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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视角下企业如何规避工伤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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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工伤事故的发生,工伤的出现不仅给职工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也给企业带来生产和经济上的损失。本文以《工伤保险条例》为法律依据,分析企业工伤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以人力资源视角为研究背景,提出有效地解决措施,规避因工伤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与损失。
  【关键词】法律风险 规避 工伤
  当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因工伤事故处理和法律法规运用不到位而面临的工伤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产生不仅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同时也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如何在法律的范围内降低工伤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每一位管理者应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工伤法律风险概述
  1.1工伤与企业法律风险
  工伤亦称“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或与生产劳动相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界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危害。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因各种自身原因未按照法律或合同规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而造成企业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1.2工伤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1)企业成本加大。当企业因未按法律规定而承担工伤法律责任时,不仅需要增加人力来解决相关事件,同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给企业带来人工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增加。
  (2)企业声誉受损。当出现工伤法律纠纷时,往往需要經过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做最终裁定,处理过程中企业声誉会受损,对企业长远发展带来的影响难以预计。
  2企业工伤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2.1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产生的风险
  一些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会延期对新人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虽按时缴纳但缴费基数不实,更有违反法律规定不参保等问题,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就要承担昂贵的工伤费用,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2.2管理流程不规范产生的风险
  职工发生工伤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费用的前提条件是按时参保,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生产需要,往往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工伤保险时就安排劳动者从事生产劳动,若此时发生工伤,由于工伤保险系统未做登记,产生的工伤费用就要由企业承担。
  2.3未在规定时间申报工伤产生的风险
  有些企业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为减少对企业的影响故意隐瞒或压制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时间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或管理人员由于业务不熟练,错过申报最后时限,导致职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权利,此时企业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声誉也会受到损害。
  3人力资源视角下规避工伤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
  3.1完善保险缴纳,实现风险分担
  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产生最早的险种之一,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其作用就是通过互助互济来实现风险分担。工伤保险保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由于工伤保险的调剂分担作用,弥补了企业因支付工伤费用而带来的资金不足等问题。因此,完善工伤保险缴纳工作,是人力资源视角下规避工伤法律风险最基本的措施。
  首先,要强化参保的必要性。参加工伤保险不仅是企业依法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企业规避工伤风险的方法,不论是企业的高层经营者还是一般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工伤参保的重要性,强化参保意识;其次,要确保保险缴纳的时效性。工伤保险要在确立劳动关系时及时参保,避免劳动关系已经产生而社保系统未及时登记现象的发生;第三,要确保保险基数的准确性。保险缴费基数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核定,避免缴费基数不实而引起劳动者工伤待遇计算受损给企业带来的风险隐患。
  3.2掌握政策依据,规范用工管理
  掌握法律政策和经办流程是规避工伤风险的重要措施。人力资源管理者要熟练掌握工伤相关政策,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伤认定标准等规定,确保企业执行的各项措施有法可依、有证可循;同时要规范职工人职流程,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职工人职体检,防止带病上岗;严格界定上岗时间,确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再从事生产活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3.3理顺申报流程,依法时限申报
  工伤发生后在救治、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等各个环节国家都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延误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首先,职工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送往统筹地区的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对需转外就医的,要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其次,工伤认定要掌握时效性,避免企业未及时申报工伤而承担费用支出;第三,工伤认定后,企业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报销工伤医疗待遇,确保企业尽快从工伤风险中脱离出来;最后,企业要及时为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停工留薪期及相关待遇,避免因超停工留薪期仍需企业支付的相关薪酬,也为企业确定与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状态做出依据。
  3.4转变用工方式,转嫁法律风险
  企业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多样化的用工方式来转嫁法律风险。如将高危工作、岗位整体进行外包,或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将工伤风险进行转移。但要注意的是,转变用工方式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因规避工伤法律风险而形成新的劳动用工风险。
  3.5建立补充机制,减少私了协议
  为提高福利待遇水平,企业可以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为职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对于一些企业在发生工伤后采取签订私了协议的方式解决问题因做慎重处理,特别是对工伤认定不清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明确的工伤事故,即使采取私了方式,但存在的隐患难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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