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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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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對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历程和现状做了梳理,发现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进和完善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财务信息;信息公开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1月25日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和民主意识的觉醒,人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求不断增加。自从1776年瑞典颁布第一个信息自由法以来,各国纷纷效仿,走上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道路。自2007年中国颁布第一个信息公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国已经陆续出台和颁布了30多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知,表示国家对信息公开的重视。我国的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一直在完善中,但同时也说明我国的信息公开进程缓慢。而高校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进行信息公开是必然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时代的到来,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包括行政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高校属于第三类,但是在2008年几乎没有高校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在财务信息方面。财务信息属于敏感信息,高校一般不愿意主动公开。2010年,教育部发布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2年,教育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部属高校主动公开财务信息。2012年可以视为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开局之年。随后,财政部和教育部分别在2012年、2013年发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大部分中央直属学校开始公开财务报告。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规定各高校应该主动在2014年10月底公开财务信息,大多数地方高校是从2014年开始公布的。从2013之后,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
   一、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问题是进度慢和不规范。从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以来至今已经十多年了,还有部分学校并没有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进行信息公开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离《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也很远。
   (一)公开方式不规范。高校网上财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学校官网上;二是在其主管单位的网站上,一般是当地教育厅网站。有些学校的财务信息只在其中一个网站公布,有些两个网站上都能找到。也有学校既没有在官网上公布,在教育厅也查不到。而选择在官网上公布的学校,也有不同方式,大多数中央直属学校是在信息公开栏公布,所有访问者都能看到并下载,相对比较规范。但大部分地方院校,根本就没有信息公开栏目,财务信息的公开分别在不同的板块,并且不同的学校公布的板块基本不同。还有些学校只有登陆以后才能下载,也就是说只对本校学生和教职工开放。还有部分学校,只能阅读,不能下载。还有少部分学校以空间有限等为由,不在官网上公布财务信息,但是访问者可以向学校校长办公室申请并获得。
   (二)公开内容缺失、不齐全。财政部和教育部分别在2012年、2013年发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制度规定我国高校财务报告将实行双轨制,包括预算会计编制的决算报告和财务会计编制的财务报告。但在2013年公布预决算报告的高校还不多,公布财务报告(例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的就更没有了。201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中规定,各高校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包括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总表、支出预(决)算总表和财政拨款预(决)算总表。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高校作为政府会计主体,应该同时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但是目前公布财务信息的学校,基本只按照清单上的最低要求来公布,而并没有按照准则来执行。
   中央直属学校基本是按照教育部的清单来公布的,在信息公开中有一项“财务、资产和收费”项,里面报告了7个具体事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事由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招投标;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收费情况。但是,除了财务预算和决算外,其他项目都非常简单,公布的数据不多。财务预算与决算也只是公布最基本的4个表格: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和财政拨款预(决)算总表。而且在公布预决算表格的时候会有文字说明,是对学校当年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以及对各主要指标的解释。
   地方院校公布的财务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学校没有设置信息公开栏目,而且财务报告也仅仅只报告预决算数据。在预决算的报告中,有的学校仅仅只有表格,没有任何文字解释,并且部分年份表格缺失。还有些学校预决算编制极其不规范,有非常明显且低级的错误。也有部分地方高校预决算表格做得很完善,而且比中央直属学校更详细,比如深圳大学、温州大学等,会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等数据。
   (三)公开信息不准确、不规范。首先,部门预决算在单位构成上很随意。有些高校在做预算时,不仅包括高校本级预算,还包括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有些还包括附属医院。而且,把这些单位的预算都做在一张表格中,感觉很不严谨,统计口径的不同导致对不同高校预决算数据进行对比也失去了意义。清华大学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141,153.36万元,但是北京大学没有这一项支出。原因就是清华大学的部门预算包括两个附属医院,而北京大学附属医院没有做在北京大学的预决算表格中;其次,科目内涵不精确使得不同高校在科目处理上差异很大。比如,2018年北京大学外交支出预算数是161.94万元,而清华大学没有外交支出这一项。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同属我国最顶尖的大学,不可能北京大学一直有外交支出,而清华大学一直没有外交支出,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两个学校在会计科目的处理上不同;最后,财务数据失真、错误。不少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松懈,会计人员不足或素质不高,导致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量预算编报不实、多计或少计收支、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等问题。    (四)預决算管理水平差。预决算报表编制水平和执行情况可以用预决算偏离度来衡量,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预决算偏离度在±5%之内属于合理范围,超过20%说明很不合理。而我国高校的预决算偏离度能一直控制在5%范围内的凤毛麟角,能够一直保持在20%以内的也不多,甚至有部分学校超过100%。由此可见,我国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高,且预算的执行力度不够,使得预算的法律效力大打折扣,失去了预算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进和完善
   (一)规范高校财务信息工作流程。信息的标准化是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前提和基础。从财务报告生成时间、公布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地点、公开内容等做一个明确的规定时十分有必要的。对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可以效仿上市公司,形成一套规范、标准的公开流程。在财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国外来看,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应该包括财务报告、责任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等内容。而财务报告除了报告收支活动表以外,还需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而且我国高校公布的财务信息,没有高校法人、财务主管的签章、也没有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公信力大打折扣。
   (二)加强对高校预决算的监管。从性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成立和执行结果都要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政府预算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审批之后就形成反映国家集中性财政资金来源规模、去向用途的法律性规范。高校预算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决算偏离度应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对预决算偏离过大、财务信息缺失、失真等问题,应该落实公开问责制。虽然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相关规定,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也没有引起相关人员重视,使得我国高校信息公开进展缓慢。
  主要参考文献:
  [1]魏建国.政府预算公开背景下的高校财务公开[J].中国高教研究,2017(10).
  [2]赵红卫.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8.
  [3]申亮.现代财政制度的度量与评估——基于东部8省市的实证分析[J].公共财政研究,2018(4).
  [4]杨洋.契约经济学视角下的政府预决算偏离度研究[J].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2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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