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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产教融合的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研究①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姜桂红

  [摘           要]  集团校企合作特别是校企深度合作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推进集团化办学持续发展。阐述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现状,并对集团校企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创新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搭建集团校企合作信息共享平台、推进集团校企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加强集团校企师资队伍建设、建立集团校企合作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等深化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的对策,以期探索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关    键   词]  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17-0058-02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核心主题。《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 4号)中指出,“实践证明,开展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发共享的重大举措。”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教育集团内推进校企深度合作,集聚校企协同育人合力,探索集团化办学特色之路,是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只有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才能更好地培养个体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也就是工匠精神,才能获得适合自己的职业,从而实现个体自身的人生价值[1]。因而,对职教集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研究既具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
   一、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校企合作深度是衡量职业集团化办学良性运行的重要指标。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仍然是当前制约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一个突出因素,也是影响校企深度合作的关键问题[2]。
   (一)职教集团校企合作内在需求不同
  当前,大部分职教集团没有法人资格,成员单位各自为战,企业与职业院校在集团化办学利益和目标上未能产生交集区[3]。在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实践中,院校以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内驱力,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较高;企业则多以解决短时期内用人需求,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为目的,“校热”“企冷”仍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需要研究的重点课题。
   (二)职教集团校企之间深度合作不足
  尽管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逐步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大多数校企合作模式是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人员招聘的简单组合,基本处于“学生顶岗实习”“招生就业”“企业员工基础培训”等浅层次上,且合作模式较单一,缺乏专业共建、项目研发、师资互聘、技术攻关等深层次上的合作,校企双元、双主体育人氛围不浓。
   (三)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缺少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
  职教集团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两大主体单位之间的合作,没有第三方进行协调、监督和服务,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无法得到有效保障[4]。目前,对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企业给予相关的优惠补助与税收减免政策还未出台,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投入没有得到相应政策扶持以及资金保障,削减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这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
   二、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职教集团校企合作之所以存在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合作层次较浅、集团运行效率较低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集团成员间的责权利不够清晰、集团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以及集团化办学所需的政策环境与集团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等。
   (一)职教集团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大多数职教集团由于法人身份的缺失,集团成员间的责权利多以章程的形式约定,并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集而不团”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集团在运行、管理、评价等工作机制方面不甚完善,存在“局部利益、各自为政”的障碍,有效地统管或组织协调难以实施,导致集团化办学受阻。
   (二)职教集团合作共赢效应尚未真正形成
  职教集团不同于经济集团,成员间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没有上下级的隶属关系,“抱团取暖”意识不强。集团院校与企业之间尚未形成紧密的产权联结关系,其所拥有的教育资源和产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难以实现。
   (三)职教集团化办学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配套落实
  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都非常重视集团化办学,但监督管理的政策、力度、措施与集团化办学快速发展的客观现实没有完全对应,尤其是推进校企深度融合的适用性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5]。在没有合理的政策法规约束且缺少相应激励机制的情况下,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意愿不强,更难以保证企业在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师资互聘等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了。
   三、推进职业教育集团校企深度融合的几点思考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既能够创新职业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又能提高集团化办学人才培养水平。职教集团应规范集团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完善校企合作运行保障机制,推进校企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在政府给予配套政策支持下进一步促进校企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
   (一)创新集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完善集团理事会治理结构,使其成为统筹协调和推进集团校企合作的主要管理和组织机构[6],并明晰集团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决策、执行、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校企互动、高效运转的集团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集团校企合作工作制度,如《集团校企联席会议制度》《集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集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集团校企师资队伍互兼互聘制度》等,构建完整、规范的集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体系。    (二)搭建集团校企合作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集团专题网站,及时向集团成员发布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及集团化办学政策信息、集团成员发展动态、企业人才需求状况、院校人才培养情况、校企合作成果等,实现集团信息资源互通有无。搭建招生就业平台,建立招生、就业信息发布机制,为集团院校学生对口升学、就业提供共享信息,提升集团院校学生升学率及就业质量。开发建设集团人力、师资、人才、教学、项目研发等资源库,推进集团校企双方相互交融,共同发展。
   (三)推进集团校企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职教集团是成员单位优质资源汇集的平台,通过整合调配,一方面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集团整体优势,发挥集团化办学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增强集团总体实力;另一方面在优质资源聚合配置过程中,促使校企双方逐步形成共同的利益驱动,促进校企深度合作。职教集团可创新探索多元共管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机制,建立集学生实习实训、技能大赛、技能鉴定于一体的集团公共实训基地,并为集团院校教师、企业员工提供技术培训、项目研发、实训课程开发、教材建设等服务,形成一批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发挥集团公共实训基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
   (四)加强集团校企师资互聘互兼
  依托职教集团人才资源库优势,职业院校可以聘请相关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来校授课或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给学生创设真实的岗位情境,实现课堂教学与生产实际相对接、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相对接、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对接。学校教师可定期到企业生产一线挂职锻炼,掌握企业新工艺新技术,并根据企业人才需求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形成突出学生职业能力、职业素质培养和教学做合一的校企双元人才培育模式。同时,学校教师可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企业技术骨干共同进行项目研发,产学研相结合,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五)建立集团校企合作互惠互利的动力机制
  一是完善集团激励与退出机制。对在集团化办学中表现突出的集团成员及成员单位予以表彰,进一步发挥集团成员单位在集团工作中的骨干示范作用。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激发集团成员活力,促进集团良性发展。二是完善集团化办学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关政府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与集团化办学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对集团院校与集团面向产业关联度较高的专业,在招生政策、专业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促进集团院校发展;对参与集团化办学并发挥主体作用的企业予以相关扶持政策,推进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职教集团要不断创新校企合作工作思路,积极发挥校企合作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实做深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协同育人,校企一体化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體系:现状、愿景与当务[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34):89-93.
   [2]周栋良.关于湖南省职教集团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J].职教论坛,2012(33):89-93.
   [3]于长东,金满文.职教集团视域下校企协同创新机制探析[J].辽宁高职学报,2015(1):1-3,12.
   [4]辛欢.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与对策研究:以山东省为例[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6.
   [5]周治军.依托职教集团推进高职校企合作的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5.
   [6]王会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跃升的校企合作症结及其破解[J].职教论坛,2016(23):76-80.
  编辑 武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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