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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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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有效发挥作用的物质基础,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面小康等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键词:荔波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荔波县积极实施“空壳村”清零计划,通过政策扶持、产业引导、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措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全县共有村集体经济组织93个,其中“村社合一”合作社会88个。2018年全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440.4万元,村均15.32万元,经营收益在5-10万元35个,10-20万元46个,20-60万元12个,100万元以上1个。
  从收入来源上看,有入股分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91个,占97.8%,有固定资产租赁收入21个,占22.5%,有管理服务及其他收入的村只有17个,占18.2%。从收入构成上看,单一入股分红收入达到736.28万元,占51.1%,入股分红和固定资产租赁两种收入456.29,占31.7%,没有入股分红的经营收入247.83万元,占17.2%。从地域分布上看,城镇周边地区比山区地区发展快、实力强,交通方便、资源丰富村比地理位置偏僻、资源匮乏的村收入高,村级班子强的地方比班子弱的地方发展快。
  总体上看,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理想,主要依靠政策扶持,自主经营发展能力较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困难主要存在“三弱三难四不”等问题:
  1.“三弱”:一是体制支撑弱。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是由村民委员代行其职责,出现了村委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政经”不分的情况,限制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二是造血功能弱。全县入股分红的村达到了97.8%,而没有入股分红且有经营收入的村只占2.2%。说明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自主发展能力,靠“输血”过日子,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三是指导服务弱。目前,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服务管理部门为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具体工作由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经站)来承担,其人员少,管理不到位,并且在原机构改革中,乡镇一级农经站已合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现了管理指导服务“真空”。
  2.“三难”:一是资产资源盘活难。土地作为农村最多、最重要的资源,受地域位置制约,除个别优势村外,要盘活这一资源或作为资产抵押贷款还存在一定障碍。同时,村级组织固定资产也仅限于村集体成员内部流动,尤其是大多数村位置偏僻、自然资源有限,可依托盘活的资产少,经济发展空间小。二是能人培育难。有能力、会经营的人大多外出经商务工,农村创业环境相对不优,其热情不高、有顾虑,而留守农村的人素质相对偏低、思想保守,经营管理能力差。发展集体经济的能人既需有经济实力和经营头脑,又需有奉献吃苦精神,因而培育显得困难重重。三是融资贷款难。当前,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以“村社合一”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类型为主,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关系不清,难以界定,同时农业专业合作社缺少正规财务报表,不能体现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量及可供还款的利润来源,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
  3.“四不”:一是不能发展,缺基礎。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后,绝大多数村集体资产资源已拆分殆尽,发展集体经济“无钱起本”,同时大部分村发展没有区位、资源优势,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基础。二是不想发展,差认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能够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部分村发展村级经济组织合作意愿不高,觉得没必要劳心费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不敢发展,欠精神。农村干部存在畏难思想,怕发展经营失败村民埋怨、组织不满,甚至受到处分,吃亏不讨好,干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欠缺担当精神。四是不会发展,无能力。有的村干部有发展热情,但经营管理能力有限,找不到发展的门路渠道,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心无力。
  三、对策与建议
  1.厘清组织主体。从政策或立法上,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厘清村支部、村委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2.加强人才培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缓慢,与农村缺少会经营、懂管理的人才有很大的关系。要通过培养本地新人、引进外地能人、联络成功名人等方式,把讲奉献、有能力、会经营、懂管理的人才引进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来,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
  3.盘活农村资源。农村最大资源就是土地、山林和水域,要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挖掘、整合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仓库等集体资产以出租或入股经营的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同时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山林、水域等资源性集体资产,通过土地同权同价入市、资源招标开发等形式,经营好农村集体资产,获取收益。
  4.加强政策支持。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对发展计划可行、经营风险小、管理科学的村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实行税费减免政策,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如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经营性服务公司免征土地管理费等费用,并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合理减免或返还相关税收等。加大金融信贷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向村级增加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给予优惠和扶持。
  5.强化分类指导发展。对有明显优势和产业成熟的村重点是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增强自主发展生存能力;对有发展潜力,但相对滞后的村重点是合理引导,政策激励,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对无资源、无能力、无办法的村重点是政策帮扶、项目倾斜、转移支付帮助发展。
  6.加强指导监管。健全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强化涉农部门的监管职能,特别是要加强乡镇一级监管部门建设,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富有活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保证村级集体的资产和收入不流失,提高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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