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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社会保障学”中的应用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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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目的:探讨案例教学法在“社会保障学”中的教学效果;方法:在教学中开展案例讨论,并将一个班的学生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安排不同的课后作业形式,课程结束后采用自设教学质量评估量表进行问卷调查,对比学生考试成绩;结果:实验组学生在教学满意度、作业认可度、学习兴趣、师生交流方面的评价均高于对照组,对照组学生理论考试成绩优于实验组。结论: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的有效结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社会保障学 教学效果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z.2019.03.054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teaching effect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in Social Security Science; Methods: Case discussion was carried out in teaching, and students in one class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experimental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Different after-class homework forms were arranged. Questionnaires were conducted with self-designed teaching quality assessment scale after the course was completed to compare the students' test scores. Results: The experimental group students were full of teaching. Meaning, homework acceptance, interest in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in the control group were higher than those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theoretical test scores of students in the control group were better than those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Conclusion: The effective combination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and traditional teaching method can achieve good teaching effect.
  Keywords case teaching method; Social Security; teaching effect
  案例教学(Case Teaching Method, CTM)是通过对一个具体情景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不少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的优势在帮助学生将所学的内容与真实生活联结,引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强化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增进学生自我引导的学习技巧,增强知识迁移,使学生学以致用。[1]“社会保障学”以社会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阐述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理论、制度目标、管理体制等,揭示该制度的体制特征和发展规律。在我校,该门课程开设在本科生二年级阶段,是学生最早接触的专业基础课,间接起到培养学生专业思想,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的作用。因此,笔者在讲授该门课程时探索采用案例教学法,旨在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提升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认可程度。现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2016级社会保障专业同学为研究对象,将该班98位同学采用等距随机抽样的方法分为实验组(49人)和对照组(49人),实验组采用案例教学法,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
  1.2 操作方法
  (1)课堂教学环节:围绕教学内容和目的,教师选择有代表性的新闻案例,在课堂中将学生分组,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发言。(2)课后作业环节:实验组的学生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和生活实例筛选确定社会保障领域中的调查个案,在调查环节教师及时跟进、指导学生完成个案调查,用社会保障理论对个案进行分析并做书面汇报。对照组的学生完成课后思考题交教师批阅。
  1.3 评价方法
  其一为学生对课程的评价,采用Likert5级标准量表对学生在认知、情感、能力方面的收获进行调查;其二为学生的考试成绩分析,课程在期中和期末均采取闭卷考形式,对比学生的考试成绩。采用SPSS 17.0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
  2 结果及分析
  在教学过程中,因有十名同学申请调整课后作业形式,故最终采用个案调查法完成作业的同学为59人,完成课后练习的同学为39人。课程结束之时发放问卷98份,收回98份,有效问卷97份。
  2.1 教学中案例的使用效果
  同学对教学中所选案例的评价,选择“案例让你联想到了生活中的实例”(87.6%),其次为“案例生动、切合实际”(75.3%); “案例对加深知识点的认知有帮助”(69.1%);“課堂上对案例的讨论加深了印象”(61.9%),最后是“案例引发了同学们的课后讨论” (28.9%)。
  2.2 对教学方式的满意程度
  课程结束后,全班同学均对教学方式表示满意,但调查结果显示(表1)实验组中53.4%的同学选择了评价的最高级“较为满意”,相比较于对照组中33.3%,可见作业形式为完成个案调查的同学对教学方式的满意度更高。卡方检验值为sig=0.05,可知完成作业的方式与课程满意度存在弱相关。   2.3 对作业形式的认可度
  由表2可知有60.8%的同学希望完成课后作业的方式是进行个案调查,实验组中有75.9%的同学认同自己的作业形式,而对照组中该项比值为61.5%,可知同学更倾向于个案调查的作业形式。卡方检验值为sig=0.00,可知完成作业的方式与作业的认可度存在强相关。
  2.4 学生在认知、情感、能力方面的收获
  布鲁姆将教育目标按照预期学生学习之后所发生变化的行为分为三个领域,认知领域的目标从低到高包括记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几个维度,情感领域的目标包括接受、认同、价值化等等级,动作领域强调学生运用感官获的信息对动作加以指导,[2]这个框架为指导和评估教学提供了依据。笔者结合课程教学目标,将这三项能力操作化为15项调查指标,用Likert5级量表测量后,结果如表3。
  学生普遍认为通过课程的学习,更加感受到社会保障制度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体会到该制度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也能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体系和功能,掌握基本概念。但大多数同学与老师课后沟通的意愿还待提高、课后自学能力还有待加强。
  在认识层面,做课后练习的同学倾向于认为自己把握了课程中的基本知识点,而实验组的同学通过个案的调查更倾向于认为自己能够明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脉络和未来发展趋势。在情感层面,做课后习题的同学对制度的功能感受度更强,做个案调查的同学对课程“激发了专业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评价度更高。在能力层面,案例的观察让同学认为课程更具有启发性,倾向于课后与老师沟通和交流,对照组的同学通过知识的强化,认为自己的分析与思考能力更强,更愿意参与课堂的讨论与表达(见表4、5)。
  a. 因变量: 能力
  对认知、情感、能力三个构面做回归分析后得到R方为0.627,Durbin-Watson值为2.056,从Beta 值可以看到“知识”的掌握对“能力”的提升影响度最高。
  2.5 作业形式与考试成绩(见表6)
  可见对照组同学的期中和期末成绩均高于实验组,但通过方差分析可以看到两组同学期中成绩有显著差异但期末成绩差异不显著。
  3 讨论
  3.1 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加深知识理解
  围绕课程理论,筛选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让同学加以讨论,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印象,使学生对基本理论的学习更有兴趣。社会保障学作为一门交叉应用型学科,融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精髓与要旨,案例的使用可以折射一系列的相关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对知识的牵引能力。此次调查显示,课堂中案例的使用能让学生联想到生活中的实例,加深对知识点的认知,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表示课后会对案例加以讨论,可见案例教学法能很大程度上加深学生对课程的印象,使学生在社会保障制度重要性的感性认识和对课程基本知识点的掌握层面有更多收获,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课题在情感层面让学生接受和认同专业价值体系的目标。
  3.2 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
  在课后作业中引入案例教学,让学生观察生活,可以进一步加强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拉近了学生与社会保障制度的距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对个案的观察与讨论,突出了学习的个性化,也增加了师生间的沟通与交流。部分同学表示通过一学期潜移默化的影响,已养成主动了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习惯。此次调查显示,课后作业为做个案调查的同学对更倾向于从宏观上对制度发展脉络进行把握,认为课程对专业的研究、探索具有启发性,更愿意与老师沟通,对专业的学习兴趣更强,因此对作业形式更加认同,对课程的满意度更高。
  3.3 案例教学法的成果没法在短期内体现在考试成绩上
  此次调查显示,实验组理论考试成绩(包括期中和期末)均不如对照组。一方面由于学生第一次接触专业核心课,需要记忆大量基础知识,课后作业采用完成练习题的方式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梳理和记忆,再者由于课程对学生在案例分析及个案调查中的考核指标及权重不易设计,仍采用以知识点为主的考核方法,强调知识本身的系统性和完整的体系,对综合运用分析能力考查不多,也没有涉及探索、沟通能力等。从问卷结果可见,对照组同学更倾向于认为自己掌握了课程的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在记忆基础上提升了分析与思考现实社会保障问题的能力。对“认知、情感、能力”三个维度的线性回归显示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对学生的能力提升感更强。这也提醒了教师,通过提升学习兴趣来增加自学动机进而巩固知识点的方式不一定奏效,特别是对于低年级、刚进入专业学习的学生而言。
  综上所述,虽然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使教学形式丰富化、提升学习兴趣及教学满意度、提升专业认同,但也不能忽视基本理论知识的巩固,只有在掌握了基础概念和知识的前提下,才能做到知识的灵活迁移与运用,提升正确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以对知识点的记忆不能忽视,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方法的有效结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另外,本次研究以一个班为总体,尚不能完全代表案例教學法在“社会保障学”中的教学效果,希望能起到抛砖迎玉的作用,为社会保障专业教学方式的研究与改革做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 张民杰.案例教学法——理论与实务[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133-140.
  [2] 王延玲,吕宪军.论教学目标设计理论与实践的应用研究[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021):13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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