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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特点、主要任务、成效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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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分析了我国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基于现有制度、因地制宜、多点突破、稳妥推进等特点,系统梳理了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十个方面的金融改革创新任务,总结了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特点和创新经验复制的情况,并对自贸区下一步的金融创新作出展望。
  关键词: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金融开放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0.02.002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0)02-0012-09
  扩大金融开放、推动金融创新是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重要内容。2013年9月以来,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深入推进,多批金融创新案例发布,部分试点经验得到复制推广,已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特点
  (一)金融创新基于现有制度
  与国外自贸区的“境内关外”特点不同,我国自贸区具有“境内关内”的特征,除了自贸区内面积很小的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外,自贸区内其他区域采用的是国内现行的经济金融制度(除了一些法律豁免区域)。因此,自贸区金融创新是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开放的试点,而不是在新的制度体系下的另起炉灶。
  (二)金融创新目标因地制宜
  不同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目标存在差别,在金融开放和创新的方向上各有侧重。基于国际金融中心定位,上海自贸区强调在重要领域的突破和全面开放,2013年提出“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2015年提出“深化完善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广东自贸区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天津自贸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区立足于深化两岸合作示范区;云南、广西、黑龙江等自贸区沿边金融开放特征明显,如黑龙江自贸区“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俄罗斯商业银行开展卢布现钞跨境调运业务资金头寸清算”,广西自贸区提出“现有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开展面向东盟的大宗特色商品交易”。
  (三)金融创新“多点突破”
  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关于金融创新的内容有不少相同之处。几乎所有的自贸区都提到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发展融资租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海南等自贸区均提出探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多个自贸区提出跨国公司或总部机构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发展航运金融等内容。不过,在涉及同一领域的表述中,不同自贸区略有差别,这反映出自贸区金融创新“多点突破”的特点,即同一个领域的创新同时在多地试点,同时各区的试点任务又有所不同,试点成功后再复制推广。
  (四)金融创新稳妥推进
  一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总体方案明确金融创新的领域和具体任务,各自贸区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经审批后实施。二是金融创新强调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在各自贸区关于金融创新的内容中,多处出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符合资质要求的”“时机成熟时”等表述。
  在当前我国金融改革逐渐向深层次推进、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日益复杂的形势下,自贸区作为新的改革开放试验田,在金融创新上采取的是基于现有政策制度框架,提出任务方向,分兵试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的思路。虽然强调要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但不搞面上政策的“一刀切”,不是直接给优惠政策,而是采取局部区域试点的方式,在给定的试点目标任务下,基于实体经济需求,因地制宜设计实施方案,经过论证批准后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再进行推广。这既有利于中央对金融改革开放大局的把握,也有利于激发各地金融创新的积极性。
  二、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外汇管理改革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经常项目便利化;二是资本项目便利化以及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三是跨境资金池;四是商业保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领域的外汇管理改革。
  (二)利率市场化
  上海、天津、福建等自贸区均提出开展利率市场化试点,将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的机构范围,在自貿区内开展大额可转让存单发行试点。上海自贸区还提出在试验区内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
  (三)人民币跨境使用
  绝大多数自贸区都提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江苏除外),大部分自贸区提出允许区内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在具体的产品方面,各区侧重有所不同。
  (四)扩大市场准入
  绝大部分自贸区都提出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不仅支持在试验区内设立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还支持民营资本设立中小银行。上海自贸区提出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广东自贸区提出适时在自贸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降低港澳资保险公司进入自贸区的门槛,对进入自贸区的港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视同内地保险机构;福建自贸区提出探索在自贸区内设立单独领取牌照的专业金融托管服务机构。多个自贸区鼓励在试验区设立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包括人民币海外投资基金及面向区内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等。多个自贸区提出在区内设立货币兑换、征信等专业化机构。
  (五)离岸金融业务
  只有第二批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提到了离岸金融业务。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提出,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前提下,允许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天津自贸区在进一步深化方案中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继续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江苏自贸区提出支持发展离岸保险业务。与离岸金融相关的离岸贸易,广东、天津、河南、浙江、辽宁自贸区都提出要积极发展,海南提出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   (六)交易平台建设
  多个自贸区提出建立各类交易平台。如上海自贸区提出建立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探索在自贸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广东自贸区提出设立面向港澳和国际的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建设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福建自贸区提出支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建设区域性海产品现货交易中心,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交易分中心。
  (七)保险
  除了黑龙江、广西两个自贸区,其余16个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均提到保险创新,尤其是广东、天津、重庆、四川、湖北等自贸区方案中保险创新内容较多。
  (八)融资租赁
  多个自贸区均鼓励发展融资租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允许和支持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项目子公司并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审批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作为融资租赁发展较快的天津自贸区,提出多项支持融资租赁发展的政策。如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支持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研究融资租赁企业税前扣除政策;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第三批自贸区提出,允许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湖北、浙江自贸区提出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陕西自贸区提出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保险。河北自贸区提出探索研究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
  (九)航运金融
  第一、第二批自贸区和浙江、海南、河北等沿海自贸区,以及长江沿岸的湖北、四川等自贸区均提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上海、广东自贸区均提出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上海临港新片区提出支持内外资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航运结算、航材租赁等服务。广东、天津、四川、海南、河北自贸区提出支持设立专业化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天津自贸区提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航运保险业,建设中国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等航运服务中介机构设立营业机构并开展业务。福建、浙江、海南自貿区提出开展航运保险、航运交易、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打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平台。
  (十)其他方面
  在账户体系方面,上海自贸区提出“研究开展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功能试点”;第二、第三批自贸区都提出“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
  在绿色金融方面,上海自贸区鼓励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天津自贸区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河北自贸区提出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建立绿色金融国际标准,同时加快培育排污权、节能量、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在金融科技方面,广东自贸区提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加快区块链、大数据技术的研究和运用;河北自贸区提出推进基于区块链、电子身份(EID)确权认证等技术的大数据可信交易,同时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安全保障、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和融资等业务。
  在金融监管方面,广东提出在前海蛇口片区,天津提出在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三、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成效
  我国自贸区建设6年多来,金融创新不断涌现,推动了我国金融改革和开放。考虑到前两批自贸区成立的时间较早,取得的金融创新成果相对丰硕,其案例发布相对系统,因此本文仅以前两批自贸区的案例进行分析。由表3可以看出,前两批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案例有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领域广泛。这些创新案例,覆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从政策性很强的外汇管理改革、利率市场化,到操作性很强的具体产品和业务创新都有涉及,既包括了面向客户的产品和服务,也包括了科技等中后台支持服务功能,还包括金融监管方面的创新。
  二是跨境交易特征明显。除了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汇交易、跨境融资、离岸金融、自由贸易账户等涉及跨境交易的领域外,保险、融资租赁、航运金融等领域中的多个创新案例也都涉及跨境交易的内容。
  三是各自贸区金融创新的侧重点有所区别。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主要在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融资、跨境资金集中管理等领域,体现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开放前沿的特点;在交易平台建设领域的创新较多,体现了上海作为要素市场的特点;在保险领域的创新较多,体现了上海丰富的金融业态。广东前海片区则是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较多,其次是在保险领域的创新。天津的创新主要集中在融资租赁领域,其次是在跨境融资、境内融资领域。福建在融资领域创新较多,面对台湾的市场准入创新也不少。
  四是相当一部分金融创新是跨领域的创新。如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涉及到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两个领域;FT账户体系下的多项创新涉及到人民币跨境使用。天津多个资产证券化创新案例涉及到融资租赁,如以飞机租赁公司旗下的SPV公司通过财产权信托计划模式的外币飞机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以租赁公司为主体的保理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
  五是既体现服务实体经济,也推动政策突破。从数量上看,融资、保险等领域的创新案例较多,但大部分是具体的业务和产品创新,体现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从重要性来看,外汇管理改革、FT账户体系、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领域创新的含金量则比较突出。
  六是政策性较强的外汇管理改革、跨境人民币使用等领域的创新案例内容相对一致。各自贸区都有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到银行等创新案例,都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
  七是金融创新并未完全按照总体方案来开展。如相当一部分创新案例是境内融资,这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没有提及;又如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只提到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但其很多保险创新并不属于再保险领域。   八是总体方案中部分金融开放创新的内容没有案例落地。如即便在金融创新水平最高的上海,截至目前也没有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创新案例;第二批自贸区都提到要“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但第二批自贸区并没有这方面的创新案例(直到2019年11月天津、广东才开始复制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多个自贸区总体方案的融资租赁和航运金融内容中,相当一部分还没有创新案例,如开展租赁产业配套外汇制度创新试点、专业化地方法人航运保险机构等。
  四、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
  截至目前,自贸区金融领域的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有21项(见表4),主要集中在外汇管理改革、跨境人民币、非银行金融机构准入限制放宽等领域,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外汇管理方面,主要是便利化措施,即原来由外汇局审批的内容,进一步简化手续或者下放到银行直接办理,而放松原有规定限制的措施相对较少。在跨境人民币方面,除了简化流程手续外,进一步放宽了跨境人民币的使用范围,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并逐渐降低门槛。
  自贸区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与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是密切相关的。外汇管理改革经验推广集中在2014年,这是我国外汇储备达到高点的时期,之后外汇储备从2014年6月的39932亿美元下降至2017年1月的29982亿美元,再逐渐回升至3.1万亿美元。几乎在同一时间段,人民币汇率从2014—2015年上半年小幅波动,到2015年8月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贬值、升值、再贬值。因此,自贸区的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就受到了影响。
  从跨境人民币来看,由于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资方面都保持了稳步上升的势头,因此,2015年以来无论是已经上线自由贸易账户的上海自贸区,还是没有上线自由贸易账户的第二批三个自贸区,都有跨境人民币使用的创新案例。
  五、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展望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发挥好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推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在新形势下,自贸区的创新试点作用将更加凸显。
  一是继续推进既定的金融改革开放试点任务。从第一、二批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案例来看,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还没有完全覆盖总体方案中提出的改革开放任务,如资本项目可兑换、探索适合商业保理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等。第三、四、五批自贸区由于成立时间相对较短,金融创新还不够丰富,如在账户体系、交易平台建设、融资租赁、航运金融等方面有待突破。
  二是更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在当前全球金融风险增多的情況下,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下,区域性金融改革难以从政策层面进行“一刀切”式放宽。由于18个自贸区情况不一,金融创新可能会更多地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自贸区因地制宜开展金融创新,同时继续采取“试点—复制”的模式,注重实践检验,注重风险防控,在试点突破取得经验后再复制推广。
  三是更加强调服务实体经济。在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自贸区金融创新应落实中央有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开展针对具体客户、具体业务的创新,尤其是那些能够解决企业融资难、降低融资成本的创新,将更加受到重视。
  四是跨境人民币使用将成为重要创新领域。自贸区金融创新应立足自贸区作为开放前沿的特点,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抓住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结算量不断提升的机遇,通过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创新,打通境内境外两个市场。
  五是各区金融创新突出自身特色。各自贸区总体方案对其金融创新均有明确定位。上海自贸区作为开放前沿,重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使用、人民币资产配置、资本市场建设、企业跨境融资、贸易航运融资等领域的创新;广东自贸区将深入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同时突出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天津自贸区将继续围绕融资租赁行业提供保险、融资、结算等方面的金融创新,同时推进京津冀一体化金融合作;福建自贸区将围绕深化两岸贸易投资合作开展金融创新;黑龙江、云南、广西等自贸区将重点发展沿边金融创新。
  六是海南自贸港金融创新值得期待。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将有望今年出台。海南省从自贸区到自由贸易港,将真正实现“境内关外”,给金融创新以更大的空间,将在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基础上,产生更多的金融创新机会,出现更多的金融创新实践案例,形成我国金融开放和创新的新高地。
  (责任编辑:李兴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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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马曼.我国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和金融开放的进展与问题[R].北京: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2016(8).
  [3]王方宏.人民币离岸市场与海南自贸区建设[J].海南金融,2018(1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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