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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的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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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为科学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政策,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结合数量、质量、生态3个方面评价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结果表明,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整体较小,质量潜力在吉林省东部和西部相对较高,生态潜力在吉林省西部及松花江流域较为集中。从“三位一体”综合潜力评价指标来看,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呈现出西高东低的态势。因此,在农用地整治中,吉林省应结合区域特点,在保障农用地数量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农用地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用地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
  关键词:三位一体;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质量潜力;生态潜力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9)08-0046-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9.08.01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In order to scientifically evaluate the potential of farmland consolidation, formulate renovation policies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 realize the Trinity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of quantity, quality, and ecology of cultivated land, taking administrative village as the evaluation unit, the potential of farmland consolidation in Jilin province is evaluated, combining three aspects of quantity, quality and ecolog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quantity potential of farmland consolidation in Jilin province is comparatively small; The quality potential is relatively high in the east and west of Jilin province; The ecology potential is concentrated in the west of Jilin province and Songhua River basin. According to the comprehensive potential evaluation index of the Trinity, the potential of agricultural land consolidation in Jilin province shows a trend of high in the west and low in the east. Therefore, in the renovation of agricultural land, Jilin province should combine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focus o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agricultural land,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mprov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agricultural land, and guaranteeing food security on the basis of ensuring the quantity of agricultural land.
  Key words: the Trinity; farmland consolidation; quantity potential; quality potential; ecology potential
  耕地是人類生产、生活的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耕地面积锐减、质量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凸显,耕地资源保护面临巨大挑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指出,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农用地整治作为土地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贯彻“三位一体”理念,进一步丰富整治潜力内涵,更好地发挥其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2]。
  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是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基础。当前国内学者对农用地整治潜力的评价主要集中在数量潜力和质量潜力方面,部分学者也积极探索生态潜力评价方法[3]。数量潜力的研究一般以新增耕地面积的相对量或绝对量表示,通过新增耕地系数计算新增耕地面积[4]。质量潜力评价以结合农用地分等理论、产能理论等开展评价的研究居多[5,6]。随着农用地整治潜力内涵不断丰富,整治潜力评价应逐渐由数量潜力和质量潜力评价,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综合潜力评价转变。此外,现有的研究多以县(市、区)范围的中小尺度潜力评价为主[7],对综合考虑数量、质量、生态等诸要素的省域农用地整治潜力的评价分析较为鲜见。《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基于此,本研究以中国典型粮食主产区吉林省为研究对象,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从数量、质量、生态3个方面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旨在为新时代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和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吉林省地处东北黑土带中部,地域范围辽阔,总面积19.12万km2。吉林省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自东向西可以划分为东部长白山山地区、东中部低山丘陵区、中部台地平原区以及西部冲积平原区,松花江自东向西穿吉林省而过。吉林省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为作物生长提供了有利的气候条件。
  2015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 662.08万人,城镇化率为48.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6.1%)。吉林省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3 647.0万t,人均粮食占有量、粮食商品量等居全国首位,为实现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1.2  数据来源与处理
  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吉林省201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吉林省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数据库等。利用Arc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划分评价单元10 292个,依据权属代码按照坐落统计各评价单元土地利用结构数据。由于农用地质量分等的单元为耕地图斑,与本研究评价单元不同。因此,将评价单元内各耕地图斑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计算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涉及的相关指数。此外,研究中的社会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吉林省统计年鉴(2016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6年)》等。
  2  研究方法
  2.1  数量潜力评价方法
  农用地整治的数量潜力,主要来源于降低农用地中零星地物及農业配套设施用地的比例系数而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本研究确定的待整治区包括耕地、农业配套设施用地(田坎、沟渠、农村道路等)以及分布在耕地中的零星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通过确定标准耕地系数,计算各评价单元可新增耕地系数,进而利用数量潜力指数开展潜力评价。
  在计算各评价单元耕地系数的基础上,结合2011—2015年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样地指标,依据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将研究区划分为三江平原长白山地区和松嫩平原区,采用典型样地法确定标准耕地系数(三江平原长白山地区为0.936,松嫩平原区为0.956),以此反映待整治农用地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的理想状态。依据标准耕地系数,计算各评价单元可新增耕地系数和可新增耕地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为使潜力评价指标具备可比性,将可新增耕地系数与标准耕地系数的比值作为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指数,评价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计算公式为,其中,Ia为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指数。
  2.2  质量潜力评价方法
  农用地整治的质量潜力,体现在改善耕地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对土地生产能力的影响。农用地质量分等综合评价了土地的适宜性和生产力水平,可以反映农用地在自然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差异,各层次农用地质量评价结果之间相互比较体现了潜力的概念[8],为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评价提供了数据基础和技术依据。
  光温生产潜力是作物在农业生产条件及自然环境要素等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所能达到的最高产量。自然质量等指数是作物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能够实现的理论产量,反映农用地的潜在生产能力。利用等指数是平均利用水平下,农用地的现实生产力水平,利用系数反映农用地生产潜力发挥的程度。农用地整治工程对农用地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直接改良农用地的自然质量因素,提高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以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集约程度,间接提升农用地利用水平。
  因此,本研究主要从自然等别和利用等别提升两个方面评价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将光温生产潜力和自然等指数以及自然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进行比较,形成自然生产潜力指数和利用潜力指数,等权叠加计算质量潜力指数,据此评价农用地整治的质量潜力,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n为农用地整治自然生产潜力;?琢为光温生产潜力;R为农用地自然等指数;Iu为农用地整治利用潜力指数;Y为农用地利用等指数;Iq为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指数。
  2.3  生态潜力评价方法
  由于农用地生态环境的提升程度较难衡量,直接测算农用地整治的生态潜力难度较大。因此,本研究通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反映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将待整治区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把生态服务价值的可提升程度作为评价指标。
  基于谢高地等[9]提出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成果,分别进行时间尺度和空间尺度修正。在时间尺度修正方面,依据2011—2015年吉林省指定作物净利润的平均值,按玉米和水稻两种作物的播种面积加权确定标准当量因子经济价值量为554.11元/hm2,将粮食单产的净利润作为一个标准当量因子的生态服务价值。在空间尺度修正方面,利用生物量因子对生态服务价值进行区域修正[10],结合研究区已有研究成果[11],得到吉林省各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1)。
  根据评价单元各类用地面积,计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以及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结合相邻评价单元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的最大值及所在县(市、区)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的最大值,确定各评价单元农用地整治的目标。将目标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与现状的差值作为各评价单元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增量,进而计算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指数,反映生态潜力大小,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ΔESV为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增量;ESVg为单位面积目标生态服务价值;ESVp为单位面积现状生态服务价值;Ie为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指数。
  2.4  “三位一体”综合潜力评价方法
  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和系统性[12],基于“三位一体”理念内涵,在开展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时,也应至少包含数量、质量、生态3个层面。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反映新增有效耕地面积的潜在能力,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主要来源于农用地自然条件和管理品质的提升,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主要体现在对区域生态系统生态功能的改善程度。   实现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需要同等程度地重视数量、质量、生态3个层面的要素。因此,本研究在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时,将各项潜力指数利用极差标准化方法进行处理,等权叠加计算农用地整治潜力指数,以达到评价综合潜力的目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为农用地整治潜力指数。
  3  结果与分析
  3.1  数量潜力分布特征
  计算各评价单元可新增耕地系数和可新增耕地面积并汇总,利用ArcGIS软件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划分为5个级别(图1)。吉林省农用地整治的数量潜力相对较小,各评价单元平均可新增耕地系数为1.95%,平均可新增耕地面积为5.89 hm2。通过农用地整治,吉林省可新增耕地面积为60 572.12 hm2。从潜力评价指标来看,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东部长白山山地区及西部冲积平原区。
  吉林省耕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东部长白山山地区部分评价单元可新增耕地系数较大,但存在着耕地比重和可新增耕地面积较小而不利于布局土地整治项目等问题,潜力开发难度较大。此外,吉林省农用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各评价单元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指数平均值仅为0.021,63.50%的评价单元待整治区耕地系数较大,通过土地整治难以增加新的耕地资源。
  3.2  质量潜力分布特征
  结合自然生产潜力指数和利用潜力指数,依据各评价单元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指数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利用ArcGIS软件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划分为5个级别(图2)。吉林省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吉林省西北部平原区和东南部山地区,农用地整治质量潜力指数平均值为0.317。
  从自然生产潜力指数来看,白城、松原、通化和白山部分地区潜力较大,可通过改善耕地自然条件提升农用地质量。从利用潜力指数来看,白城、松原、四平、白山、通化、延边大部分地区土地利用强度较小,应着重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和水平。综合来看,吉林省东部和西部地区质量潜力较大,反映区域生产力水平、土地利用程度及土地利用效率較低,应成为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与之相反,吉林省中部质量潜力相对较小,反映区域农用地质量较高,要注重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3.3  生态潜力分布特征
  经过评价测算,吉林省农用地整治生态服务价值增量为1.45×107万元,农用地整治的生态潜力较大。利用自然断点法对各评价单元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指数进行分级(图3),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较高的评价单元集中分布在吉林省西部草原湿地防沙带地区以及吉林省中部松花江流域地区,而东部长白山森林带生态环境较好,生态服务价值较高,农用地整治的生态潜力相对较小。
  各评价单元农用地整治生态潜力指数平均值为0.564,总体西高东低,各评价单元生态潜力差别较大。由于吉林省西部地区土壤沙化、盐碱化以及草原退化问题严重,中部松花江流域地区存在水土流失和过度垦殖等问题,这部分地区土地生态功能较弱,在土地整治中应避免盲目追求数量指标,注重生态化整治,最大限度地实现农用地整治的生态潜力。
  3.4  “三位一体”综合潜力分布特征及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划定
  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指数的平均值为0.312,整治潜力指数较高的区域主要为吉林省西部和中部的平原地区以及中东部的丘陵地区,而吉林省东部山区农用地整治潜力相对较低,总体呈现出西高东低的态势。利用自然断点法分级,同时为更好地规划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满足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的要求,将耕地比重小于1%的评价单元调整为五级,形成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级别(图4)。
  农用地整治潜力为一级的评价单元主要分布在白城、松原、四平、长春地区,吉林省东部柳河县、浑江区、和龙市农用地整治潜力相对较大。在划定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时,评价单元整治潜力相对较高且分布集中的县(市、区)应该成为优先整治的重点。结合潜力评价成果,划定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表2),并依据潜力评价指标特征,提出整治方向。
  4  小结与建议
  1)以吉林省为研究对象,评价农用地整治潜力。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分别将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质量潜力、生态潜力划分为5个等级。根据潜力评价结果,吉林省农用地整治的数量潜力整体较低,质量潜力和生态潜力分布不均,东部和西部地区质量潜力相对较大,生态潜力主要集中在中部和西部的平原地区。
  2)基于“三位一体”理念内涵,为体现同等程度地重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3方面内容,采用等权重叠加的方法,得到农用地整治潜力指数,并划分潜力级别,吉林省农用地整治潜力总体呈现出西高东低的态势。将整治潜力较高且集中连片的评价单元所在的县(市、区)划定为农用地整治的重点区域,依据区域实际情况,提出农用地整治方向。
  3)结合潜力评价结果,作为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在农用地整治中,吉林省应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基础上,将提高耕地质量、保障耕地景观生态安全作为农用地整治的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注重耕地景观修复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积极打造生态良田。逐步建立基于数量、质量、生态的农用地动态监测系统,加强对耕地的“三位一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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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9-01-31
  作者简介:王  畅(1994-),女,吉林长春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电话)18686372181(电子信箱)1183586252@qq.com; 通信作者,刘博文(1994-),男,辽宁盘锦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土地资源管理,(电子信箱)liubw22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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