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非遗保护视域下的农村文化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我国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农村非遗”)是传统文化的精髓,给予农村文化建设发展以充足养分。我国农村非遗传承保护方面存在着重视不够,尤其關于农村非遗存在一些认识方面的误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依托农村非遗营造农村文化保氛围、进行体验教育、加快相关产业发展等促进农村非遗的传承保护措施。
  [关键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文化;传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大浪潮正强烈冲击着农村非遗的生存及发展的文化空间。农村非遗正面临严重的危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甚至消亡,农村地域文化、传统文化式微。
  1 对农村非遗的理解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我国文化的本质是农耕文化,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的表现形态,一直与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融合。在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演变与发展中,农村非遗见证着我们国家悠久的历史发展,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极富文化底蕴。
  1.1 农村非遗的分类
  我国农村非遗种类多样,内容丰富,想要顺利地进行非遗保护工作,在把握非遗概念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分类。当下对非遗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标准:国际上的标准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分类,我国国内的分类则在原先民间文化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考虑非遗的特点做出的。农村非遗种类繁多,主要包括表演艺术类遗产如以活态形式在民间流传的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戏曲、体育、游艺、杂技等;工艺技术类遗产如传统绘画工艺、织造工艺、陶瓷制作工艺、剪纸、石雕、传统建筑的构造技艺等;生产知识类遗产如传统渔农业生产知识经验等;节日及仪式类传统文化。
  1.2 保护农村非遗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
  中华文化具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造就了形态、种类都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农村非遗是广大劳动人民在生产生活中创造,经过代代传人的不断传承留存至今,能够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经历了百年甚至千年的锤炼。将农村非遗传承保护好,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促进农村文化的良性发展。
  我国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是我们的共同记忆,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在休闲渔农业发展中,农村非遗是独特的吸引物,借助文化的魅力吸引人群,留住人群,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与功能,促进文旅融合,推动农村休闲渔农业的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2 目前农村非遗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不够重视非遗
  农村非遗面临生存危机,对农村非遗的保护已被提上日程并付诸实施。我国国家和地方政府已出台了相关保护政策及法规,但是在基层单位,在广大农村,仍缺乏对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农村非物质文化虽被称为“遗产”,但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的文化是“流动的”,是种活态的存在,应当在我们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传承、保护。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只有在农村进行才是可持续的、有持久生命力的,农村非遗存在于街巷里弄,是民间文化的代表,生存的土壤在农村,非遗与农村的关系是毛和皮的关系。现在我们往往重视官家的、文人的文化而忽视这些区域性特色文化。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化,我们每个人都应重视农村非遗的保护。
  2.2 农村存在“非遗是迷信”的认识误区
  从“世界遗产”概念提出、“文化遗产”及“无形文化遗产”概念的明确,到正式提出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并列概念,最终确定名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我们对非遗概念的认识不断深化。但是在农村仍存在着“非遗是种迷信的、虚无的东西”等认识误区,他们可能对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及仪式存在误解。
  准确地把握农村非遗的概念,清楚农村非遗包括什么,是有效开展农村非遗保护的前提。我们对农村非遗有了清楚的认识,便能有的放矢、集中精力精准地投入非遗保护中,取得成效。农村非遗不是迷信,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物质性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性文化遗产相互依存、不可分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是蕴含在物质形式中的特殊技艺。
  3 保护农村非遗、促进农村文化发展措施
  3.1 依托农村非遗,营造农村文化保护氛围
  保护农村非遗不是上行下效,不是照搬上级指示,而是要根据各地非遗的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结合非遗项目的特点、生存环境、面临的问题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具体分析,不可以一刀切地进行保护。
  农村非遗生存发展的空间在农村,保护农村非遗最重要、最强大的力量来自广大劳动人民,农村非遗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因此需调动村民保护非遗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村民对非遗的认识不够充分,不够重视非遗传承等问题,可利用本地非遗,开展丰富多彩、村民喜闻乐见、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宣传非遗,如戏曲表演、传统手工技艺竞赛、民俗活动等。可借助传统节日与节庆开展民俗活动,发挥村民主体性,发挥村民智慧,给村民表现的舞台,动员村民自主设计活动的主题、内容,使村民直接感知到非遗的内涵与魅力,增强对农村传统文化的自豪感,传承发扬农村非遗,丰富精神生活。向广大村民普及农村非遗保护知识,加深村民对非遗的认识理解,使村民意识到非遗保护深远的历史及现实意义, 自觉自发地保护好农村非遗的生存环境。
  3.2 依托农村非遗进行体验教育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阐述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大力提倡“文化自觉”思想,有利于农村文化的发展。在非遗视域下提倡“文化自觉”的主要着眼点是提升群众非遗传承的意识,增强文化自信。
  农村非遗以鲜活的状态存在于民间社会,保护农村非遗过程中,不仅要保护非遗本身,还要保护非遗的生存环境,不能随心所欲地改变原生环境。任何一种文化遗产都有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离开这种环境,非遗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我们需要营造适合农村非遗生长的自由宽松的生态环境,这种生态环境的营造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或非遗传承人。农村非遗本身就是民间文化,除了保障非遗自主传承外,还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非遗保护,动员民间力量,调动民间社会保护非遗的主动性。   农村非遗应在开放中得到传承保护,教育是传承非遗的重要媒介,应加强社区文化传承教育,普及非遗知识,通过多种途径如借助博物馆、图书室等专业场馆,组织渔农业非遗文化讲座等向大众宣传非遗文化。可借鉴日本的体验式教育经验,日本地域性体验事业开展得如火如荼,当地政府、民间组织等多方力量协调合作,尤其是渔农村居民积极参与,面向大众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验学习活动。农村非遗是我国几千年文化的结晶,这种农村文化结晶的本身带着我国农村的文化特点、区域特征,在农村非遗的传承保护中应充分考虑非遗的地域性。我们可发动民间文化团体、研究机构、村民协同合作,发挥非遗传承基地、教学基地的作用,开展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的区域性非遗体验活动如非遗文创市集,人们可以直接感受到传承千年的文化符号在农村非遗中的体现,在现场欣赏、体验非遗项目,全家一同参与,感受手工技艺的精巧,互动性强,寓教于乐。正确引导,推广科学合理的非遗保护理念,使群众尊重、重视农村非遗,欣赏感悟农村非遗自然、原生的美,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农村非遗的氛围。避免以官家文化的立场破坏文化多样性。
  3.3 依托农村非遗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处于农村,较偏远,交通不便,当地自然资源往往较有限,立足农村丰富的传统文化内涵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优势,走非遗保护与社会经濟发展良性互促的发展路径很重要。保护农村非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一方面非遗具有历史及现实的流变性,不能以博物馆的固态方式凝固保存,这为产业化开发提供了一定意义上的文化挖掘方面的潜质;另一方面,由于非遗的活态性,产业化需同时能够为农村非遗的传承保护注入活力。实践证明,如果产业化操作得当,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农村非遗焕发生机与活力。
  此外我们可适当借鉴日本传承保护非遗的经验,日本非遗传承的突出特点是重视传统文化以及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在我国农村,由于各地人文环境差异很大,依据区域文化特征,针对不同类别非遗走符合自身发展的道路。非遗的传承与产业化开发由不同的主体开展,在传承人将非遗原汁原味传承好的前提下,文创产业从业人员根据市场需求,依托非遗的某些元素进行创新,创作出新产品,比如将民间传说按非遗保护标准记录整理,根据需要按产业化标准改编后搬上荧幕。按相应标准分别进行传承与保护不会给非遗带来不利影响。
  对于极具地域特色的民间表演艺术、节日仪式类非遗可适时开展乡村旅游活动,将民俗文化优势发挥出来,将文化特色展示出来,如昆曲、木偶戏、皮影戏、唱新闻等农村非遗,都可以作为吸引物,使游览内容更丰富,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升旅游档次。对于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类遗产,以象山盐雕为例,可以吸取宁波金银彩绣的传承保护经验,挖掘文化内涵,根据市场需要、审美需要辅之以艺术创作,适当融入现代元素,制作出适宜日常生活的家居摆件。非遗产业化开发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 从而激发村民对非遗保护的积极性。
  在产业发展中实现推广保护,实现非遗传承与农村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是当前农村非遗保护可行的方式之一。同时, 要充分挖掘、整合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科学合理开发,使农村非遗保护与产业发展相得益彰。
  对农村非遗进行产业化开发时,应注意将农村非遗分类,有些非遗不适合产业化运作,有些非遗适合小众化的产业化运作。要在保护好农村传统文化基本要素的基础上适度融入符合当下审美情趣的现代元素,真正将农村非遗保护好,将农村文化发展好,使农村文化空间有空间,更有文化。
  [参考文献]
  [1] 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前沿话题[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234-256.
  [2] 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6:209-214.
  [3] 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道路[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6:100-109.
  [4] 陈万怀.宁波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产业化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7:62-70.
  [5] 李骥,韩兴勇.日本渔村地域体验学习事业的发展与启示[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6(3):99-101.
  [6] 黄永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新农村建设[J].文化遗产,2010(2):1-5.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101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