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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背景下如何健全和完善高校违纪处分制度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黄金娟

  [摘要]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是依法治校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目前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现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和完善的几点措施,有利于违纪处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键词]高校 依法治校 违纪处分制度
  
  高校是相对独立于社会的一方净土,是神圣的学术殿堂,然而,正如百花园中会有杂草的侵扰,高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违纪现象:作弊、打架、网络诈骗、男女混宿……对于这些违纪学生的处分历来是高校进行管理教育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同时也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高校工作者必须在依法治校不断深化的今天,积极思考如何健全和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尊重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使高校处分学生的行为合法、合理、合情。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就此做一分析。
  
  一、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现状
  在法治日渐昌明的时代,伴随着学生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高校违纪处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自田某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以来,大学生因对处分不服而把母校推向被告席的案件纷至沓来,给高校造成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综合分析众多案例,暴露出一个普遍问题,即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还存在着诸多弊病:
  首先,是校规与法规“打架”。许多高校在处分学生时,总是把校规作为直接依据,而高校的违纪处分制度往往法律依据不足,或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严从细地制定处分标准,从而与法律法规相背离甚至相抵触,如某些高校规定在校大学生不准结婚、在校研究生不得生育等等,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符,当属无效。
  其次,是制度中涉及处分程序方面的内容偏少,措辞也较为原则、概括和模糊,操作性差。虽然教育部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处分学生的必要程序,但因传统的权利管理观念的惯性作用,高校仅仅重视实体规范的建立而忽视了对自身工作程序的制度化约束,使得处分过程中学生意见表达不充分、处分决定没有或没有及时向学生书面送达并签收等,给事后发生纠纷留下了隐患。
  再次,是申诉救济制度不完善。当前,各高校都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出台了学生申诉管理制度,并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但由于学生申诉制度尚处于初始阶段,仍然不完善,实际运用的少,申诉过程不够公开、透明,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某些高校在学生违纪之前,并没有将违纪处分制度宣传到位,防患于未然;在学生违纪受处分之后,也普遍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和跟踪指导,致使学生因为受处分一蹶不振或自甘堕落,重复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健全和完善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若干思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高校工作者必须转变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真正把违纪处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笔者就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依法建章是最基本的原则
  高校处分一个学生可能是小事,但对于学生本人却是大事。因此,高校在制定或修订学生违纪处分制度时要格外审慎,不得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
  二要保证处分依据法定。高校必须基于法定的依据实施处分行为,或者说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学校才能实施相应行为,没有法定依据的处分无效。
  三要保证处分执行主体要法定。由于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具有明显的制裁性、强制性,尤其是开除学籍还关涉学生的受教育权,因此,法律对处分学生的授权是慎重的,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处分学生的主体只能是学校,并由学校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正当程序是处分公正、合理的有效保障
  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公正、合理的处分程序是实体性权利得以实现的切实保障。如今许多高校的违纪处分制度还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操作性差,从而在实践中产生了处分学生的随意性。因此,高校应该在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中增加科学、严格、稳定的处分程序条款,并做到程序伴随处分活动全过程,不能任意简化、改变、调换或省略,使高校处分权的行使符合法治精神,避免处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确保学生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和诉讼权的享有,特别是涉及到学生根本性权益时,即行使开除学籍处分时,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另外,处分决定做出后要及时保存有关原始资料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避免管理漏洞和盲区。
  3.完善和重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迫切要求
  当高校处分失实或不当的情况下,学生的权利就会受到侵害,要真正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高校必须打破学校的处理决定不能改,改则有失权威的陈旧观念,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学生救济制度,打通学生救济通道。高校学生救济制度有一个完整的内容体系,其中申诉制度最为重要,包括学生申诉处理制度、专门委员会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等内容,在公正、合理的前提下,校内申诉制度可以有效地把学校有关职能机构或人员与学生的纠纷消化在内部,避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的介入,充分维护高校学生管理的秩序性和稳定性。
  4.发扬民主精神,重视制度宣传和教育
  在制定方式上,改变以往由学校单方面制定的传统,从民主管理的角度出发,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违纪处分制度,这样可以集思广益,使学生意见和建议能通过正当途径得以表达,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管理理念,同时,在其实施过程中,会得到学生的尊重和支持,减少阻力,提高学生遵守的自觉性。
  5.切实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人文关怀
  高校制定违纪处分制度的目的不在于处分学生,而在于通过制度制定后的实施过程来规范学生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依法治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高校应该提高“依法治校”和“以情感人”的协调度,切实加强对违纪学生受处分后的人文关怀和跟踪指导。就当前而言,首先要努力帮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吸取教训;其次要帮助受处分的学生调适心理,振奋精神,争取进步,减少处分带来的影响,扶持其就业等,依靠学生的内在精神动力,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避免重复违纪。
  总之,在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的学生违纪处分制度不仅要以法治精神为指导,管教并重,加强合法性、合理性,而且要高扬人文精神,逐步营造尊重权利的浓厚氛围,真正落实以生为本的原则,达到和谐校园、和谐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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