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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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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与“互联网+”这一概念的提出,使互联网企业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互联网企业的蓬勃发展与崛起,靠的不仅仅是自身强大的研发团队与人力资源,更要依靠相互间的并购重组与融资上市。因此,在互联网企业并购热潮进入白热化的时代,一个科学、准确的企业估值方法对于受让者和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互联网的独特特点,传统估值方法已不再適用于互联网企业,亟待研究新的方法来帮助企业有效决策。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3-0128-03
   一、估值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概念
   (一)什么是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企业广义上是指以网络为基础,利用计算机平台为用户创造便利、提供服务,并因此获得收入的企业。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以及高技术产品的迅速更新换代,“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词汇已经逐步褪下了它们的神秘面纱,向大众用户迎面走来,由此社会也逐步迈入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以其独特、迅速、大范围的传播功能,为社会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也成为经济高质发展的核心动力。互联网企业是近年来兴起的新行业形式,相较于传统企业,它具有高不确定性,高风险与高收益,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大的特点,且其初创期需要巨大的资源投资,基础累计代价高,投资回收期长,想要得到回报的首要条件是具备一定的用户和资产规模。
   (二)互联网企业靠什么估值
   对互联网企业进行估值主要依靠以下几个层面:一是用户规模。互联网企业的每一个用户增量将会带给企业几何性的收益增长,这是因为企业所提供产品的价值不会随着用户的增加而减少,而且一个用户的增加带给企业的是一份收益,而众多用户聚集在一起将会形成规模效益,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也不仅仅是量的加总。二是传播、交易成本低。互联网企业的交易、传播几乎全部通过互联网平台,其传播交易具有无纸化、信息化、速度快、效率高等显著特点,大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给企业带来了传统型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三是人才资源价值。在互联网这一行业中,人们主要通过对知识、信息的理解应用来创造价值,带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其中,互联网企业价值创造主要依靠的是用户规模。
   在明确互联网企业的概念以及估值计量要素之后,与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企业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第一,未来发展不确定性较高,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现金流可能为负,财务报表反映的数据不能体现企业的真正价值,成熟期后企业的价值无法根据前期现金流进行判断。第二,非财务指标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中占比更大,企业价值难以评估。第三,互联网企业刚刚兴起,历史数据与相关市场中的企业较少,很难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第四,互联网企业价值更侧重于对未来盈利能力的界定。
   二、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其发展
   (一)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建立与发展
   传统的互联网企业一直以收益法为主要的评估方法。2000年Driek提出以企业绩效为依据来预测互联网企业的收益状况。在2005年,阿斯瓦特巧妙利用互联网企业技术密集型的特点,修正了现有的现金流量、增长率等指标,将互联网企业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达到减少互联网企业估值所受会计计量影响的目的,使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更具精确性。John Brigin shaw和Lumpkin和Dess针对现金流量法忽略了互联网企业高风险高收益和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以及高估互联网企业价值的问题,在估值中引入了实物期权法。然而,在实物期权法的实践中,有许多较为苛刻的假设条件,所以该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2006年孙继信、李明勇提出了适用于互联网企业成长初期非盈利情况下的流量排名法,以网站流量的排名确定调整系数,以企业的网站访问量为可比项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该方法与给予客户企业价值的评估模型有异曲同工之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一大批互联网企业的兴起,想在这股浪潮中站稳脚跟有一席立足之地,单单靠企业自身技术进步还远远不够,并购与上市是互联网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在目前高速发展的经济背景下,以往企业使用的传统估值方法再也不适用于当今乃至以后的互联网行业,针对这种情况,摒弃传统估值方法是必然的、必要的,但如何根据每一种方法的优缺点,找到真正适用于企业的估值方法呢?这是现下最至关重要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互联网企业使用的价值评估方法
   1.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为收益资本化法或者是收益还原法。该方法是用来预估对象未来的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的估值方法。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且在连续获利能力基础上能够准确预测收益时,该方法是最合适的也是应用最广泛的。但由于收益法适用于上述情况,而面对其他情况时,它的缺点也会明显暴露出来。例如:如果企业在预测其收益时未将消耗的成本考虑其中,该方法评估的结果将会有明显的偏差,属于无效评估。
   2.市场法
   市场法也称为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在目前的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中,市场法实际运用时范围很广,对其的限制因素也较少。除此之外,该方法并不像其他方法需要诸多复杂的计算和估测过程。有利必然有弊,广泛并简易地运用市场法的前提是:该互联网企业必须处于一个繁荣活跃的、公开交易的市场环境下,这样的市场往往会有数量庞大的、类似的、可进行比较的交易案例。市场法在不同情况下会选取不同意义的财务指标,由此可以下分为市盈率模型,市净率模型和市销率模型三种评估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价值=可比企业基本财务比率×目标企业相关指标
   3.成本法
   成本法通俗來讲是在现存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企业现有财务状况以及经济状况不变,计算重新购置该企业所需花费的资本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4.资产基础法
   对于传统企业来讲,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数据是评定企业价值的基础因素。评估机构会根据企业以前的财务状况以及现有的企业库存作出价值评估。
   三、现有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未考虑企业价值构成的特殊性
   绝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为销售平台支持,向用户提供便捷服务,包含了新闻、邮箱、博客、微博等多种服务项目,企业无需大量的实体厂房,也不需要高价值的有形资产。除少数以销售计算机元器件为主的企业,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也不具有大量的库存商品。因此互联网企业价值组成多半为用户量、商誉等难以评估的无形资产。
   (二)企业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对估值影响较大
   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销售模式并非简单的供应、生产、销售,引领互联网行业的关键并非简单的企业规模或行业垄断,需具备大储量的人才资源和科技研发团队,使企业产品能够不断推陈出新,这就表明该行业企业的未来收益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风险。基于上述情况,收益法利用对企业的未来收益预测来进行折现并以此来估算企业价值。倘若仅依靠先存的数据进行估计,互联网企业的真正价值难免会大打折扣。
   (三)企业成长性难以确定
   企业的生命周期可划分为投产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20世纪末互联网行业刚刚起步,至今才不过二十余年,大部分市场仅为雏形阶段尚待建设和完善。基于互联网行业迭代速度快、市场环境变化风云莫测,且高新技术与消费者的需求都在不断地加快步伐,互联网企业研发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是决定其未来走向的关键因素,除此之外,企业向社会的输出能否满足市场、国家的政策能否贯彻落实到实际生产与研发中等等因素都是非定性的。这也是互联网企业为何具有难以确定的成长性的因素所在。
   (四)未考虑企业非财务指标所占比重
   传统型企业价值评估时可以根据财务报表数据等财务指标来对企业价值进行合理估计,但互联网企业在成长期或产品导入期阶段存在着大量非财务指标,例如:客户流量、点击率、企业的用户访问量,持续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等,而且在此阶段企业的财务状况多为亏损状态,因此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对大量非财务指标进行二次量化,合理评估。基于目前的问题,最佳的解决方案是建立一个综合性指标,此种指标与其它不同,既可以包含财务指标又可以囊括非财务指标,该指标还支持人工设定各因素占比,将比例设定在最佳位置并以此用于互联网企业的价值评估。
   (五)导入期成本影响企业预期估值
   传统企业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为付费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而互联网企业则不同,不仅针对付费客户,对任何用户将提供高质量、免费的服务,奉行的是用户至上。互联网企业在多方途径发放补贴或者自降产品“身价”,以类似“倾销”手段,迅速抢占市场、抢夺客户,意图垄断行业市场。互联网企业具有规模效应,这一点是判断一个互联网企业是否有发展前途的重要衡量标准。如果一个互联网企业只拥有一个用户或少数几个用户,则为该企业带来的收益往往不甚理想甚至会导致企业的生产停滞乃至破产。如果互联网企业能够占领众多客户资源,并将其捆绑在一起则会产生规模效应,即“1+1>2”模式将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流和品牌效应。综上可见,导入期是影响互联网企业日后发展轨迹的重要阶段,该阶段是企业大量投入资源换取未来发展空间的最佳时机。
   (六)估值时可参照实例少
   尽管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各种服务已经逐渐渗透用户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各企业之间发展各异,在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有较大的差异性,且作为新兴企业,成熟的互联网企业相对较少,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可参照实例较少。
   四、改进的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
   (一)用户流量估值模型
   用户是互联网企业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环节中主要的非财务指标型资源,用户量对一个互联网企业的兴衰成败起决定性作用。互联网企业用户对企业的创收都有两方面的价值,一个是当前价值一个是未来的潜在价值,当前价值是抢占用户量的前提条件,即是判断该用户是否有价值,而用户未来的潜在价值是抢占用户量的衡量标准,即是判断该用户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价值。如果一个企业占有大量具有未来潜在价值的用户量,该企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会有高质量发展和规模扩大,这就产生了相互作用,高潜在价值的客户促进发展,反过来高速发展的企业会让这些客户更加忠诚,即用户粘性增加。因此,在初创期互联网企业不惜投入大量资源甚至亏本来拉动用户流量。那么针对于用户流量,专门计算用户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的用户流量估值模型应运而生。该模型的基本单位为用户流量,多运用折现加总算法评估企业价值。
   (二)DEVA模型
   根据梅特卡夫定律,一个网络的经济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该模型利用用户数量的平方,来反映用户之间的相互互动给企业带来的附加价值,企业将收入、成本等财务指标分摊在单位用户上,并对互动带来的经济价值进行细分量化,评定出互联网企业的真实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mc2其中m为单体投入的初始资本,C为单体客户价值。
   (三)引入非财务指标的综合评价
   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不能仅仅依靠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依照资产负债率、总资产报酬率等传统财务指标进行企业价值评估。这是因为客户流量、点击率、访问量等非财务指标在企业价值中占据了绝大部分。传统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于现在以及未来的企业价值评估将越来越失去存在意义,其落后、复杂的运算过程与体系对于当今的互联网企业非财务指标会产生比较大的误差率。逐渐引入非财务指标并且与传统财务指标结合运用的方法,越来越适用于现在的互联网企业价值综合评定。但在引入新式方法进行评估时,也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影响因素。每一个互联网企业的存在必然有其独特性与合理性,而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企业,在经营范围覆盖面上也有很大的差别,忽略每一个细节的差异都会使得运用非财务指标综合评价法建立的指标体系影响整体评估值。因此如何合理地选择非财务指标是最重要的,选取的指标越全面越准确,则评估结果就会越精确。
   目前,互联网企业仍在不断更新迭代,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仍是未来发展的主流特征。这就更加剧了企业估值的难度。在互联网企业并购重组的浪潮中,找到每个企业最适合的价值评估方法,是发展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环节,而研究产生新的适应性估值方法是未来带动企业发展的关键要素。相关评估机构仍需对互联网企业的评估方法进行进一步探索,找出适用于企业的有效方法,来满足企业的决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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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金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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