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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背景下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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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全国国土资源调查有利于国家对区域发展和国土资源利用进行宏观调控,保证区域发展的平衡。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之际,本文基于对国土调查主要任务的理解,从信息化测绘技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的应用,以及国土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解答等两方面对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进行探讨和剖析。
  关键词 国土资源;调查;信息化测绘技术;问题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十三五”要求,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全国土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根据国务院[2017]48号文件通知,国务院决定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2018年国家自然资源部成立以后,将其更改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按照文件要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标准时点,截至2020年完成全国调查工作。第三次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支撑我国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提升土地和谐平稳利用水平,加强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管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主要任务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是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全国土地空间规划编制,城市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国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以及统一和规范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和信息确权提供基础数据,并且实现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统筹部署、分步实施的基本原则。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现行统一标准,采用信息化的测绘手段,统筹规范利用现有资料,实现对全国国土利用的地类、面积、权属等信息的调查,以此达到全面掌握全国国土地类分布及使用情况。在大数据环境下,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国家、省、地方、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土地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且建立健全国土利用变化信息的调查机制,实现实时、准确的国土资源信息的信息化更新和变更。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的细化、更新和数据添加,对交叉地类的利用现状和管理属性等进行多重标注。除此之外,相较于第二次土地调查,第三次国土调查首次强调了要实现国土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和网络共享,提升了信息技术和产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贡献率,更明确表明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国家“十三五”土地规划目标[1]。
  2 信息化测绘技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的应用
  信息化测绘技术是基于信息化管理技术,实现传统测绘技术和数字化测绘技术的有效统一,以此达到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和功能服务。按照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路线部署,国家整体对调查工作进行管控,地方细化调查,基于“互联网+”技术进行信息化管理。主要技术方法为基于高分辨率航空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基于内业对比分析制作土地调查底图,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基于地籍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和数据更新。
  (1)國土调查基础数据来源主要为多种形式获取的多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以某时间点为基础,通过影像叠加、剔除等信息处理,可以实现对国土资源利用的动态监测,技术方法中要求,农村土地调查全面采用1m分辨率的遥感数据,城镇土地调查采用优于0.2m的遥感数据,并且采用高精度的DEM、DSM模型对遥感数据进行校正。
  (2)3S技术在国土调查中的应用,主要表现为基于RS基础影像数据对国土利用情况进行调查,采用GPS技术进行国土地籍的控制测量,界址点、土地利用情况属性特征等空间信息采集,以及DEM、DSM模型构建中地面控制点测量等,并结合GIS数据系统实现RS、GPS获取数据的有效融合,及时对国土利用信息进行管理和更新。3S技术的应用,极大提升了国土利用信息采集的实时性、灵活性和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劳动力和费用,并且提高了空间信息采集的数字化水平。
  (3)利用3S技术采集的国土资源信息。全国国土调查范围广、涵盖的国土信息量大、调查时间长,为了提升调查速度,地方进行细化调查,为了统一国土调查数据,必须对获取的国土信息进行统一标准处理和分析。信息化测绘技术为国土数据的统一提供了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管理的自动化和云端化,利用大数据平台对数据进行实时处理、计算和存储,并通过互联网对数据进行共享[2]。
  3 全国国土调查若干问题探析
  2019年3月12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简称“技术问答”,对全国国土调查中所遇到的具体操作问题进行权威解答,主要包括了基础类问题、工作分类与标注类问题、建库类问题等三大方面70余条。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满足自然资源和空间统一管理进行图斑标注、建立系列单独图层,提升了调查精度,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图幅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执行GB/T13989-2012标准。
  (1)基础类问题解读。主要是与已有文件、规定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相冲突、重叠等土地利用确定属性或确权方面的问题。“技术问答”中规定,无论土地整治、农民自主开发、复垦项目立项或其他项目的新增耕地,都应按照实地耕地范围边界进行调查,实地为耕地的图斑,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地类存在重叠,都应按照耕地地类进行调查。城市用地类型、确权登记的土地用途等不按照使用权证地类进行调查,按照实际现状调查。道路调查按照实际现状进行道路范围界线确定,多条现状地物交叉,应优先保持高等级、重要道路贯通。对于偏远地区、人际罕见地区,可以适当降低调查精度,应当优先采用GPS、RS等手段进行调查,或者采用已有资料进行考证,但要保证区域精度统一。
  (2)工作分类与标注类问题。即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标定为某一土地利用类型,或者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划分为某一土地类型,但在实际调查中出现实际土地利用类型与原有类型不符。类似情况,应当按照现状进行调查确定土地利用类型。对于工厂内部绿化用地等按工业用地调查城镇村庄内多用途混合用地按主要用途调查,废弃公路、题录等按道路调查,并标注“废弃”属性。原有河沟、池塘、水库等临时性或季节性干枯的,按照原地类调查。
  (3)建库类问题。主要集中在数据格式统一、图斑处理、属性确权、信息化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技术问答”中明确表示,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进行图斑标准和处理,必须进行坐标转换、数据融合处理后进行建库,必须重新建立符合第三次国土调查要求的数据库,严格禁止采用在已有变更调查数据库基础上修改后的数据库。建设四级互联网的国土调查数据分析和共享服务平台,采用分级建设的方式,国家提供建设方案供各地参考,数据库上报应当采用统一VCT3.0格式,并且支持自动转换功能[3]。
  4 结束语
  2018年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铺开的一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了全部陆地国土优于1m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采集和正射影像生产,70%的县已经开展实质国土调查,46个县已经完成了调查。2019年是第三次国土调查的重要一年,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必须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和国家级核查。所以,必须统筹安排,有序开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调查标准和相关技术解答进行国土调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客观准确的表述土地利用情况,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高效、有序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朱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做好地即测绘工作的一些建议[J].居舍,2018,(35):187.
  [2] 武东海,朱岩.浅析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J].国土资源,2018,(4):56-57.
  [3] 丛越君,李滢.如何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8,(3):32-35,38.
  作者简介
  张亚彬(1990-),男,河南杞县人;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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