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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现象及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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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强大,我国的社会公共保障福利机制越来越健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是保障职工权益,让众多离退休的人员的生活能够满足基本的保障,更是有助于社会生活的和谐与稳定。然而,出现了冒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情况,很多人寻找或者制造漏洞去钻空子,导致了我国的社保基金流失严重。文章针对这个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的现象出发,针对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提出了具体化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够带给相关工作者一些新的启发,为社会良性运转注入活力。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冒领现象;原因;手段;对策
  一、引言
  机关事业单位是我国单位主体的重要构成部分,更是我国社会保障措施执行的标杆。机关事业的养老保险频发冒领的现象,这对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十分的不利。伴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状态的改变,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逐步的从“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他们开始并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队伍,养老金的发放变成了社会化发放,然而,由于缺乏有力的社会监督,养老金冒领的现象凸显了出来,一些离退休的人员丧失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或者人已死亡之后,他们的亲属也会瞒报、漏报或者迟报来对养老金进行领取,尽管社会保障机构和相关单位已经联合起来进行这种问题的防范,仍然屡禁不止。纵观全球,冒领养老金这事并不少见,冒领其数量之大、情况之严重更是令人痛心、担忧。养老金冒领的问题假如不能够有效的制止,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造成威胁,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开展更是一种干扰,危害着人民的切身利益。要加以重视,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的保障与防范。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现象的探析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现象产生的原因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冒领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剖析,不难发现原因有四个方面:心理不平衡驱使冒领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是给离退休职工维持生活的保障,一旦人员死亡,就要对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终止。人的寿命长短不一,一些离退休人员可能刚刚退休没两年就去世了,一些家属难免心理上接受不了亲人的离世,再想到在职的时间段给国家和单位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和精力,心理感觉不平衡,觉得退休后应该有一些补偿,人去世了好像更是觉得难以弥补,在这种心理的作用之下,家属会选择隐瞒情况不上报,继续对养老金进行冒领。二是法律规范的强制力度还不足。对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冒领,尽管有社会保险法进行约束,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将会处于冒领金额的两倍之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养老金冒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看起来好像比较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实行起来还是很难,不足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三是缺乏经费的支持。对于养老保险金的核实,需要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查,这都是需要经费的支持,尤其是异地外出调查更是离不开经费支持。除此之外,社会监督也十分关键,缺乏资金支持就不能够出台相关的有奖举报条例,这也就造成了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或者动力不足。四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当今我国社会的经济竞争激烈,利益成为了一些人的首选,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可以将诚信和良心抛之脑后,一些人借助非法的手段对机关事业养老金进行冒领,认为国家的钱不领白不领,并且觉得这笔钱来的十分容易,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也导致了养老金的冒领现象。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的形式和手段
  我国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推进,养老金的冒领形式也更加多样化,手段采用的更是越发隐蔽。分析得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家属提供虚假照片。机关事业单位针对一些居住在异地或者是身体不便无法自理的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采取特殊的措施,那就是可以在认证的时候提供特定的照片。然而,科技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今天,完全可以通过电脑合成进行照片的呈现,并且很难进行辨识,轻而易举的就蒙混过关了。二是进行虚假证明的开具。存在着找关系走后门,进行虚假居住生存证明书的开具,甚至非法私自伪造相关部门的公章,填写表格盖上假章。三是冒名顶替。一些缺失道德底线的人,随意的寻找一个跟死者年龄长相相仿的老年人参与认证,加上谎言说辞来蒙混过关。
  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防冒领的对策
  (一)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形成预防机制
  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管理工作在实践呈现出很多漏洞,这就更需要我们要重视前期的防范工作,将养老保险金冒领的可能性扼杀在摇篮里。首先,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要采取指纹的生存认证,指纹是具备唯一性的,并且不會改变的,可以作为身份认定的基础,无论是安全性还是准确性都能够得到保障。对于当地并且身体健康行动方便的离退休人员可以直接采集指纹,对于在外地生活或者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通过指纹识别纸的发放,让亲属协助采集后交到社保部门完成认证。其次,可以构建规划化的养老保险信息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情况的调查核实,可以借助视频等信息技术采集最真实的信息内容。最后,密切与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的联动协调工作,离休人员与退休人员出现死亡证明,或者遗体火化证明,注销户口之后要及时的跟社保结构联系,从源头上切断瞒报、漏报的现象。
  (二)加强事中控制工作,完善稽核机制
  对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冒领的情况,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事中控制。冒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的人只是一部分,甚至他们只是觉得占了个便宜,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由缺少对养老金相关法制法规的认识,很多人认为养老金领取者死亡后,可以由家属代领,种种现状都凸显出了法律宣传的迫切性,要记住网络、电视、手机、宣传栏等媒介对养老金冒领防护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的道德素质水平,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风气,让法律与道德同时约束公民的行为,降低冒领养老保险金的概率。除此之外,当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并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后,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强度和管理压力就增大了,这需要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协助协调工作,做好把关的第一步,对自己单位的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要定期了解情况,及时的跟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沟通,完善稽核机制,促进养老保险金发放的真实性以及精确性。
  (三)强化事后处罚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冒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这种违法行为,必须要大力的进行处罚,发挥震慑作用,不仅是对违法者进行惩罚,树立法律的威严,更是对其他人进行教育,这样能够大大降低违法现象的发生概率。除此之外,要建立相应的机构与组织,一方面监督管理养老金的领用,另一方面还能够借助群众的力量来对养老金冒领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对于表现良好的个人可以予以奖励,让不法行为发生之后,都能够引以为戒,在社会中形成良好风气,降低再次冒领养老金的概率。最后,加大对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通过电视、电台等媒体宣传,特别在集日进行特别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来宣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对于虚报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惩罚。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及法律规定,积极同虚报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做斗争,及时检举揭发虚报冒领养老金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社保基金安全运行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是我们政府部门,是群众的榜样单位,养老保险金冒领是一项危害单位社会公信度的行为,我们必须要重视这个违法行为,让多个部门以及群众共同参与进来,降低冒领的可能性,有效提升社会效益,更是保障我们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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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山东省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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