。由此可见,这是一根左撇子用的手杖,可拄杖者用的却是右手。所以,此人显然并非手杖的真正主人。
  “当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所以,我当时只是觉得好奇,并没把它和我们的案子联系在一起。可后来,很快又有了其他线索。我们看到了死者的那双脚,就知道树林里那些脚印是他的。这样一来,拄手杖的那个人就是死者的同伴。此人立刻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后来,汤姆·罗兰茨说他的手杖丢了。他又恰恰是左撇子,他还把那个人错留下的手杖拿给我们看了。请注意,这根手杖的主人习惯用右手。这是我由手杖下面的金属箍看出来的。这样,我们便知道,左撇子的手杖被习惯用右手的人拿错了,而和死者一起在树林里的人,右手拄着一根左撇子用的手杖。这实在大凑巧了!此外,我们还可以从这一点推断出,陌生人就是去汤姆办公室开会的人当中的一个。因此,他肯定想要得到那枚金玺。这立刻使我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他有没有盗走金玺?我们当下查看了保险箱。结果发现,金玺显然已被盗走了。”
  “保险箱里的金玺肯定是仿造的了?”
  “是的。虽然造假者技艺纯熟,但仿得还是很拙劣。金玺是电铸的,上下不对称,尺寸和主人写下的数据不符。而且,那上面钻出来的孔虽然两头被做过旧,但中间部分还是能看出工具刚刚钻过的痕迹。”
  “可你怎么知道这事是莱昂干的呢?”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身上的疑点最多。他有一个复制的图章,可以用来进行电铸。而且,他也有本事将平板的电铸品制成一枚金玺。他是一名有经验的仿古专家, 同时又是一位商人,有销赃的渠道。但所有这些,都仅仅是我的推测。可鉴于时间紧迫,我们必须采取行动。当然了,当我们看到他手里的拐杖时,事情就几乎没有任何悬念了。”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金玺是藏在塑像里的呢?”
  “我早就料到,嫌疑人会把它藏在某种石膏之类的东西里面。因为,要想将它偷运到美国去,这样做是最安全不过的了。我一看到那个塑像,就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那是一个草草制成的塑像,石膏还是湿的。显然,是几个小时之前刚刚做就的。所以,我就把它打碎了。如果我错了的话,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花上五先令,给他买个新的。不过,当时的情况使我对自己的判断相当有把握。”
  “你知道莱昂是怎么下的毒吗?”
  “这我们只能猜测。”桑代克说,“也许,他随身带了一些氰化钾溶液(如果毒药确实是氰化钾的话),然后,趁马丁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倒进他的酒杯。这并不难办到。像这种剧毒的药物,只要喝下去一口,一两分钟之内人就没命了。不过,具体细节究竟如何,我们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法庭调查的结果表明,桑代克的推测是正确的。而他在法庭出示的证据,足以将莱昂绳之以法。至于另外那名男子(经证实,他是一位美国商人。纽约的海关人员对他极为熟悉),由于证据不足,对他参与谋杀或盗窃的指控无法确立。以上就是古代巴比伦王金玺一案的全部过程。此案使布罗德里伯先生更加坚定了一个信念:桑代克生来具有一种第六感觉,这使他能够嗅出证据所在。否则的话,他肯定有神鬼相助。
  (本文出自《巴比伦国王的金玺》 群众出版社)
  (插图:木犀 责任编辑: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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