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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社会的“义理人情”与“集团主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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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在日本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推动日本社会和谐发展的双碧。那么,“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之间又存在着什么一样关系呢?事实上,“义理人情”这一道德观念应运而生,自然是集团主义者们的所求。“义理人情”所讲究的“克己复礼,化矛盾为统一”的精神,所追求的“相互性”,无一不是集团主义所倡导的。特别是“义理人情”的思想基础,即圣德太子的“各得其所”思想和主张“忠孝”的中国儒家思想,更是集团主义所追求的目标。可以说,它们二者之间完全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关键词:日本社会;义理人情;集团主义
  一、前言
  作为代表日本传统文化的“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可谓是推动日本社会和谐发展的双碧。“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成为了日本文化的代名词。由于生活在日本列岛上的人们,千百年来深受这些文化的熏陶,人们各守本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虽然没有中国人那样如漆似胶,可也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就是这种虽淡却又不失人情味的人际关系的存在,使得整个日本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充满了和谐的气氛,令人刮目相看。
  那么,“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是如何影响着日本人的生活,在日本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呢?它们两者之间又存在着什么样的一种关联呢?笔者认为探究一下这个问题还是有必要的。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邻国日本在和谐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并对日本社会的发展有个比较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因此,为了弄清楚“义理人情”与“集团主义”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对“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的概念有个比较清楚的认识。特别是“义理人情”,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似懂非懂的文化概念,只有了解了其内涵,方能明确其与“集团主义”之间的关系。
  二、什么是“义理人情”
  存在于日本社会的“义理人情”,早已受到人们的关注,不仅是日本学界,在我国的日本学研究领域也都成为了研究的热点之一,且成果颇丰。截止2017年10月14日光百度學术显示的相关论文就达449834篇,令人惊叹。从这一数字来看,足以证明“义理人情”这一反映日本人思维的文化概念深受世人的重视,是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关于“义理人情”,在《日本人的心理》一书中,南博是这样解释的:
  “义理”一词,在日语中表示的意思很多,广义上讲,所谓的“义”就是指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自己的所属,“义理”就是指义的道理。
  所以,“义理”也好,“义”也罢,实际上就是一种约束力。也就是说,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时,人必须清楚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并依照这种关系去行动。这种约束力不同于义务,并不能用来证明权利。
  说到底“义理”就是对自己如何与周围的人相处,采取什么样的行动的一种约束。当把自己的行为对象从个人引申扩展至社会时,作为约束力的“义理”,即“面子”,或者说“情面”就产生了。
  “义理”以各种形式存在于父母和孩子、夫妻、兄弟姐妹、亲戚、朋友、上司和下属之间。不过虽然形式各异,但最终还是要按照自古流传下来的约定俗成,无论其合理与否,都得去履行。正如《五常正论名义》和《鸠翁道话》所讲的:“‘义’就是‘该生时则生,该死时则死,一切的决断都得顺其理。’”(室值清《五常正论名医》);“心学解释道:‘义’乃是‘不做为难之事’。家臣只要全力以赴为主人做事,妻子只要全心全意照顾好自己的夫君‘即可’。而这“即可便是人之道也”。(《鸠翁道话》)
  说得直白一些,所谓“义理”就是生活在当今的社会里的人们,都应该满足于自己的所属,是将德川时代所盛行的“忘我”的修行以及克己奉公精神合理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注1:南博1965:187-188)
  说到“人情”,南博解释道:“人情”是与“义理”对立的一种概念。虽然从古至今,人们已经习惯于将“义理”和“人情”放在一起,然而,实际上“人情”总是受制于“义理”,“义理”与“人情”的对立,造成了日本人特殊的心理。(注2:南博 1965:199)
  从南博对“义理人情”的解释来看,事实上“义理”和“人情”是完全相悖的两个概念。具体地讲,“义理”就是一种道义,是日本社会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传统的、不成文的道德规范。虽然它不同于法律规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长期以来,它所具有的权威性,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日本人的生活,成为了日本人赖以生存的行为准则。其结果就是,生活在日本社会这一大的空间里的每一个人都得去遵循它,且按照它的要求去行动。对每一个日本人而言,其约束力之大不言而喻。
  再说“人情”,顾名思义,为人之情感,人之常情。从理论上讲,它是一种感性的存在。在日语中表示除亲情之外的其它所有对人的情感。比如,友情、同情、好意、善意、爱怜等等。因为人情所代表的是个人的情感,而非公理,所以,往往是以与“义理”对立的存在出现。换句话说,如果视具有社会性道义的“义理”为公的话,毋庸置疑,作为个人情感的“人情”便是私了。也就是说,“义理人情”一词,是理性与感性、公与私的结合,显示的是日本人在处理人际关系过程中无法回避的两种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矛盾心理的反映。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日本人的这种矛盾心理,长期以来,在日本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不但没有阻碍和破坏和谐社会的发展,相反,在和谐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呢?笔者认为,“从表面上看,义理人情”虽然是日本人矛盾心理的一种反映,可实际上,更是日本人“克己复礼”精神的一种表现。因为从日本社会发展的实际来看,我们从正面去理解它,则更符合日本社会的现实。从“义理人情”的构成来看,不是“人情义理”,而是“义理人情”。这种排序给人以“公理在先,私情在后”之感。也就是说,“义理人情”不仅反映的是日本人的矛盾心理,更多的是反映了日本人以公克私,化矛盾为统一的趋同心理。事实上,日本人在使用“义理人情”一词的时候,似乎已经忘记了“义理”和“人情”是完全相悖的两个概念。或许这也是他们将“义理”和“人情”放在一起使用的主要原因吧。   三、来自“义理”的启示
  在“义理人情”中,“义理”作为生活在日本社会的人们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比起更具自然属性的“人情”,则更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刨析。
  其实,“义理”从日本昔日的武士社会一路走来一直到今天的信息化社会,之所以能够扎根于日本社会,并不断地发扬光大,经过了好几百年的光阴,依然被人们所认可,并予以坚持维护和遵守,笔者认为,其关键就在于它的“相互性”。也就是说,“义理”所讲究和追求的“相互性”,使得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空间里的人们彼此间的关系更趋于和谐,处理问题的方法更趋于合理。无论是对生活在过去封建社会阶段,处于不同阶层的日本人而言,还是对生活在当今物质生活极为丰富的现代化社会,基本上都处于同一个阶层、地位均等的日本人来说,可以说都是在“义理的相互性”的作用下,体现着自身的价值,或者说获得着自己应得的一份尊严。说得通俗一点儿,生活在一个讲究和追求“义理”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安心地守护着自己的本分,做着自己的分内之事,安居乐业。
  关于“义理的相互性”,南博是这样描述的:
  一般来讲,“义理”是上对下提出的诸如:“忠义之心”、“安心奉公”等要求而产生的。然而,事实上,“义理”绝非只是上对下一味地提要求,作为交换,上级必须以某种形式,表达自己对下属的关爱和谢意,这也是上级理应遵循“义理”。在武士社会时期,对于武士的忠义奉公,日语中有<主君の愛顧>一说,即:“主君必备关爱之心”之意。也就是说,所谓“忠义”绝非只是要求下属单方面做出牺牲。另外,就“恩”这个字的用法,并非只是下属对上级的“感恩戴德”表示感激之情时才使用,对于下属的奉献,上级也常常用“恩”一词来表示感谢。在《伊势贞丈家训》中就有这样的话,“主人不应感恩月月的俸禄,而应感恩家臣们的无私奉献,并因此而感欣慰。这才是主人应遵循之义理也。”由此来看,“义理”所讲究的是彼此间的相互性,无论地位高低,身份卑贱与否。(注3:南博1965:188-189)
  从南博的这段描述可知“义理的相互性”早在日本的武士社会时期就已经形成,并得到了推崇和认可。日本江户时代可谓日本历史上最繁荣的时代之一,人们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否定封建社会的尊卑观念,否定等级身份制度的“町人思想”之所以能够出现,从某种程度上讲,似乎都与“义理的相互性”所起的積极作用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义理的相互性”在慢慢地改变着人们的思维,帮助人们有机会去改变自己的命运。“町人思想”所提出的“武士不为贵,商人亦不贱”的主张,在肯定商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的同时,在争取提高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当时的心学创始人石田梅岩认为:“商人的行业有助于天下,它不为私利私欲,具有公益的性质,因而不应对商人的行业产生偏见,商人的利益也是正当的”(注4:石田梅岩 1966)。学者西川如见在《町人囊》中指出:“商人虽位居四民之末,但它具有滋润万物的作用,对贵族社会也是有用的。”(注5:中村幸彦 1975)儒学者荻生徂徕也说:“商者互通有无,助于世人”。(注6:中村幸彦 1975)从以上几位对商人的评价中,可以了解到,事实上,町人思想的核心就在于努力追求与武士阶级的平等,提出商人对国家的贡献犹如武士对君主的效忠,商人的营利犹如武士的受禄。商人地位的确立以及商业盈利的正当化,使得当时日本社会的商业经济发展蒸蒸日上,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景象。各种市井文化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教育、文学、思想、艺术等各各领域都伴随着的经济实力的提高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形成了一种崭新的、强大的町人文化。诸如:为日本社会的教育发展奠定基础的儒学校和寺小屋;极具日本文化特色的文学形式俳句和浮世草子等各种小说体的形成;开启了日本现代化大门的儒学、兰学、国学三大思想的汇融;人形净琉璃和歌舞伎等艺术形式的诞生等等,所有这些对当今日本社会的文化形成、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文化、新思想,无一不是在江户时代出现的。无怪乎以梅原猛等为首的一批日本学者极力弘扬江户文化,为重新定位江户文化在日本文化发展史中的地位著书立说。
  由此可见,在“义理相互性”的作用下,形成的江户文化在日本文化及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多么的重要。
  当然,“义理的相互性”在进入明治维新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遭到了破坏,其招致的结果亦是众做周知的。就像南博在书中所讲的,明治维新以后,为了宣扬和维护天皇制权威性,作为“义理”他们过分强调忠君思想,要求人们绝对服从天皇的意志,为天皇牺牲自我。从而,导致了日本走向军国主义,成为向外扩张的侵略者,不但给包括中国在内周边国家带来了灾难,也将日本本国人民推向了痛苦的深渊。
  所以,“义理”的积极性就在于它的相互性。“义理的相互性”在稳定人心,促进日本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义理”的思想基础
  “义理”产生的思想基础是什么呢?简单地讲,着眼于“义理”所倡导的内容,既能隐约看到圣德太子曾经提出的“各得其所”思想的影子,同时,又时不时地能感受到中国儒家思想中的“忠孝”之观念。基于这一现实,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圣德太子的“各得其所”思想和主张“忠孝”的中国儒家思想是构成“义理”这一道德观念不可或缺的两大要素。
  众所周知,早在1300多年前的飞鸟时代,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大化改新的先驱者、改革家圣德太子就提出了“各得其所”的处世思想。其宗旨就是要求当时的人们,要安于自己的定位,且在各自的位置上各尽其能,做自己的分内之事。仔细想想,圣德太子的这一主张,其实与“义理”的“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自己的所属”的主张颇具异曲同工之感。
  “各得其所”的思想千百年来,犹如一盏指路明灯,在影响着日本人的生活,并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如果说“义理”是作为一种新的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道义诞生于千年后的武士社会的话,它的根系哪有不受土壤影响之理呢?这是其一。其二,无论是圣德太子“各得其所”的思想,还是“义理”,在形成的过程中,都深受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只不过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各得其所”思想诞生之时,正值佛教和神道教较量之际,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碰撞,使得圣德太子不得不去打开局面。“各得其所”的主张更多的是为保护佛教、宣扬佛教,为佛教解围。而“义理”诞生之时,恰逢儒家思想受到追捧。由于朱熹的理论偏重于伦理道德的“大义名分”思想,这种思想迎合了江户幕府的政治需求。因此,朱子学深受统治阶层的重视,以至于被当时的江户幕府树立为“官学”地位。所以,所谓的“义理以各种形式存在于父母和孩子、夫妻、兄弟姐妹、亲戚、朋友、上司和下属之间。”的提法,很明显是源自于儒家思想的教导。特别是日后的“义理”中浓厚的“忠君思想”更是将中国儒家思想中的“忠”之观念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说把“义理”比作一栋房子的话,那么,圣德太子所倡导的的“各得其所”的思想就形同地基,而中国的儒家思想便就是建房之砖瓦。从理论上讲,二者缺一不可。   当然,这里所说的构筑“义理”之砖瓦并非“仁义”之砖瓦,而是“忠孝”之砖瓦。即便说成“忠孝”,可实质上,“孝”只不过是“忠”的附属品,最终还是被“忠”稀释掩埋。在日本的“义理”中,很难寻到类似于中国人的“你虽不仁,但我不能不义”之气概,倒是“忠于职守,礼尚往来”之风尚随处可见。所以说,在对人关系上,“义理”是完全不同于中国人所讲究的“仁义”,它始终以“忠”当头,儒家思想的其它主张诸如:仁、义、礼、智、信、恕、孝、悌都得为之让路。
  由此可见,“义理”虽推崇儒家之观点,但并非毫无保留地全盘吸收,而是选择性地吸收了其中认为适合日本社会土壤的某些元素。“义理”的这种选择性、目的性是一种合理的存在。作为公理它没有要求人们像中国人那样去追求“仁”、“义”之德,而是根据日本社会的需要,有选择的,有针对性地吸纳了儒家思想中“忠”这一相对理性之观念,并要求人们去遵守。这样做的结果,使得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仁”、“义”之德,在日本没有被接受,同时更具自然属性,且偏于感性的“人情”得到了制衡。无怪乎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中国人表现的较为感性,而日本人则表现的更为理性。
  无论是圣德太子的“各得其所”思想,还是中国儒家思想中的“忠孝”之观念,其根本都在强调“本分”,目的都在于求“稳”。所以,作为二者汇融的结晶“义理”,又在此基础上,无论地位高低,身份卑贱与否,讲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性。这种追求平等的思想,使得“义理”的合理性大增。也正是因为“义理”的合理性存在,长期以来,其在日本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规范日本人行为的同时,使得日本社会不断地朝着稳定、繁荣的方向发展。
  五、“义理人情”与“集团主义”
  一般论而言,所谓的集团主义,或者称为集团意识,就是以强烈的归属感为基础,个人对所属集团全心全意、忠心耿耿、无私奉献,在行动上与集团内部的其他人保持一致。
  按照中根千枝的解释,日本人的集团意识源于他们对“家”的认识(注7:中根千枝 1967:25-64)。也就是说与众不同的家庭结构和家庭观念,是日本人集团意识形成的基础。那么,日本社会的家庭结构和日本人的家庭观念又有哪些与众不同的特点呢?
  关于日本社会的家庭结构和日本人的家庭观念问题的研究,成果不少。日本社会人类学家中野卓认为:“日本的‘家’是以家庭的存续和发展为目的、以家业和家事两者不可分割的形式继续完成的经营团体”。(注8: 中野卓 1985)冈田谦认为:“日本的‘家’并非像‘家庭’那样是一种在所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概念,它是在日本社会中根据特殊的历史的、经济的要素被育成的制度,……‘家’与其说是以血缘不如说是以居住或经济要素为中心而形成的”(注9: 冈田谦 1973)。川本彰认为:“日本的‘家’只不过是将‘血缘关系’进一步扩大化,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通过‘养子制度’,使其与收养家庭确立‘血缘关系’,并得到社会的承认”。(注10:川本彰 1978)将这些观点归纳起来,传统的日本式的“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并非我们通常所讲的是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构成的“家庭”,更像是一个有着连带关系的人们所构成的一个“共同体”。就是说,与我们所理解的以血缘为纽带,看重亲情的家庭相比,以居住或经济要素为中心而形成的、传统的日本式的“家”的人们则更注重“责任”。进一步地讲,责任感的强烈与否,是维系传统的日本式“家”延续和发展的关键。事实上,中根千枝之所以说日本人的集团意识源于他们对“家”的认识,其根本就在于此。因为强烈的责任感是形成集团意识的前提。
  那么,“义理人情”这一道德观念的形成,对于奠定集团意识基础的责任感的发挥又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所谓的集团意识就是以强烈的归属感为基础,个人对所属集团全心全意、忠心耿耿、无私奉献,在行动上与集团内部的其他人保持一致。凡事必须以集团的利益为重,具备个人利益必须服从集团利益的思想意识。要具有忘我的“滅私奉公”,即“无私奉公”的精神,这便是集团主义所倡导和追求的责任感。
  如何才能使集团内部的人们具有“无私奉公”的精神,对集团负责呢?首先,“无私奉公”的前提,应该是个体的权益得到保护。也就是说,个体与集团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无私奉公”的背后,更多强调的是“相互性”。其次,强调“相互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实际上是在追求一种“平等”关系。是个体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体现。再次,就是集团内部处事一定要公平合理,让集团成员能够生活在一个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安分守己,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基于以上三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义理人情”这一道德观念应运而生,自然也是集团主义者们的所求。事实上,“义理人情”所讲究的“克己复礼,化矛盾为统一”的精神,所追求的“相互性”,无一不是集团主义所倡导的。特别是“义理人情”的思想基础,即圣德太子的“各得其所”思想和主张“忠孝”的中国儒家思想,更是集团主义所追求的目标。
  因此,在谈及代表日本传统文化的“义理人情”与“集团主义”二者间的关系时,绝不能将二者简单地割裂开来去分析。而是要把它们有效地结合起来,置于日本社会的历史发展这一大的背景下,即从地处太平洋西岸的日本列岛,远离大陆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大和民族的性格以及思想意识的影响这一宏观的角度去审视。说到底,特殊的自然环境和相对封闭的社会环境,造就了日本社会的集团主义精神。在集团主义思想的发展過程中,又催生出“义理人情”这一日本社会特有的道德观念。同时,随着“义理人情”道德观念的形成,又进一步推动了日本社会集团主义思想的发展。这样以来,“义理人情”与“集团主义”二者之间实为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它们的形成与产生终究与日本社会这一大环境息息相关,跳不出日本列岛这一大的框架。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把促成日本社会发展的“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精神的根源都归结于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论断,似乎令人难以信服。因为世界上与日本所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相似的岛国不在少数,例如欧洲的英国、冰岛,亚洲的菲律宾、斯里兰卡,非洲的马达加斯加,中美洲的加勒比海各国等等,可并非都如同日本一样,形成单一的民族,充满了“义理·人情”和“集团主义”。因此,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一个民族的民族意识所产生的影响固然重大,但绝非唯一因素。然而,我们在研究日本时,似乎所有的问题的归结点,最终又都集中在了日本列岛的自然环境和地理环境上。也许这就是日本学研究者难以突破,在类似于此领域的研究方面难以创新的根源吧。
  注释:
  注1:南博日本人の心理岩波新书昭和40(1965)p187-188
  注2:同上p199
  注3:同上 p188-189
  注4:石田梅岩都鄙问答小高敏郎校注近世思想家文集[M]日本古典文学大系97 岩波书店昭和41(1966) p391
  注5:中村幸彦近世町人思想[M]岩波书店昭和50(1975) p88
  注6:中村幸彦徂徠先生問門書 近世文学論集[M]日本古典文学大系94 岩波书店昭和41(1966) p186
  注7:中根千枝 たて社会の人間関係[M] 讲谈社现代新书昭和42(1967) p25-64
  注8:中野卓日本の家族[M]弘文堂昭和60(1985)p284
  注9:冈田谦同族と家[M] 未来社昭和48(1973) p139-140
  注10:川本彰家族の文化構造[M] 讲谈社现代新书昭和57(1982)p53
  作者简介:张忠锋,西安外国语大学日本文化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日本文学、日语语言文化。西安外国语大学东北亚研究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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