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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儿童气质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文 夏明珠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大连116029)(美国迈阿密大学教育心理系,迈阿密45056)
  
  摘要 采用实验室观察和问卷法考察3~5岁儿童气质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1)3~5岁儿童气质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相互关系。不同活动性儿童的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上有显著差异。(2)父母对3~5岁不同活动性儿童的教养方式存在性别差异。3~5岁不同活动性的男孩其父母的教养方式没有差异。而3~5岁不同活动性女孩其父母教养方式在溺爱性和放任性上差异显著。
  关键词 活动性,父母教养方式,儿童气质。
  分类号 B844.12
  
  1 问题提出
  
  气质是个性发展的基础。对儿童气质的研究不但有助于全面认识儿童的心理特征,并能在抚养教育中因材施教,找到一种最适合的发展方式,使儿童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儿童气质的众多影响因素中,父母教养方式是十分重要的。对儿童气质与父母教养关系的研究有助于家长和儿童教育工作者采取合理的教养方式,避免儿童行为、心理问题的发生。随着双向互动理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用家庭互动理论来研究亲子交往[1~3]。
  目前对儿童气质的研究多关注情绪性和抑制性这两个维度,而气质的活动性这一重要维度未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实际上,很多儿童气质的研究者都认为活动性是气质的一个维度。一些著名的儿童气质理论,例如托马斯和切斯的气质理论,布斯和普洛明的EAS模型,简・斯特里劳的气质理论都将活动性归为气质结构中的一部分。国内学者刘文和杨丽珠对我国3~9儿童气质的研究同样证明活动性是中国儿童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4]。目前,还有人从活动性入手来探讨儿童诸如肥胖症等健康问题[5]。其次,活动性与其它气质维度相比不会发生重叠,更容易观察到,并且在不同的情境中保持相对的稳定。再次,对于大多数气质维度来说,几乎没有客观的可操作的方法进行测量来代替问卷测定,而活动性则具备这样客观的测量方法。因此,对活动性的研究有利于对儿童气质的进一步理解。本研究就从儿童活动性特点入手来研究儿童气质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
  活动性也称为活动水平,研究者对其比较共同的认识是:活动性是在日常生活中个体运动的快慢以及通过运动而产生的不同能量消耗,它体现在活动速度和活动强度上。
  儿童活动性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它也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Buss对117名学前儿童活动水平与亲子互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高活动性儿童的父母倾向于干预孩子的活动,并且家长会有不耐烦甚至敌意的态度,而低活动性的儿童与父母的交往更加和谐[6]。Gandour对52名15个月大的学步儿的活动性及其家庭环境刺激强度进行了研究。低活动性的学步儿如果在刺激强度低的环境中,探索能力就更低;而如果在高刺激强度的环境中,则探索能力变强。活动性高的学步儿如果在低刺激强度的环境中,会表现更高的探索能力;而在高刺激环境中会表现出低探索能力。这一结果表明了儿童活动性受环境的影响[7]。杨丽珠和杨春卿对幼儿的活动性及母亲的教养方式进行研究并发现,母亲教养方式的放任性因幼儿活动性的不同表现出显著差异,幼儿的活动性水平越高,母亲对幼儿就易表现出放任性行为[8]。Welk等人对3~6年级儿童活动性及父母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父母对儿童活动性存在着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并通过许多具体的行为表现出来。对活动性直接的推动和明显的鼓励是最有力的影响因素。另外,研究还表明活动性强的儿童,其父母更倾向于鼓励和参与儿童的活动[9]。Poter等人对中国和美国儿童气质与父母教养关系的研究表明,对中国孩子来说,活动水平越高,父母更趋向于采用权威性的教养方式和较少的专制教养方式[10]。
  从先前的研究来看,儿童的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基于活动性在儿童气质中的重要性且对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关系的研究过少,对我国儿童的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进行探讨就变得十分必要。同时,由于3岁之前儿童的动作处于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个年龄段儿童的活动性不同可能来自于发展不够成熟而不是气质的不同,所以本研究选取动作活动已经发展相对完善的幼儿期,即3~5岁儿童的活动性进行研究。因此,本研究的具体目的是研究3~5岁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的关系。
  
  2 研究方法
  
  2.1被试
  从大连市区的4所幼儿园随机选取61名3~5岁儿童和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其中男生29人,女生32人;3岁21人,4岁26人,5岁14人。
  2.2研究工具
  (1)《父母教养方式问卷》。此问卷由杨丽珠和杨春卿编制,由父亲或母亲来评定,采用五等级评分。问卷包括五个维度: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不一致性,由40个项目组成。回收问卷的信度检验结果表明,该问卷总体内部一致性信度为0.8141,5个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为0.6288,0.8082,0.7010,0.5357,0.6825。分半信度为0.77。
  (2)运动记录器。用于记录活动速度的记录器为深圳君斯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JS-208B型智能计步器。此计步器尺寸为64×41×33.5(mm3),重量为35.6克。此计步器用来记录儿童手臂的垂直运动。
  (3)玩具若干。
  2.3程序
  实验室观察分为4个步骤。整个过程持续1小时,由一名实验员进行指导并记录,另一名实验员协助录像。
  (1)将儿童心理实验室地板用蓝白胶条划出16个30×30(cm2)的方格,以便观察幼儿的活动速度。在实验室中心位置放置2个方格的泡沫地板格,上面摆放各种手动玩具。在实验室四周摆放各种活动量较大的玩具。
  (2)由家长(父亲或母亲一人)带领幼儿来到儿童心理实验室。家长先填写《父母教养方式问卷》,幼儿熟悉实验室环境。这个阶段作为观察的预热阶段。
  (3)对儿童的活动性进行录像观察。观察在儿童心理实验室进行。室内地板上放置玩具若干,包括毛绒玩具熊、电动汽车、积木、拼图、鼓、切菜玩具、电动玩具以及清扫车、高尔夫球、套圈、篮球和跳跳球等等。由家长陪同幼儿在实验室自由活动。实验员告诉幼儿可以玩任何玩具,要求家长就像平时在家里一样和儿童交往。室内观察共进行15分钟。
  (4)在观察幼儿同时,在儿童优势手臂上固定运动记录器,记录儿童在观察的15分钟内的活动速度。在观察中,有些儿童虽然在空间上的运动较短,但在固定的位置手臂的运动较多。所以,将记录器固定在儿童的手臂上以记录手臂的运动。同时,选取1/3的被试在优势手臂上固定两个记录器,考察运动记录器的可靠性。这个用来考察活动速度测量有效性的记录器为日本制造。
  2.4实验室观察录像资料的编码
  根据儿童气质的结构特点,儿童活动性表现在活动速度和活动强度两个方面,因此对活动性的编码也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活动速度的操作定义为:儿童在15分钟的观察时间内所经过的距离。活动强度的操作定义为:儿童在15分钟的观察时间内能量消耗的多少。
  2.4.1活动速度的编码
  儿童活动速度的编码分为两个指标。第一个指标为儿童在15分钟内跨越方格的总数。当儿童从一个方格运动到任意的另一个方格时,就计为“1”,运动到下一方格时就累加数目,观察时间内跨越的总数就为活动速度的一个指标。总数越大表明活动速度越快。随机选取样本的10%由两名研究者分别进行独立编码,计算评分者信度为0.899。

  第二个指标为儿童在15分钟的观察时间内手臂上计步器的计数。当儿童手臂的垂直运动达到一定程度时,计步器上就记录“1”,15分钟后计步器上的累加数目就是儿童手臂的活动速度的指标。计步器上的数目越大表明儿童手臂的活动速度越快。随机选取样本的30%固定两个计步器,以考察运动记录器的可靠性,两者的相关为0.917。
  2.4.2活动强度的编码
  对儿童活动强度的编码采用时间取样观察法。通过反复观察儿童的活动录像并参考以往有关的研究,确定以10秒为单位对活动性强度进行编码。根据对日常活动能量消耗的研究,坐着、站着休息或说话的能量消耗要小于散步和走路、做家务的能量消耗,而做各种较强的运动以及慢跑、快跑消耗的能量最多[11]。因此,根据儿童在观察中的表现,将每10秒中儿童的活动强度分为3个等级。第一级记“1”分,表示低活动强度。当儿童坐、蹲、跪、爬、站着不动或在进行这些动作如摆弄一些手动玩具时就记为“1”分。第二级记“2”分,表示活动强度中等。当儿童在观察室内四处走、蹲着走、跪着走或是玩套圈,打高尔夫球,推清扫车,玩汽车这些需要走动的活动时就记“2”分。第三级记“3”分,表示高活动强度。当儿童在室内跑跳或玩篮球和跳跳球这样使儿童跑跳时,就记“3”分。在每个10秒中记录出现时间最长等级的行为。最后将15分钟中的90个数据相加,统合为儿童活动强度的指标。随机选取样本的10%由两名研究者分别进行独立编码,计算评分者信度为0.845。
  2.5统计处理
  采用SPSS11.0进行统计分析与处理。将儿童活动速度的两个指标以及活动强度的指标转换成标准分相加得到儿童活动性的得分。为了研究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将父母教养方式的各个方面与儿童活动性的不同水平进行方差分析。具体做法如下:根据正态分布原理,采用M±0.67SD分别将儿童活动性分为高、中、低三组。得分在M+0.67SD以上的为高分组,得分在M-0.67SD和M+0.67SD之间的为中分组,得分在M-0.67S以下的为低分组。然后用多因素差异检验探讨儿童不同的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3 结果与分析
  
  3.13~5岁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从表1的结果可知,3~5岁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3~5岁不同活动性的儿童其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这两个维度的父母教养方式上差异显著。高活动性组的儿童其父母的溺爱性和放任性得分最高。LSD Post Hoc后继检验发现在父母教养的溺爱性中,中分组与高分组的差异显著,MD=-2.60,p<0.05;在父母教养的放任性当中,低分组与高分组的差异极其显著,MD=-3.97,p<0.01,中分组与高分组的差异也显著,MD=-3.17,p<0.05,在父母教养的不一致性中,中分组与高分组之间差异显著,MD=-2.47,p<0.05。
  
  3.2 3~5岁不同性别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3.2.1 3~5岁男孩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3~5岁男孩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结果见表2。
  
  从表2可知,3~5岁不同活动性男孩其父母在教养方式上没有差异。LSD Post Hoc后继检验发现,在父母教养的各个维度中,各组活动性的父母教养方式之间没有显著差异。
  3.2.23~5岁女孩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表3的结果表明,3~5岁不同活动性的女孩其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这两个维度上父母教养方式的差异显著。活动性高的儿童其父母的溺爱性和放任性得分最高。后继检验(LSD)发现在父母教养的溺爱性中,中分组与高分组差异显著,MD=-5.37,p<0.05。在父母教养的放任性当中,低分组与高分组之间差异显著,MD=-10.11,p<0.05,中分组与高分组之间差异显著,MD=-8.50,p<0.05。在父母教养的不一致性当中,低分组与高分组差异显著,MD=-5.56,p<0.05,中分组与高分组差异显著,MD=-5.65,p<0.05。
  
  4 讨论
  
  4.13~5岁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表明儿童活动性的不同水平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3~5岁不同活动性水平儿童的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两个维度上差异显著,活动性水平高的儿童其父母的溺爱程度要显著高于活动水平中等和活动水平低的儿童的父母。这与杨丽珠用问卷法所得的结果是一致的,即幼儿的活动性水平越高,父母对幼儿就更倾向于表现出放任和溺爱的行为。溺爱性和放任性都属于父母教养中非控制、不要求这个方向。采用这种教养方式的父母对子女的行为不加干涉,对孩子提出很少的要求,允许孩子非常自由地开展自己的兴趣、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绪并且让孩子对自己的活动独立做决定。在这种教养方式下,儿童会受到较少的限制,能自由地进行自己的活动,所以导致儿童的活动性较高。但父母对高活动性孩子的教养一直处于一种矛盾状态,这从父母教养方式问卷的不一致性教养方式数据中表现出来,高活动性水平儿童的父母不一致性教养方式要显著高于中等和低等活动水平的儿童。从总体上来看,儿童的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相互关系,高活动水平儿童的父母教养方式存在矛盾性。
  
  4.2 3~5岁不同性别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关系
  本研究表明,3~5岁不同活动水平的男孩其父母的教养方式在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以及不一致性五个维度的差异均不显著。这表明男孩的活动性对父母教养方式的影响较小。3~5岁不同活动性的女孩其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这两个维度的父母教养方式上差异显著。活动性高的儿童其父母的溺爱性最高。高分组女孩的父母放任性均显著高于中分组和低分组儿童的父母。另外,高分组女孩父母的不一致性教养方式要显著高于中分组的父母,这表明女孩的不同活动性对父母的教养方式有重要的影响,女孩的高活动性导致父母采用的教养方式十分矛盾。从总体来说,父母不同的教养方式与女孩活动性发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对男孩活动性的发展影响不显著。
  中国的父母对儿童的活动性存在不同的性别期待。对于男孩,父母更期望他们好动、积极、活泼、勇敢、爱探索,能积极参与各种活动。所以,当男孩的活动性高时,父母会认为这是男孩的正常表现,不会加以限制,会让活动性自由地发展,而当男孩活动性低时,父母也会鼓励男孩活动,所以对于不同男孩的活动性,父母在教养方式的各个方面是没有差异的。对于女孩来说,高活动性的女孩父母的教养方式表现出矛盾性。一方面,父母接受女孩天生的气质特点,尊重她们,所以对于高活动性的女孩,父母对她们爱动、活泼的特点不加以限制,因此在溺爱和放任性两个教养维度上显著高于中分组和低分组的父母。同时由于中国传统观念更期望女孩要稳重、文静,所以对于高活动性女孩的父母对孩子的行为也会限定,表现高分组父母在不一致性教养方式上的得分也要高于低分组和中分组。
  这一结果与国外的研究有明显的不同。Willerman和Plomin对43名幼儿活动性及其父母教养态度的研究表明,男孩的活动性水平与父母的保护性和放任性成反比,即男孩的活动性越高则父母越不采取保护性和放纵性的教养态度。而对女孩,父母的教养态度差异不明显。他们认为之所以父母对高活动性水平的男孩不采取保护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保护性对调整儿童的活动性是无效的[12]。从这一研究结果可以看出,东西方父母对待孩子的活动性有不同的看法。中国的父母对不同男孩的活动性采用的教养方式没有差异,而美国父母对不同活动性水平的女孩采用的教养态度没有差异,出现这一结果主要是东西方父母对儿童活动性的看法不同。

  
  5结论
  
  在本研究实验室条件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3~5岁儿童活动性与父母教养方式之间存在相互关系。不同活动性儿童的父母在溺爱性和放任性上有显著差异。高活动性儿童其父母的教养方式存在矛盾性。(2)父母对3~5岁不同活动性儿童的教养方式存在性别差异。3~5岁不同活动性的男孩其父母的教养方式没有差异。而3~5岁不同活动性女孩其父母教养方式在溺爱性和放任性上差异显著,高活动性女孩的父母教养方式表现出矛盾性。
  
  参考文献
   1 Saara K, Katri R L, Lis K J. Childhood temperament and mother′s child-rearing attitudes: Stability and interaction in a three-year follow-up study. Europea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1997, 11(2): 249~265
   2 Park S Y, Belsky J, et al. Infant emotionality, parenting, and 3-year inhibition: Exploring stability and lawful discontinuity in a male sample.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1999, 33(2): 218~227
   3 Belsky J, Rha J H, Park S Y. Exploring reciprocal parent and child effects in the case of child inhibition in US and Korean sampl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 2000, 24(2): 338~347
   4 刘文, 杨丽珠. 基于教师评定3~9岁儿童气质结构. 心理学报, 2005, 37(1): 67~72
   5 Lobo L, Lily Chan. The use of pedometry to evaluate the physical activity levels among preschool children in Hong Kong. Early Child Development and Care, 2003, 197(1): 97~107
   6 Buss D M. Predicting parent-child interactions from children′s activety level.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1981, 17(1): 59~65
   7 Gandour M J. Activity level as a dimension of temperament in toddlers: Its relevance for the organismic specificity hypothesis. Child Development, 1989, 60: 1092~1098
   8 杨丽珠, 杨春卿. 幼儿气质与母亲教养方式的选择. 心理科学, 1998, 21(1): 43~46
   9 Welk G J, Wood K, Morss G. Parental influence on physical activity in children: An exploration of potential mechanisms. Pediatric Exercise Science, 2003, 15, 19~33
  10 Porter C, Hart C, et al.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ld temperament and parenting in Beijin, China and the wester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velopment, 2005, 29(6): 541~551
  11 赵文华, 丛琳. 体力活动划分:不同类型体力活动的代谢当量及体力活动的分级. 卫生研究, 2004, 33(2): 246~249
  12 Willerman, Plomin R. Activity level in children and their parents. Child Development, 1973, 44, 85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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