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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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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农村公路建设招标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本文提出了目前农村公路招投标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对策:如农村公路建设标段如何划分,工期如何确定比较合理,什么时候开工较好,建议办理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肆级资质,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采用“双信封法”,将资格预审和开标一并进行,并改进“有限低价评标法”等等。
  [关键词] 农村公路 建设 招投标 问题及对策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是与“农民、农业、农村”三民最密切相连、最关切民生的道路,是解决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必经之路,“公路通、百业兴”、“要想富,先修路”的观念已深入到百姓心中。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农村公路第一次有了地方性法规,使农村公路的规划和建、管、养、用有法可依了。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农村公路建设已经上升到中央和省市的法规、政策上来,但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农村公路的针对性标准、措施不够系统,不够全面,特别是现有的招投标法规、规定不能适应农村公路的需要,急需对此进行专门研究,出台相应的《农村公路建设招投标办法》。
  我市的农村公路始于1990年,从原公路段养护科分化出来,其招标工作到2002年才正式开始,招标很不规范,2003年6月1日,交通部发布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招标开始规范;2009年3月,河南省交通厅出台了《河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使招标逐步进入正轨轨道。
  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是:规模小、投资少、工期短,以前制定的招投标有关规定、办法基本上是考虑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的情况,很少顾及农村公路的情况,建议上级决策部门的领导能够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的特点,减少招标时间,简化招标程序,降低招标费用,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公路招投标办法。下面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招标的具体情况谈谈笔者以下的观点:
  一、农村公路标段划分问题:
  目前,农村公路划分标段比较混乱,有的长达8-9公里,有的短至2公里,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划分较长的标段会增加施工工期,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划分较短的标段,施工企业投入的人员、机械不能充分发挥效率。建议上级制定指导性意见,将三级公路按3--5KM划分一个标段,四级公路按4-6KM划分一个标段为宜。
  二、农村公路工期安排:
  每年的农村计划一般在阳历三、四月份下来,路基形成、招投标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招标下来确定施工企业以后正好是每年的五月底或六月份,正是农村麦收大忙季节,无法开工,紧接着进入七、八月炎热夏季、雨季,对施工又极为不利。历年来的实践证明,六、七、八月天气炎热,砼面板施工易出现“断板”现象,七、八月雨季又对路基施工不利。因此建议八月下旬或九月开工,到十一月底完工,工期就只有短短的三、四个月。往年上级要求计划一下达就立即实施、马上开工的要求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要么违背招投标程序,内定施工队,可以及早开工,要么不顾质量、不顾天气情况,炎热雨季开工。
  为什么干线公路夏季施工有利,而对农村公路夏季施工反而不利呢?笔者认为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1、干线公路一般为新建路段,可以断行交通,施工不扰民,工期可以延长,而农村公路一般为旧路改建,不能断行或不能长时间断行,否则会严重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工期不能太长;
  2、这是更重要的一条,干线公路一般设计为沥青路面,适宜夏季施工,而农村公路由于造价、养护、施工便利等因素一般设计为砼路面,该路面不适宜夏季、冬季施工,而适宜在春季和秋季施工。
  因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每年的12月底前就要预安排下一年的工程建设计划,争取在下一年的元月底前招标工作完成,过完春节一般到2月底即可开工建设。
  三、投标企业问题: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经过招标公告,邀请全国各地的施工企业前来投标。可事实上,前来投标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企业较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不多,特等企业更是一家也没有,究其原因是因为农村公路中标价低,利润少,大型企业中标后无法施展自己的能力。笔者建议,省交通主管部门和负责办理施工资质的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农村公路的具体情况,降低门槛,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肆级资质,允许农村公路投标使用。
  四、招标办法:
  目前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招投标,所有项目先进行资格预审,后进行开标。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量不能少于5家,资格预审时间从公告之日起不能少于14天,经过10天公示期,再进入招标程序,招标过程不得少于20天,再公示5天,方能确定施工队伍,整个招标时间持续将近两个月时间。笔者建议,农村公路宜采用交通运输部的范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采用“双信封法”,将资格预审和开标放在一起进行,这样做的好处有:
  1、大大减少招标时间,可以减少一半时间,即从招标公告至中标公示期满一个月足矣;
  2、降低招标成本,减少投标费用。业主可以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做成一本发售,少组织一次开标会议,少抽一次专家;投标企业可以少做一套文件,少一趟差旅费开支,少缴一次投标保证金;
  3、减少串标围标几率,显示招标公正性。经过资格预审剩余的投标企业不多了,由于受一个县(市)、乡镇投标区域的限制,投标者很有可能通过各种渠道认识,加上充裕的招标时间,给投标人串标、围标提供了时间上和地域上的便利条件,使串标、围标成为可能。由于串标、围标没有认定标准,业主发现嫌疑也无可奈何,无法废标,也无法处罚,这样极大地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为防止串标、围标,建议采用公布拦标价的方法防止投标人抬高投标报价。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版).宣贯会参考资料
  [3]九部委第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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