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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细芬

  摘 要: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这一改革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用实例的形式分析了新规定下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指出了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204-01
  
  1 固定资产增值税的新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 固定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
  2.1 购置固定资产
  增值税转型后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应将进项税额直接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一次性抵扣。借记“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或接受资产的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2.2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对自营工程,由于对购进的材料和固定资产不再加以区分,所以领用一般材料不需再转出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而对出包工程只需按出包合同规定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价款,并将支付的工程价款(不包括可抵抗的进项税额)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 固定资产的折旧的计提
  对于已按全价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已按月计提折旧的,不再追溯调整,应从抵扣的当月,重新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即从原价中扣除抵扣金额和已计提折旧后的净额,按尚可使用年限和原已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出应计折旧额,并按新计算的折旧额提取折旧。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4.1 销售固定资产
  ①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时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则销售旧固定资产按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银行存款”、“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②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则销售旧固定资产时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4.2 视同销售固定资产
  有以下这两种情况:
  ①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无偿赠送他人等。
  在事项发生时,应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5 实例
  (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10日购进一台需安装的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增值税为85万,另发生运杂费2万,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原材料一批,价值5万,进项税额为0.85万;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2万。该设备于2010年12月10日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010年10月10日取得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502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银行存款 587
  设备达到使用状态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8
  贷:原材料5
  应付职工薪酬 3
  借:固定资产 510
  贷:在建工程 510
  (2)2011年12月31日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00万;2010年9月30日对该设备采用出包方式进行改良;2013年3月15日完工,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117.5(不含可抵抗的进项税额)万,当日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8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2019年2月25日销售该设备,取得总价款为70.2万。
  2011年设备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50((510-10)/10)
  贷:累计折旧50
  2011年12月31日,该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60((510-50)-4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0
  2012年设备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32.5((400-10)/9*9/12)
  贷:累计折旧32.5
  2012年9月30日设备转入改良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367.5
  累计折旧8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0
  
  贷:固定资产510
  2013年3月15日支付该设备改良价款,结转设备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117.5
  贷:银行存款117.5
  借:固定资产485
  贷:在建工程485
  2014年设备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50((485-5)/8*10/12)
  贷:累计折旧50
  2015至2018年设备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60((485-5)/8)
  贷:累计折旧60
  2019年2月25日销售该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5
  累计折旧360
  贷:固定资产 485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营业外支出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
  6 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6.1 会计核算的繁琐
  一般固定资产适用期限较长,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间跨度差异较大,若工程跨2008年12月31日前后则计算折旧的基数不同。在计算折旧额需要区分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计入在建工程需要全部进行账务的调整,大大加重了会计工作者的工作量。基于此我们应该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范围和标准。
  6.2 出现税收征管上的漏洞
  税务机关需要事后核查可抵扣发票的真实性这加大了税务上的漏洞,个别企业会趁机利用准则的变动偷漏税,因此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对此应不断完善增值税税收征管各项工作,实行票账并重管理,建立较完善的税收网络平台,实行信息的一体化管理。
  6.3 转型后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会相对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的其他情况不变,折旧的减少会增加会计利润,对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产生影响,使报表的外部使用者很难真实判定企业利润的增加是源于生产经营水平的提高还是受增值税转型的影响。因此,转型期间,企业要在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这方面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J].东北财经大学,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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