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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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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人民日报2005年发表文章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10%。阻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因很多,本文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角度来对其原因做一个分析并提出改善的对策。
  从实施主体的角度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进行分类,可分四类:一类是由其他企业进行转化(即技术转让),一类是高校自己转化(即自办企业),再一类就是高校和企业合作进行转化(即股份制),最后一类则是前三种模式的综合(即科技园模式)。下面将在分析自办企业、技术转让和股份制三类模式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基础上,分析大学科技园可以从哪些方面解决这些问题。
  
  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将技术转让给企业,也就是一买一卖的供求关系,因此在分析技术转让模式时从供求关系着手。
  现存问题解析
  技术转让中存在问题其主要表现就是供求不均衡:一方面高校大量的科技成果被闲置,另一方面很多企业找不到适合的项目。下面详细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是供方,二是需方,三是市场。从供方看,高校的很多科技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可转化能力差,这就造成了无效供给。在现行的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体制下,高校科研人员更重视的是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而不是科技成果能否转化,这是产生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从需方看,一方面是企业缺乏诚信,技术转让中高校权益屡受侵犯。比如典型的案例是在北大的激光照排系统发明之初,北大选择将技术转让给潍坊计算机公司,结果后者迟迟不肯支付转让费,以至北大不得不诉诸法律。另一方面是企业短期行为严重,大部分企业只对短期见效的项目感兴趣。而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最后来看市场的原因。市场是指交易的场所,而技术交易或转让大部分都是高校与企业直接接触,缺少这样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其直接后果就是交易行为的发生是零散的,不成规模的。
  对策
  
  从供方角度来看,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改变科研管理体制,如 :课题申请阶段的改变,课题研究阶段的改变,鉴定阶段的改变。
  从需方角度来看,企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并提高自身科技实力,完善企业对科技成果的评价机制,能对项目的长期效益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价。
  最后从市场角度来看,中介机构作为技术市场的主要组织者,其主要作用便是消除高校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因此中介机构要降低交易费用,可以从降低成本入手。比如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
  大学科技园对问题的解决所起的作用
  首先,由于大学科技园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其中的企业内任职,故其影响在于在特定的科研管理体制下,能加深供方即高校对市场和企业的了解,使其科研选题可以较为方便地与企业需求相联系。因此大学科技园有助于解决有效供给不足问题,但根本解决仍需改变科研管理体制。
  其次,由于企业进驻大学科技园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从而企业违约的情况减少。同时企业进驻大学科技园后,更加靠近科研中心,有利于提高其科研实力,从而能对长期项目做出较为科学的评价。因此大学科技园有利于扩大企业的有效需求。
  最后是对市场问题的解决。大学科技园在技术转让中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其自有的优势就是紧贴高校,对科技成果较为熟悉,在转化过程中可以及时地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和后续开发。
  
  自办企业
  
  自办企业在这里仅指高校独资创办的企业。高校自办企业,是要转化其科技成果,主要问题在于资金和管理。
  现存问题解析
  对于个别自有资金充足的高校,比如清华、北大可利用自有资金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但是大部分高校企业可能还是需要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从银行贷款或者利用其他社会力量资金,典型的有风险投资基金和企业。
  要彻底解决高校自办企业企业管理的问题,校企也应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职业经理人制度来强化科学管理。
  大学科技园对问题的解决所起的作用
  从解决资金的角度讲,大学科技园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但由于其隶属于学校,受学校资金所限,这一部分不会太大。其次大学科技园作为一个专业的平台,便于联系政府资金。最后大学科技园可以为自办企业所需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由于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较低,因此会加大大学科技园的融资风险。
  其次对管理问题的解决。大学科技园可以组织一些法律、管理方面的专家,对自办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这样将有利于提高自办企业的管理能力。
  
  股份制
  
  股份制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学校以技术和一部分资金或其它形式的资本入股,吸收风险投资或其他社会资金进入,学校占控股地位;另一种是学校不占控股地位。下面主要分析学校不占控股地位的情况。
  现存问题解析
  学校将科技成果等一部分资产入股企业,对企业的经营没有决定权,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学校是委托人,占控股地位的一方是代理人。从另一方面来说,高校以科技成果入股,相当于控股企业将技术开发委托给高校进行:此时企业是委托人,高校是代理人。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主要存在两类问题,一是逆向选择,二是道德风险。
  逆向选择是指代理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隐藏某些信息,导致事与愿违,使委托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道德风险表现为:一是企业为了利润可能做出一些损害高校利益的行为,使高校收不到应有回报;二是学校为了提高学术水平,主要从事与项目无关的研究,致使公司付出很多代价而没有回报。
  对策
  首先来谈对逆向选择的解决办法。这种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人们提出许多非价格手段,将代理人的信息传递给委托人。
  一是技术中介。通过了解双方情况的第三方中介来进行合作和协商。二是质量凭证。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企业规模、规范化程度来显示自己的质量,高校可以通过学校的综合实力、学科排名、科研人员数量来显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的质量。三是分类合同。当委托人难以事先确定代理人的真实信息时,可以采用合同多样化的方法,在事后加以规范。如可以签订若因一方原因导致科技成果不能转化,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等类似的合同。
  其次再看对道德风险的解决办法。
  为了解决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委托人总是在事前设计种种机制,激励代理人去实现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委托人的风险在不同程度上转变为代理人的风险。主要解决方法有:市场解决法、合同解决法和信誉解决法。
  大学科技园对问题的解决所起的作用
  首先对逆向选择问题的解决。大学科技园正是技术中介解决手段的应用。一方面大学科技园自然对学校很熟悉,其又拥有众多专家,对科技成果也较易做出科学的评价;另一方面由于很多企业便设在其内,故可以说比学校更有条件了解企业。正是由于大学科技园对合作双方的熟悉,因此合作双方都可以获得对方比较全面的信息,使对事前隐藏信息的行为失败。
  其次对道德风险问题的解决。大学科技园由于对合作双方的熟悉,完全可以利用信誉解决法。一方面建立企业信誉体系,对企业的信用情况做出公示;另一方面建立高校科研人员信誉体系,对高校科研人员在达成合作后投入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时间和成果进行公式。通过建立信誉体系,使合作双方的道德风险行为的成本增加,从而有助于道德风险问题的解决。
  总之,通过对技术转让、自办企业和股份制三种模式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三种模式都存在许多的问题。而大学科技园模式则可以为以上三种模式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相应的对策,而另一些问题则需要进行体制上的改革。可以说要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一方面需要大学科技园进一步地完善,另一方面需要体制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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