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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用户体验的感官审美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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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提到审美感官这一词汇,常常会引起美学家一瞬间的思考,但很少深入研究,可一旦涉足,就会发现它关系着很多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如对美的理解、对审美活动的理解等等。为了引起学者对审美感官的重视,从而更加深入的研究审美感官的作用,本人将简略总结概括研究审美感官的现状。
  关键词:审美感官;感官等级;五感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9.18.174
   提到审美感官这一词汇,常常会引起美学家一瞬间的思考,虽一闪而过,但很少深入研究,可一旦涉足,就会发现它关系着很多美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如对美的理解、对审美活动的理解等等。为了引起学者对审美感官的重视,从而更加深入的研究审美感官的作用,本人将简略概括研究审美感官的现状。
  1 有关文献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笔者收集到的有关审美感官的研究成果中,可分为两个大类:一是以西方美学家为代表的,认为最具认识作用的视觉和听觉为审美感官,而嗅觉、味觉和触觉作为“低级器官”都不足以称为审美感官。二是以中国学者为代表的,认为凡是能引起愉快的感觉器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都可以被称为是审美感官。总体来说,相比于宏观的美学研究,美学家们对审美感官的研究稍显薄弱,甚至对于什么是“审美感官”和“审美感官”的定义还存在争议。但是,这些研究仍然拥有很多可取之处,他们取得以下进展:
  2 西方美学家的研究进展
   总的来说,西方美学家们对于审美感官的定义和看法实际是依照邹启峰所提出的“感官等级论[1]”的,美学家们认为审美感官主要由听觉和视觉这两个高级器官构成的,反之,他们把嗅觉、味觉和触觉作为低级器官排除在外,美学家们对审美的美感和生理上的快感作出了界定。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过:“我们如果说味和香不仅愉快,而且美,人人都会拿我们做笑柄。”“美是由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2]中世纪时期伟大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在他的《神学大全》中提出:“美的本质就在于只需知道它和看到它,便可满足这种要求。最接近于心灵的感觉,即视觉和听觉,也最能为美所吸引。我们时常谈到美的景象和声音,而不大提及美的滋味和气味[3]。”到了19世纪,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将这种观点研究的更加深入,他认为:“艺术的感性事物只涉及视觉听觉两个认识性的感觉,至于嗅觉、味觉和触觉则是完全與艺术欣赏无关的。”
   感官等级论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建立在西方美学家和哲学家完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的,认为视觉和听觉比嗅觉、味觉和触觉更有优势、更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和精神性活动。他们认为嗅觉触觉等很容易使人们陷于肉体的感觉中。但随着时代的进步,他们也逐渐意识到自己割裂了美学与大众的味觉审美实践和审美经验的联系,于是他们做出了修正。弗·费希尔认为真正的审美感官是视觉和听觉,但味觉,嗅觉,触觉也是间接的审美感官,在特定条件下“能够在审美的整体中协同作用[4]”。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西方美学家在理性思考下,认为美是与人类无关的最高存在,审美只是一种认识活动,将对美的追求和对肉体的追求完全割裂开。他们过分遵循感官等级论,认为审美感官只有视觉和听觉两种高级器官构成。同时,对于其相互关系的研究,显得相对薄弱。
  3 国内美学家的研究进展
   国内美学家认为美不能离开人而单独存在,美能够引起人类强烈的愉悦感,审美活动是体验、享受的活动。因此他们认为能引起愉快的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都可以被称为审美感官[1]。孟子强调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5]庄子肯定:“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6]荀子认为“耳目口鼻体之辨,生而有之,各执其职,无高低贵贱之分[7]。”区别于西方美学家的是,中国古代学者在一开始就把美和感受美的主体所体验到的快感联系在了一起,把能够引起主体快感的对象称为“美”。他们对于美的理解并没有停留在声、色、味、嗅这些肉体欲望的满足方面,随之又向着人类的精神生活进发。国内学者常常将真善美相联系,庄子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大美则是老子提出的“可以为天下母”的“道[8]”,这种最高境界的美是感觉器官难以把握的,要通过心理体验来感受。对于审美感官之间的互相关系研究中,只有王振东和封承杰[9]研究过审美感官的合作方式,主要研究了视觉和听觉间的互相转化。
   从以上文献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在思考与研究上虽没有西方学者那些严谨的逻辑,但是更加突出人的主体作用,更加重视人的自我感受,所以认为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都是审美感官,但对其相互关系的研究和思考上相对薄弱。
  4 已有研究取得的成果
   综上所述,业界对于审美感官的研究并不算充分,对这一词汇的定义还存在分歧,对哪些感官是审美感官也存在着争议。研究大多还停留在对这一词汇的解释和中西方定义的讨论和差异研究中。以上,笔者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研究方向,从用户体验的角度理解审美感官之间的关系,分析感官间的相互作用。
   感官本质上是感受外界事物刺激的知觉器官,包括眼睛、身体、鼻子、舌头、耳朵等等。其中,大脑是一切感觉器官的中枢。眼睛是视觉的器官,鼻子是嗅觉的器官,舌头是味觉的器官,耳朵是听觉的器官,身体各个部位是触觉的器官。而我们所研究和讨论的审美感官是具有审美感受力的感觉,知觉器官。
  参考文献:
  [1]邹启峰.审美体验的二维[J].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6(01).
  [2]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
  [3]伍蠡甫.西方文论选上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
  [4]朱立元.美学大辞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
  [5]《墨子·非乐》[M].
  [6]《告子·章句上》[M].
  [7]《庄子·至乐》[M].
  [8]《老子》第25章[M].
  [9]王振东,封承杰.浅论感官合作对审美活动的推动性——以视听结合为例[J].文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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