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钢铁产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在世界经济环境快速变化以及我国钢铁产业迅猛发展的浪潮下,我国钢铁产品遭遇的反倾销数量越来越多。从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分析了频遭反倾销调查的原因,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提出对策:企业层面要调整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实现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政府层面要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和诉讼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出口以及完善反倾销应诉体系。
  关键词:钢铁产品 反倾销 贸易摩擦
  钢铁产业作为一个原材料生产和加工部门,从全球范围来看是被提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行业之一,也是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最主要的行业。伴随着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高速增长的是贸易摩擦的升级,钢铁产品遭遇了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并且大多数国家都做出了肯定性终裁,纷纷对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征收不同程度的反倾销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我国钢铁产品的出口竞争力,非常不利于钢铁产业的长远发展。因此,研究和分析钢铁产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原因,并且寻找对策成为中国政府和钢铁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中国钢铁产品遭受反倾销的现状
  就对中国发起钢铁反倾销调查和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国家而言,美国是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国家,欧盟和加拿大对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也很多,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巴西、印度、泰国等也越来越多地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和采取措施。就被起诉国而言,中国成为遭受世界钢铁反倾销调查和措施的主要国家之一,美国等一些大国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诉讼有着非常明显的示范效应,主要表现为,在美国对我国钢铁产品发起反倾销诉讼之后,很多其他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跟着效仿,比如美国国内企业在2015年4月對我国冷轧板卷提交了反倾销投诉材料之后,仅在2015年5月份,就先后有欧盟、加拿大、秘鲁、墨西哥、巴两和土耳其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钢材出口提起或计划提起反倾销调查。这使得我国钢铁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钢铁企业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从我国钢铁产品遭遇反倾销的数量和品种来看,在2001-2005、2006-2011、2012-2016年三个阶段内对我国钢铁产品反倾销的调查数、采取措施数以及国家数都是快速增加的。反映出我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反倾销案件和越来越广泛的反倾销来源国。从遭遇反倾销被惩罚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对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征收反倾销税,一般来说,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为5年,所以,一旦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遭遇反倾销调查并最终做出肯定性终裁,不仅会严重抑制当年的钢铁出口,而且对今后3~5年内的钢铁产品出口也会有不良影响。此外,反倾销手段的频繁使用,还会加大我国其他出口企业和进口商的贸易风险,这从整体上将会给我国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二、中国钢铁产品出口频遭反倾销的原因
  (一)国际原因
  1.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承接上游的铁矿开采业,影响下游的建筑、交通、水利、军工等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在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指标体系中,世界各国都将钢铁产业发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国内钢铁产业发展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哪个国家面临经济衰退或者国内钢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的时候,这个国家就可能实施钢铁行业的贸易保护主义,从而引起国家间的贸易摩擦。我国钢铁产品出口的快速增长,给钢铁进口国市场必然带来一些冲击,这些国家就必然会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国内市场。
  2.各国寻求和占领市场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今天,各国经济发展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的重要性前所未有地增强,市场份额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最为稀缺的资源之一,因此,稳住现有市场、寻求和占领新的市场已经成为各国竞相争夺的焦点。从各国钢铁产业发展来看,打开更为广阔的钢铁出口市场可以说是每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目标,当前导致钢铁制品国际贸易摩擦的最直接的原因也就是争夺世界钢材市场,其实质是钢铁产业发展机遇和生存空间的争夺战。
  3.国际反倾销法自身存在制度缺陷。国际反倾销法的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各国国内反倾销立法通常只是以国际反倾销法作为指导和范本,这使得各成员国的反倾销实践可能会与国际反倾销立法出现背离。其次,WTO《反倾销协议》为各国国内相关法律留下了一些余地。比如,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对倾销的裁决存在很大的主观和人为因素。最后,WTO争端解决机制小组在处理各国反倾销问题上所能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这样,发起反倾销措施的国家不仅能增加在争端中获胜的几率,还能确保相关国家的报复行为不太有可能发生,发起反倾销的违约成本就十分低了。
  (二)国内因素
  1.企业具有“小”“多”“杂”“散”的特点。钢铁行业受规模经济的影响十分显著,许多企业同时参与竞争就容易导致产能过剩。发达国家通常通过对钢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等手段来优化钢铁产业的结构以降低过剩产能。我国钢铁企业数量众多,产品分散,没有形成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的格局。这对我国钢铁行业发展产生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方面,不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由于激烈的竞争和有限的规模,钢铁企业无法拿出足够的资本进行钢铁产品的创新,不利于我国钢铁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会导致恶性的低价竞争。我国钢铁产品出口大部分是依赖低价格竞争,而恰恰是这种低价销售,给国外钢铁企业和政府留下了发起反倾销诉讼的证据。
  2.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不合理,“高进低出”明显。从我国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来看,存在着“高进低出”的现象。一方面,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量巨大,但从全球钢铁产品消费情况来看,全球钢铁市场趋于饱和,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钢铁产品生产过剩的事实。同时,我国钢铁产品中生产能力过剩的大多是诸如棒材、线材、中小型材等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偏低的一些低端产品,钢铁行业的整体盈利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从进口角度来看,我国钢铁产品中诸如冷热轧薄板、镀层板、冷轧硅钢片等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产品生产能力不足,并且现有技术水平相对落后,难以满足国内更高层次的需求,此类高端钢铁产品则要以进口为主。   3.出口市场的地理分布过于集中。目前,我国钢铁产品的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韩国,对这三个国家或地区的钢铁出口量约占我国出口总量的一半,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而且对这三个市场的钢铁产品出口总量巨大,这势必会对这些国家或地区国内市场上的钢铁产品价格造成巨大的冲击,从而使我国的钢铁产品成为这些国家或地区发起反倾销措施的对象。尤其是当经济下行,国外钢铁行业发展不振的时候,我国钢铁产品出口更加容易受到制裁和限制。
  4.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不足。我国行业协会的成立绝大部分是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所以通常定位于为政府服务为主,难以真正反映本行业的问题和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点便体现在出口贸易的预警机制上。虽然从2001年开始我国钢铁产品一直遭遇较高频率的反倾销,但是相关预警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没有钢铁行业协会或政府的指导,钢铁制品企业出口具有一定盲目性,使得对部分国家出口增长较快而容易引起反倾销指控。
  三、我国应对钢铁产品遭遇反倾销的对策
  (一)企业层面的应对策略
  1.调整我国钢铁企业的结构。一方面,要调整我国钢铁企业的内部结构。鉴于我国钢铁行业存在产能过剩的现象,企业应该改变其恶性定价的竞争模式,有计划、循序渐进地缩减产能。另一方面,要调整企业之间的结构,我国钢铁企业的集中度很低,分散化现象严重,因此企业之间应该寻求产能合作,完成资源的重组和优化配置,这样不仅可以形成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多利润、有更多的资本进行研发投资这样一个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使我国的市场更加集中,防止恶性竞争,增强整个行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2.提升我国钢铁企业出口国际竞争力。鉴于我国的钢铁行业存在着“高进低出”的现象,我国的钢铁企业应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一方面,我国钢铁制品企业应大力提高我国钢铁制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走内涵式增长道路。找准国际市场的需求热点,加大对高技术产品的研发投入;建立交流平台等各种方式促进科研成果转变为实际的生产力;对落后的设备实施技术改造,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努力提升我国钢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钢铁产品企业应转变市场营销理念,放弃原来的降价营销理念而转变为合理化营销理念,把握市场需求,精准分析我国产品的优势与劣势。打造属于我国钢铁制品自己的世界名牌,以优质商品和一流服务参与国际竞争,为钢铁制品出口创造优良的国际市场环境。
  3.加快我国钢铁企业“走出去”步伐。“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钢铁企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加快我国钢铁企业“走出去”步伐,一方面是为了开拓更广阔的世界市场,另一方面是为了进行更充分的资源开发。首先,要加大与资源丰富国家的合作,充分利用这些国家的丰富资源和廉价劳动力,加快我国钢铁行业产能的跨境转移。其次,要加快产业合作转移,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加快与周边国家的产业园区合作,根据产业园区对钢铁以及对钢制造业的需求,在产业园区投资设立工厂,规避直接出口带来的国外反倾销。最后,要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先进的装备、技术、设计等综合优势,提高我国钢铁制品科技含量,以高质量的钢铁制品满足市场高端需求。
  (二)政府层面的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体系。要充分发挥钢铁工业协会作为行业协会的作用,真正做到为钢铁企业服务,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机制。随时观察并掌握全球钢铁制品市场的发展动向,一旦发现某种钢铁产品出口价格显著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或者对某一国出口比较集中且持续高速增长导致当地钢铁企业生存困难,则要对相关企业可能存在反倾销风险给出预警信号,并且要及时调整出口计划。同时,钢铁行业协会还要多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反倾销法律防范体系。
  2.积极引导钢铁企业出口贸易。在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体系的基础上,我国要顺应国际市场的变化,积极引导钢铁制品企业进行出口贸易。首先,要构建钢铁产品出口价格调控机制,减少与钢铁进出口企业间的过度竞争,尤其要避免过度低价竞销。其次,要鼓励钢铁企业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其产品总量和结构进行调节,加大对高技术含量与高附加值钢铁产业的扶持与优惠,运用“高质量”产品代替“低价格”产品。最后,政府还应鼓励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优化钢铁产业结构,努力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鼓励钢铁制品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3.建立和完善反倾销应诉体系。一方面,要加强钢铁企业应诉的相关立法,认真研究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例,总结国外反倾销应诉的成功经验,建立反倾销应诉机制;同时,要加大钢鐵企业应诉的奖励和不应诉的惩罚力度,提升钢铁制品企业反倾销应诉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和行业协会要对应诉企业提供有效保障。培养专门人才,认真学习国内外反倾销法规政策,为反倾销应诉提供人才保障;积极搜集掌握国际市场的信息与动态,为反倾销应诉提供信息保障;设立专门的钢铁企业应诉基金,支持反倾销应诉的相关项目,为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283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