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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假币收缴签定的几点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春发

  一、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假币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是前提。此项工作是国家开展反假币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应该抱着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做好。要矫正过去那种被扭曲的认识,收缴假币与维护银行信誉是相辅相成的,是维护银行信誉的有效手段之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事实证明,凡是领导层高度重视、一抓不放的工作都有是卓有成效的。收缴假币工作也不例外,只有领导层不断强调,管理层严格考核管理,才能保证工作的认真开展,每个营业网点都有坐班负责人,必须赋予其监督管理经办人员收缴假币的职责,一旦出现问题,就要实行层层追究和连带追究。
  二、加强反假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公众的反假意识和银行工作人员反假水平
  在反假宣传方面要注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经常刊登、播放一些反假货币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民币防伪常识和技能,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制假、贩假、使假是违法行为,反假货币人人有责。在反假业务培训方面,要着重对一线柜员进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真假人民币防伪技能等专业知识培训,进行严格考试,要求达到持证上岗。金融系统还要经常组织人民币反假工作经验交流、人民币反假知识竞赛等,使人民币反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柜员的人民币反假水平,发挥假币收缴、堵截主力军的作用,使假币无处遁形。
  三、加大金融机构假币收缴工作的监督
  金融机构担负着反假工作中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柜台宣传和收缴工作。基层央行要对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勤于检查,对违反程序和制度收缴假币或不予收缴的临柜人员,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如果这个环节的问题不能解决,必将导致反假货币工作的失败。这就要求基层人民银行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金融机构假币收缴工作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调阅金融机构电子录像系统和现场试存假币的方法,了解各金融机构发现假币后的具体处理情况。对发现假币不与收缴,默许继续流通的坚决予以处罚。
  四、尽快完善补充《中国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奖励办法》,健全激励机制
  一是对假币收缴主体的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调动假币收缴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对举报人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做到奖励直接到位。三是对在流通中无辜受害人的单张假人民币,主动鉴定上缴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使他们能积极地参与到反假币工作中来。
  五、升级反假机具,实现反假货币“人机联防”
  防伪鉴别仪器是反假的重要工具,鉴别的准确率必须达到100%,这就要求假币识别设备要及时更新升级,以解除一线柜员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假币鉴别便民服务,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应设置公用防范假币识别仪,形成全民识假、全民防假、全民打假的态势。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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