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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策略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 征 马发生

  【摘要】绿色壁垒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非关税壁垒形式,被发达国家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采用。近年,我国出口农产品频频被进口国绿色壁垒所阻,极大地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特别是农产品的出口。本文分析了绿色贸易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提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绿色壁垒 贸易影响 生态农业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要求,建立繁琐的检验认证和审批制度,以及征收环境进口税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的贸易障碍。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形式上的合法性、保护内容的广泛性、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和实施效果的歧视性等特征。
  
  一、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
  
  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233.9亿美元,实现连续五年快速增长,创历史新高,中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四大农产品贸易国。但是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立的壁垒也呈现增长态势。据国家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03年国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设置的技术性壁垒平均每天增加一项。2004年以来,这一势头有增无减,壁垒还从发达国家扩散到发展中国家,而且检测标准愈发苛刻。
  1、我国农产品出口“门槛”提高
  目前,在一些国家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已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构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检验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检验标准越来越高。一些发达国家在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时,检测项目日益增多、标准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
  (2)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越来越大,包括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禽产品、茶叶等大部分农产品。
  (3)容易造成扩散效应。一旦绿色壁垒的某项具体措施付诸实施,不仅直接严格限制甚至禁止一些产品的进口,还易引起其他国家效仿。
  2、农产品出口市场受到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成为国外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主要对象国家之一。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等。面对其制定的技术标准,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技术手段有限,很难在短期内将其技术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继续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对我国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3、优势淡化,劣势凸显
  我国农产品出口主要依靠价格低廉及国内资源丰富的优势,但在绿色壁垒的阻挠下,竞争优势荡然无存。为达到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我国出口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鉴定等手续及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检验和广告等也要做大幅度的调整。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4、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一类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他们的环保水平和环境标准大致接近。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化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
  
  二、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建议
  
  1、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实行农产品认证以来,对多种产品进行了绿色认证,并为农产品初步实现标准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应看到,这些认证还远未达到国际标准化的要求。
  (1)了解他国和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公共健康规范。我们需要熟悉并掌握WTO的相关规则和制度,进而充分学习其他国家在世界贸易体制之下制定的公共健康与国际贸易决策,应对出口贸易的各项挑战。
  有关部门除了加强在技术层面的努力之外,还应当强调对SPS和TBT协定在法律层面上的认识。这些可以使我们充分了解WTO成员为合法地采取保护公共健康的贸易措施必须符合的条件,积极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或相关机制。
  (2)建立强制性标准通报和咨询制度。现在,过去的生存性农业现在要转向市场、竞争性农业,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却缺乏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检测检验手段、质量控制体系。在生产、流通和质量安全管理上与国际市场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研究,多渠道收集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信息;加强标准化信息体系建设,建立相关的情报系统;借鉴国外的经验,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市场,帮助农民、企业及时了解有关国际技术壁垒动向,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患于未然。
  (3)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标准体系。随着贸易自由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贸易战已由关税、配额之争演变到“标准”之争。修订现有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措施,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才是突破绿色壁垒的切入口。标准修订的重点应放在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安全、环保卫生标准,生态农业和高新技术农业标准上;将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纳入标准管理轨道,建立种植、生产、加工、包装等诸多环节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环境安全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标准,逐步形成与国际标准相匹配的标准体系,同时健全国家标准复审制度。
  ①要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目前中国出口的农产品疫病、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仍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逐步实施动植物病虫害区域化管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动植物卫生水平;进一步推广“定单式农业”的农产品出口经营模式,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建立自有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履历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②要加快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步伐。目前,在出口方面由于我国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成为扩大出口的障碍;在进口方面,由于我国的技术标准低于国际标准或无国际标准的动植物检疫,其他国家不合格的产品因符合我国的标准而进入中国市场,将直接导致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经济威胁乃至生态危机。因此,必须加快我国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步伐,与国际接轨。
  2、积极应对,破除壁垒
  (1)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国内立法能否用于限制国际贸易,依据多边环境条约而采取的贸易措施是否违背WTO的自由贸易原则,都尚存争议。一些国家运用WTO争端解决程序,积极应对绿色壁垒,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我国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并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为中国农业扩大出口创造条件。

  (2)积极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利用现有WTO机制,要求主要进口国取消不合理的技术性限制措施,努力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应有的优惠待遇。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开展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国应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国际组织及民间组织和活动,主动参与或承担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努力争取在国际标准上的话语主动权。同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为农产品出口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3)加强环保宣传,倡导绿色意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促进可持续发展。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中国绿色食品的进程
  发展生态农业对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生态环境、社会协调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出口产品集中在低附加值、密集型产品上,价格是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指标。我们不能一直遵循劳动力成本低这一静态的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竞争,而应通过国家力量,创造动态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经济产业,带动高科技农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生态农业是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相结合的产物,是环境与发展的最佳结合,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生态农业建设必须纳入全国农业发展规划。中国生态农业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为主导的绿色壁垒在国际贸易中越来越重要。为加快我国生态农业的跨越式发展,“生态农业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项目已被列为“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大专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将把我国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进行生态农业建设的积极性。
  (2)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生态产业的发展,把生态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农业结构的重点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绿色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我国具有开发有机食品的得天独厚的条件――生物品种繁多,且绝大多数未经基因重组;农村劳力资源丰富。然而由于体制和效益上的原因,涉农科研机构的先进生产技术很难迅速转化为先进生产力,造成长期以来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率偏低。因此,科技对农业的支持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突破绿色壁垒的一个重要支撑点。
  (3)利用市场机制培育我国生态农业产品市场。扶持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整合我国农产品出口力量,克服企业规模小、分散的局限性,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附加值。
  
  【参考文献】
  [1] 陈靓:浅论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黑龙江对外经贸,2004,12。
  [2] 申长友:WTO规则与中国的对策.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3] 那力、何志鹏、王彦志:WTO与公共健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4] 刘宇虹:我国农产品出口如何应对WTO农业技术标准.经济问题,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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