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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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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农业发展也十分迅速,农业经济在国家经济比重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国家对于农业市场的监管也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对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当前种子市场进行了分析,对当前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针对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的措施提出了自己浅显的观点。
  众所周知,作为特殊的生产资料,农作物种子的质量好坏直接决定农作物是否可以正常生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关系着当地的粮食生产的安全。直接影响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自2000年以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我国种子产业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种子的营销由传统的市场专营变化成市场经营,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加快了农作物产品的更新,实现了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也有效的推动了地方的农业发展。但是事物都有两面性,加快种子市场发展的背后也因种子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旦处理不得当,种子市场的发展将陷入泡沫经济,如昙花一现般。所以地方狠抓种子的质量,加强和完善种子市场的监管力度是促进种子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的根本措施。
  一、种子市场的现状分析
  针对我国当前的种子市场状况,发现我国种子市场目前主要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的品种多、乱、杂,农民选购难。经调查发现,我国各个区域种子的经销商数量都非常多,销售的种子品种也十分杂乱,而引进的种源杂乱无章,有的空间跨度很大,一些种子经销商并未根据我国《种子法》相关要求进行合法经营,有的经销商引进的种子不适于当地耕种;部分种子经销商在销售种子过程中一味追求利润,不管气候是否适应,只要销路好,统统引进。而农民普遍学历和素质比较偏低,往往把“高价格”与“高品质”相等同,殊不知这些“好种子”买回去并不适合耕种。这种多、杂、乱的现象导致农民在选购种子时带有盲目性和危险性。不仅延误了农民耕种,影响了农民增收;对地区的农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2、种子质量差,合格率较低。2016年,通过对各个区域的种子进行抽查,从抽检的结果来看,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的合格率不足90%,合格率较低。一旦种子的质量低,农作物的发芽率就会降低,影响农作物的生产和农民的增收。近年来,我国各地区因为农作发芽率低,导致农民投诉和要求商家经济赔偿的事件常有发生,对市场秩序以及市场环境都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扰乱种子市场的秩序,制约了种子市场的良性发展,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3、经营不规范。根据相关调研发现,我国各地区的种子经营户除了持有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件的门市经营,这种我们称之为合法经营。还经常会出现一些临时倒卖的种子摊点,违法经营。在这些违法经营者中有的是临时摊点,经常性换摊位,无固定经营地点,以逃避市场执法人员的检查;有些是蔬菜经销商、副食品店、百货商店等同时兼职出售种子产品;另外还有一些社会人士,既不具备证件,没有委托书,更是没有销售凭证,走村串户,在农村销售种子产品。农民往往因为不了解种子经营的规范性,会因为熟人、价格等各种原因购买这些种子。
  4、档案不健全。《种子法》针对经营档案有明确规定,种子的经营者必须健全种子的经营档案,且需保存两年以上才能销毁。但是有一些区域种子经销商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没有建立种子的经营档案,在销售种子过程中,由于采购的农民自身文化素质比较低,在采购过程中,也不会主动要求代销方提供种子的相关进货凭证和发票等相关凭证,即使有个别农民提出相应发票需求,代销点提供的发票往往也不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种子合格两者相安无事,一旦种子出现问题,农民往往因为没有正规发票,代销商会拒不认账。近年来因为购销问题引发的矛盾和纠纷频繁发生,不仅影响社会稳定,同时败坏了市场风气。
  二、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的具体措施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各方面的法律意识。种子市场之所以市场秩序混乱,主要原因是经营者以及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违法了不知自己违法了,另一方面可以用法律维权却不知法为何物。这就要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让法律深入人心,经营者合法经营,社会可以通过法律监督市场,使用者可以通过法律维权。特别是各个乡镇和村委必须严格落实法律的学习,做到家家知法,人人懂法。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大执法检查,对扰乱种子市场秩序,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创建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
  2、加强种子以及种子代售点的抽检工作。我國各个区域的种子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种子以及种子代售点的抽检工作。对种子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从种子的纯度指标、水分、净度、发芽率等多维度进行抽检,针对合格率不达标的种子进行扣押,杜绝该类种子品种流入市场,并对生产该产品的生产单位进行处罚和教导。另外要对种子的代售点进行抽检,除了种子质量,还应对种子的经营权限,经营档案规范性等做出检查,一旦有违规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停业整顿,进一步强化经营档案的规范制作。
  3、加强种子经营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有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上岗就业”的政策,要求种子的经营人员必须到农业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和培训,了解种子的来源、分类、特性等,学习《种子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种子经营的各个环节和流程。通过一系列学习,由相关部门颁发“上岗证书”,具备证书的人才能上岗,对于未持岗上证的人员,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农业的发展离不开种子的市场管理。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国家经济发展增砖添瓦。
  (作者单位:113300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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