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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分析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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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长期以来,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过程中也出现很多阻碍。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的争议在哪,未来将如何解决?本文我们将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分析。
  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问题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一直致力于法律法规的健全工作。但随着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些法律上的空白或者法律不完善的地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便是问题之一,改革开放后我国相继出台了几部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在股权转让合同需经批准生效常存在不同的理解,也极易出现争议。
  一、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改革开放后,我国注重对外资的吸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企业。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类问题。同时由于我国法律制度并不健全,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规定不够具体,导致司法部门在实际的案件分析判断时存在一的难点,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文的支撑。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问题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对股权转让合同需经批准生效存在争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商务、发改、工商等多个部门,过程中会面临诸多问题,例如是否满足审批条件,材料是否齐全、工商部门变更手续等等,然而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对股权转让合同需经批准生效上。
  二、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问题上看我国司法体系的进步
  在1999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进行了更详尽的解释,从中可归纳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案件中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需经批准生效的具体要件。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问题上不断完善法律规定,对司法活动提供了可靠指导,但距离实际司法实践还有一定距离。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还存在一定的法律漏洞,对实际案件的处理还需进一步的具体条文的指导。现实经济活动毕竟是相对复杂的,已存在的法律条文也并非涵盖了所有可能发生或存在的法律事实。比如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事件中,股权转让不同于股权转让合同,这不仅涉及到股权还涉及到了物权,物权的转让则属于另一个问题了。因此就产生了新的问题,“股权转让合同需经批准”。这便是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主要问题的由来。
  在2010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简称“《司法解释》”),对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规定,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可以在案件的审理中对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问题有更明确的思路,对案件做出较为清晰的判断。
  在2016年,我国备案制开始实施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案件的审理开始进入了另一个视角,备案制是一种更为灵活和有效的方式,备案制的出现,我国在吸引外商投资,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各类案件中迈进了更高一步台阶。通过备案管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革相关问题的解决也将有更加有效和灵活的应对方式,这不仅是我国相关体制改革的创新,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监管上更加方便灵活,也有益于我国外商投资各类案件的处理,有助于提高我国司法活动的服务水平。在备案制下,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手续更加简化,在登记方面发生一定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先领取营业执照再进行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时也可以先进行变更后进行备案。这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情况: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无需报批即可生效。按照这样的思路,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中可能出现的棘手的问题可能在以后的案件中不再成为案件的困扰,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可以更加顺利的完成。
  三、实施备案制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中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实施备案制,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中的问题也并非都能解决,也同样存在一定局限性。具体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地理区域上的局限性,我国实施备案制,负面清单首先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我国目前负面清单仍处于个别地区试验阶段,并未得到长时间的实践,相对来讲还不够成熟,且未进行大范围的推广,还没有形成统一性的实施。这样就存在差别性,在此阶段,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依据最新国家政策进行处理,其他以外的地方呢,这就有了地区的差异性。其他地区还依旧按照原来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备案制在实施之初还不够完善,各相關部门的审批审查这一链条上还不够清晰,存在一定的牵制和影响。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等事项需要经过工商、发改、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审批审查,在这一过程中,由哪个部门牵头开始,依据哪个部门的审批条文等等都是需要具体确立的重要事项。多个部门不仅手续烦琐,还容易存在相互牵制和影响,一旦处理不好,在后期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将出现更加复杂的问题,对于行政审批部门和司法部门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在备案制实施之初,还应根据负面清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及时跟进,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理顺各部门的审批审查程序,严格审批,简化手续,更好的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服务,提高对外商投资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司法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四、结论:
  我国鼓励支持外商投资的发展,激发了市场活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我国在外商投资管理中,对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的处理上不断完善,便于对外资的吸引和外企的发展。我国的司法程序也不断进步,这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有助于我国依法治国道路更加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何云.论外商股权投资纠纷案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博弈与互动[J].法制与社会,2016(11).
  [2]白洁,刘芳.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问题分析[J].特区经济. 2015(03).
  [3]刘文华,张军.浅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问题[J].黑河学刊.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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