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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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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越发突出、传统信贷服务难以满足需求的市场环境下,针对供应链参与者开展综合性金融活动的供应链金融得到迅猛发展。在从1.0时代逐步向4.0时代转变的进程中,供应链金融不断深化产业融合、日益形成对其发展至关重要的产业环境生态。本文首先简述了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概念和构成,从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两个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现状,进而提出了提升风控系统、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技术应用等一系列优化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路径,以期使研究成果对促进供应链金融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可借鉴建议。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优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5-0043-03
  一、导言
  近年来,在创业大潮、移动互联网和商业模式的快速升级迭代中,金融业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变革与重塑,传统银行及民间金融提供的信贷服务难以与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相契合,于是,更灵活也更普惠的供应链金融显现出独特优势。供应链金融围绕核心企业覆盖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打通金融机构和实体企業,对实体经济具有强大的刺激及赋能作用。尤其在产融结合、脱虚向实的政策号召下,供应链金融行业显示出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约为14.3万亿元,同比增长8.6%,处于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态势,产生了巨大的企业融资需求。而与此相较,近年来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速出现下滑,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环境日趋艰难,大量供应链需求还未被满足。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分析报告,预计到2020年末,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18.18万亿元。但由于业务的创新性、主体的多样性以及物流监管和资产抵押等带来的潜在风险,使得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依然存在着挑战。因此,为了供应链金融的持续有序发展,进一步明晰产业环境生态现状、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二、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概念及构成
  供应链金融通过产业与金融的有效、有序的结合,实现链上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互通。目前,供应链金融已从1.0模式演化到3.0模式、逐步向4.0模式发展,联结包括金融机构、融资企业、物流企业等在内的多方机构,在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形成“N+1+N”的生态链闭环。至此,供应链金融与产业实现生态融合,供应链金融的产业生态已自然形成。供应链金融的产业生态是一个跨区域、跨产业、跨平台的生态圈,该生态圈的特殊性使其了其有着与其他体系截然不同的产业环境生态。
  国内与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相关理论最早可追溯到2004年周小川提出“金融生态”一词,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形象比喻金融运行环境,指出金融生态系统是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所构成。随后,苏宁、韩平、王松奇、徐诺金等相继对金融生态进行阐述和解析,为理解金融生态体系提供了更为科学的视角,进一步充实了金融生态理论。当“金融生态”运用到特定对象“供应链金融”时,则形成“供应链金融生态”。
  “供应链金融生态”由供应链上各主体及其所依赖的产业环境所构成。其中,供应链金融上的主体包括供应链金融需求方、供应链金融资金方、核心企业、供应链第三方企业等,与供应链金融发展相关的各种辅助要素集合构成了供应链金融的产业环境生态。供应链金融主体和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产业环境生态对供应链金融主体构成行为约束,影响其决定和选择,而行为主体的决策活动又会对已有的技术和政策环境产生反作用,促进环境的改善和更新,并进而推动行为主体产生新行动,形成一个相辅相成、循环作用、动态演进的平衡系统。换言之,如出现政策漏洞或法规真空,供应链金融主体间的创新活动则难以实现健康、良性发展。由此可见,产业环境生态相当于供应链金融生态圈的一个基础平台,供应链金融生态离不开政策体系、社会制度、文化环境等因素的支持。从一层面来看,对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研究非常必要。对此,本文主要对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进行探究和分析。
  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包括两个方面: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制度环境指的是与供应链金融产生和发展相关的基本政治、社会和法律的规范,用以管制和调节供应链金融活动的条文性、文化性要素,呈现形式包括政策、法律和法规。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①信贷体系。与信贷活动和信贷主体相关,包括用以保障信贷主体权利、维持信贷活动有序开展的规定、法律,以期达到信贷人权利保护与信贷市场发展间正相关关系,即信贷市场越发达信贷主体权利越有保障。②司法体系。与债务权利救助相关,包括审定危害债权人权益、保障供应链金融业务依法依规开展的相关裁判准则、条例,确保信用在担保、质押、授信等供应链金融交易环节中能够发挥应用的作用。③金融监管体系。由金融监管部门设立的相关监管条例和政策,本质上是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包括中央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对交易活动和行为设定的限制和规定。
  除了制度环境,技术环境也是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环境指的是外部科技进步及技术手段应用对供应链金融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决定着行业发展潜力和后劲。技术环境主要包括产业集聚效应和成熟程度、金融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以及新兴前沿技术的应用程度。由于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供应链上产业联结而形成的金融活动,产业成熟程度和集聚效应对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产生决定性影响。较高的产业成熟程度代表着产业具有更为完善的配套设施、更为良好的发展能力和更为领先的生产工艺,从而具有更强劲的发展潜能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产业集聚可以为产业链带来规模效应,有利于形成专业化的产业配套条件,发挥产业连片布局的有机关联优势。金融科学技术指的是新兴前沿技术通过带动交易手段、交易方法和物流条件的变革而影响金融市场及金融服务业务。对于供应链金融发展而言,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升级换代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其在金融活动中的融合程度和应用效果。只有将技术整合和应用落地,能真正有效地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实现对供应链金融的支撑作用。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现状
  (一)供应链金融制度环境现状
  从政策体系层面上看,“供应链金融”一词首次以独立主体出现在国家政策文件中是在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指导意见》是国务院层面第一次对供应链金融发展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要求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这一文件的发布开创了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黄金元年。随后,各部委各省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利好举措密集出台。2018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意味着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创新试点已经步入了实质性阶段。2019年,国家和地区在供应链金融顶层设计上持续发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多个层面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
  在法律法规方面,我国构建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不断净化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进一步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与供应链金融市场密切相关的《担保法》和《合同法》,进一步扩大了动产质押的范围、建立了浮动抵押制度、确立了预告抵押登记制度,对供应链金融发展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与此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在相关法律政策还存在许多待以完善的问题。一方面,在构建系统高效的信用征信体系、建立完善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创新合规监管手段、规范供应链金融管理模式和打破不同行业间信息壁垒等方面亟需不断加大力度;另一方面,法律体系涉及到供应链金融的法律关系、抵押主客体范围、担保债权人优先清偿制度、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等仍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供应链金融技术环境现状
  供应链金融基于链上真实贸易活动,连接供应链资金端和资产端,有效地在各参与主体间开展综合性金融服务,成为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供应链金融跨企业、跨环节的融合离不开技术作为支持。得益于金融技术的改革升级,供应链金融实现了快速创新和发展,已从供应链金融1.0、2.0升级到3.0,并逐步向智慧供应链金融4.0过度。
  在供应链金融1.0阶段中,供应链金融以金融机构为主导,实行线下“1+N”模式,即“1”个企业和“N”个企业配套,但并未实现金融机构对产业运营的切入,只能在较少的服务主体和较窄的服务范围内开展服务。随之,供应链金融进阶到2.0阶段,实现线上“1+N”模式。在该阶段中,供应链金融转为由核心企业主导,核心企业凭借其在链上的主导地位和在信用等级方面的价值,对接上下游企业和第三方资源,基于真实交易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覆盖更广范围和主体。但2.0阶段在处理日渐复杂、多样的供应链情景上仍力所不及,在参与对象和主体呈现数量级增长的情况下,仅仅依托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无法控制和介入所有交易环节和运营过程,基于传统手段的风险控制无法发挥效用。因此,加入金融技术的供应链金融3.0应用而生。供应链金融与金融技术的融合,打破了原有“链条”式供应链结构,形成了松耦合的产业生态平台。一方面,互联网技术革命为提升贸易便利性方面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法;另一方面,物联网多项具有实践功能的技术在供应链金融丰富交易渠道、拓展交易主体上起到了关键作用。在该情景下,供应链金融升级为线上“N+N”,群体需求和业务触角得到了深度挖掘,衍生出更多样、细化的服务形式和内容,实现产业生态的有益联动。技术融合可以使供应链金融触及更多产业链条和产业生态群,囊括涉及更多主体、类型的经营活动和金融行为,但同时带来提升了辨析贸易内容真实性和追踪业务进程的难度,引致获取全面、真实信息数据的需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使供应链金融实现了又一次换代,迎来智慧化4.0阶段。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和可追溯性的特点在提高供应链交易真实性方面发挥强大作用,普遍被应用于企业增信、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大数据在识别企业信用、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独特优势;人工智能可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云计算可显著增强数据记录、存储、分析功能。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为提升交易流程可视化、提高数据安全性、拓展授信对象、降低监控成本等方面都得到了有益的探索。
  科技技术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可喜的发展前景,但在技术应用方面还有很大进步空间。一方面,科技技术可以提高信息获取速度和数量,但企业、物流、银行间应用水平不一样,造成目前未能建立供应链金融所需要的信息共享系统,造成供应链金融信息共享的不完整、业务衔接不够流畅。此外,虽然区块链等科技技术在理论研究上将对供应链金融产生颠覆性影响,但现实还未实现全方位的应用,呈现为技术与运用分离的孤岛现象,在具体操作和推广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四、优化供应链金融产业环境生态的路径
  (一)以构建高效征信體系为发力点,持续提升供应链金融风控系统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殊之处在于对整个供应链信用状况的把控,良好的征信系统和有效的风险防控手段是供应链金融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一,建立高效的供应链金融征信系统。破除银行、物流企业和中小企业间的信息壁垒,充分发挥各方在信息收集上的渠道优势,提高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配合程度和协作效用,引导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构建覆盖面广、查询便利、信息完备的供应链信用体系,以此加快信用审核效率和效果,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打下良好基础。第二,提升风控系统手段。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监管对象由单一的客户扩展到链上的客户群,对此要注意提升风控手段的多元性、具象性和特异性,强调加强授信债项的可行性分析,增强对监管对象群的全面考察,多方法、多渠道增强对抵押资产的动态把控。
  (二)以完善制度体系为基本点,营造良好供应链金融生态制度环境   供应链金融業务的开展离不开完善、健全、公正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支撑。政府部门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规范和监管对于优化整个供应链金融生态具有积极的意义,不断改进制度体系是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的应有之义。第一,结合供应链金融发展特点制定政策,完善供应链金融法律体系。供应链金融同时涉及物权、担保等多条法律,在法律涉及界限中仍存在交叉和真空,需要结合供应链金融业务实际,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涉及的浮动抵押制度、动产抵押登记等逐步加以完善,厘清法律间冲突部分。第二,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培育供应链金融良性发展生态,需推动建设更有力的信用监察体系,对失信行为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失信不良风气,为供应链金融发展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以大力推进金融技术应用为落脚点,不断优化供应链金融生态技术环境
  供应链金融的良性发展需要借助不同工具在不同环节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这个过程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持和推动。一是推进金融技术与供应链金融融合,确保科技金融有效落地。在区块链等科技技术与供应链融合上下功夫,从关注理论研究转移到应用研究,提升金融科技的适应性和广泛性,破除技术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技术真正能在实际应用中为供应链金融破除发展难题。二是运用技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结合供应链所处行业特色,充分金融技术的智能、快速、便捷特点,分析和评估各类融资产品的风险水平,开发出操作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群体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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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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