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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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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1:什么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
  答:这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全新融资工具,是指在出口商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其拥有的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的前提下,从银行获得短期贸易融资的业务。
  这种贸易融资包含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 赊销(O/A)等结算方式项下的押汇业务。利用这种新的融资模式,融资风险得到了合理分散,出口商、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司其责。出口商主要负责货物质量;银行重点审核出口商的资信状况;中国信保承担国外买家的风险。这种专业化分工使收汇风险和贷款损失大大降低,投保企业以极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国家信用的保障,较容易地获得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这种贸易融资,使出口商、银行、中国信保实现了“三赢”。
  
  问2:这种贸易融资操作程序是否简便?
  答:操作十分方便,分为4步。
  1.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买方申请信用限额,并向银行提出出口融资需求;
  2.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企业和银行三方签署《赔款转让协议》;
  3.出口商出口申报、缴纳保险费,信保公司向银行出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
  4.出口商持《赔款转让协议》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及银行所需其它资料到银行融资。企业融资后,若发生保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中国信保定损核赔,根据保单条款及《赔款转让协议》规定,向银行支付赔款。
  
  问3:这种贸易融资有何优点?
  答:1.融资方式便捷,节约融资成本
   它不同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而是引入了“信用贷款”的新概念。它以出口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贷款的基础,通过对出口商应收账款的全面分析,在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的前提下,银行针对出口企业的真实出口业绩和确定的国外应收账款提供信用贷款。
  这种贷款模式,出口商一般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
  2.融资币种灵活
  在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下,出口商可以灵活选择融资币种,既可以选择人民币,也可以选择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
  3.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在银行的资信等级
  出口企业通过投保信用险,将收款风险转嫁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避免了国家风险和商业风险,确保了应收账款的安全,无形中提高了自身在银行的资信等级,可以取得较高的信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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