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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赠地学院的发展探析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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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19世纪60年代美国赠地学院的兴起使美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赠地学院的发展归功于政府财政上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法律的有效保障以及学院提出的服务于社会的办学理念。赠地学院的历史意义不仅在于给美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变革性的冲击,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赠地学院;摩里尔法案;威斯康星观念
  中图分类号:G5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9)05―0064―04
  
  教育是国家的上层建筑,应该为经济基础服务,其中高等教育办得成功与否更是与一个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美国南北战争后创办的赠地学院适应了美国工农业发展的需要,是美国实用性高等教育的演进与变革的一面镜子。本着“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原则,通过对美国赠地学院发展的探析,从中吸取经验,以期对我国当前进行的高等教育改革有所启发。
  
  一、美国赠地学院(American Land-grant Colleges)的发展历史
  
  (一)美国赠地学院兴起的背景
  美国独立战争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人才严重缺乏,但此时的美国高等教育并没有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殖民地时期的九大学院偏重于法律、宗教等古典文科教育,培养目标是服务于国家和教会的基督教教士,建国后的高等教育的教学内容虽然增加了一些实用的科目,但是仍具有浓厚的宗教和古典色彩,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这样就特别需要能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大学的出现。1785年颁布的《土地法》(The Land Ordinance),把西部的每个镇区划分为36块地,并规定将第16块地的收入作为教育之用,这可以说是开创了美国政府赠地办学的传统。178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西北法令》(Northwest Ordinance),联邦政府向俄亥俄公司捐赠150万英亩的土地,明确规定以供高等学校办学之用,这为联邦政府拨地兴办高等教育开创了先河。“《1787年西北法令》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部高等学校赠地法令,它成了后来创立州立大学的基础。”这样美国赠地学院的兴办就水到渠成了。
  
  (二)美国赠地学院的创立与发展
  谈到美国赠地学院的发展,人们就会想到美国赠地学院之父贾斯廷・史密斯・摩里尔(JustinS.Morrill)和乔纳森・鲍德温・特纳(Jonathan B.Turner),《摩里尔法案》(Morrill Act)的颁布就在于他们的不懈努力,尤其是贾斯廷・史密斯・摩里尔,他于1857年12月14日和1861年12月6日两次提出议案并通过,1862年7月2日林肯签署了《摩里尔法案》。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创建赠地学院的一些条款,如:依据1860年规定分配的名额,每州凡有国会议员1人可获增3万英亩的公地或相等的土地支票。该法案的颁布从实践上打破了美国联邦政府不过问高等教育的传统,同时,迫使美国高等教育适应变化着的社会和经济模式并为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实用人才。科尔在《大学的功用》中说:“《摩里尔法案》为以后百年美国大学包括公立和私立大学的发展奠定了基调。这是曾付诸实施的最具生命力的法规之一。”
  《摩里尔法案》颁布后陆续建立了一些学院,但是赠地学院的建立遇到了土地赠予方式不合理、教师和学生数量不足等方面的困难。1887年通过了海奇(William Henry Hatch)提出的《海奇法案》(Hatch Act),该法案的颁布促进了赠地学院的进一步发展。随着赠地学院的发展,为了给实施农业与工艺教育的学院提供更全面的帮助,1890年颁布了《第二摩里尔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是每州和地区每年可获得15000美元的资助,资助数额以每年1000美元递增。这个法案的颁布使得联邦政府对农工学院的捐赠是现金而不再是土地了,保证了学院的固定经济收入。该法案是赠地学院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赠地学院教育从早期的不稳定、不确定,向永久性建立和进步的方向转变,使赠地学院逐渐发展成为美国高等教育中永久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美国赠地学院发展的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康奈尔计划”(Cornell Plan)和“威斯康星观念”(Wisconsin Idea)。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校长怀特(Andrew D.White)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及全部意义在于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康奈尔计划”就是为实施怀特的办学理念的计划,该计划主要包括:开设通用课程、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向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大学校门向社会各阶层开放。伍尔沃思(Woolworth)在回忆录中写道:“康奈尔大学在课程设置上与美国社会的开放性取得了惊人的平衡,它将单一的真理扩展为人民大众普遍接受的真理,将有限的几项职业扩充为中产阶级所从事的展现个人价值的无数项职业”。威斯康星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通过“威斯康星观念”将赠地学院和美国州立大学服务社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一教育思想发挥到极致,是大学忠实地为社会需要服务的典型代表。“威斯康星观念”的主要内涵是大学须参与州的各项事务、大学与州政府密切合作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学术自由”和“学习自由”。“威斯康星观念”的出现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我们可以说,‘威斯康星观念’不但在20世纪初产生了巨大反响,而且还在事实上影响了后来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美国后来‘知识工业’的出现及发展,斯坦福一硅谷模式的诞生,都与威斯康星观念的理论启示不无关系。”
  
  (三)美国赠地学院兴起的意义
  赠地学院给美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变革性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促使美国高等教育课程内容的变革。殖民地时期的美国九大学院,规模都很小,学科狭窄,其教学内容是中世纪的七艺、文艺复兴时期的希腊文和希伯来文。赠地学院建立发展起来后,在课程内容设置上,更重视与生产实践相关联的知识。赠地学院一般修业四年,主要教授有关农业和机械技艺方面的知识,农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包括畜牧学、兽医学、农产品加工学、农村建筑学、农场管理和农村经济学等,大力实施农业科技教育,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耕作技术。尽管政策要求赠地学院不得排除他种学科和经典的学习,但其主要课程则按照各州实际讲授与农业和机械有关的知识,从而提高从事工农业工作和职业的文化和实用教育。赠地学院在事实上确立了农业、工艺学科和与之相关的应用科学研究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使美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新阶段。
  其次,赠地学院的创办与发展加速了美国高等教育的民主化进程,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面向大众。与传统的贵族化教育不同,赠地学院提供 了一种耗资少、收费较低廉的高等教育,高等学校的大门开始向中产阶层及广大工人、农民子弟开放。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说:“威斯康星大学是一所优秀的州立大学,它之所以取得这样的地位,是由于它向州部门提供了专门知识,向大众提供了讲座,把大学送到了人民当中。”赠地学院的发展,促使美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就美国高等院校的数量来看,1870年,高等院校不过563所,到1910年已接近1000所;1935年,高等院校增至1500所左右。
  再次,强化高等院校面向社会服务的职能。教学、科研和服务是现代大学的三大职能。一般认为,服务职能肇始于美国依据1862年的《摩里尔法案》而诞生的赠地学院,确立于20世纪初以“威斯康星思想”著称于世的威斯康星大学。此后,其他赠地学院纷纷效仿威斯康星大学的做法,坚持把为所在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作为办学宗旨,利用自身教师的技术专长和学校先进的技术设备帮助解决阻碍社区发展的有关问题,或与企业合作,为他们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或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开设各种课程,为当地居民的继续教育提供方便;或为本地区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等等。总之,赠地学院的发展不仅使高等教育的社会职能得到扩展与提升,也使赠地学院自身得到了社会的肯定。
  
  二、美国赠地学院发展的原因探析
  
  美国赠地学院发展到今天大部分已经成为研究型大学,同时,赠地学院中的一部分学院已经是世界性的著名高校,如加利福利亚、伊利诺、明尼苏达、密执安等州立大学,还有国际上研究尖端科技的最高学府麻省理工学院。赠地学院发展的原因值得我们去探析,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财政上的大力支持
  美国赠地学院在其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联邦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1877年《哈奇法案》授权联邦政府每年向各州拨款15000美元供赠地学院创办农业实验站。1907年《纳尔逊修正案》(Nelson Amendment Act)规定,从1908财政年度开始,5年内在最初的赠地基金基础上,每年额外追加5000美元。1914年《史密斯一利弗法案》(smith-Lever Act)授权农学院和农业部合作承担农业推广工作,并为推广工作提供联邦拨款。第一年联邦拨款48万美元,第二年为60万美元,此后连续7年,每年增加50万,直至年度拨款总额达到458万美元。在当时赠地学院办学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这些资金对于促进这些学院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以法律做保障
  1785年《土地法》规定,凡新建州并加入联邦的政府将赠予一定数量的土地,各州可用公地所获土地税来开办学校。1787年《西北法令》开创了赠地办高等教育的先河,也为赠地学院的实践打开了局面。1862年,颁布了《摩里尔法案》,联邦政府拨给每个议员所在州三万英亩土地,可用其收入作为开办工农学院的基金。1890年又诞生了《第二摩里尔法案》,对赠地学院做出进一步的完善。“到1994年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再授权法案》为止,从第一部《摩里尔法案》颁布算起相关的法案据不完全统计有28部之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赠地学院的发展是相当的重要,赠地学院的发展尤其是初期正是得益于这些法律的保障。
  
  (三)学院和社会紧密联系并服务于社会
  康奈尔大学校长怀特说:“大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发展个人的智力、道德及宗教能力,务使其适应社会与个人双重发展的需要,即大学应适应美国人民的需要,适应美国的需要,适应我们时代的需要。”查理斯・范海斯(Charles R.Vanbise)在1904年出任威斯康星大学校长的就职演说中指出:“威斯康星大学既然接受了州的土地捐赠,就应服务于全州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满足全州人民与其子女谋求幸福生活的需要。”他将赠地学院和美国州立大学服务社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这一教育思想发挥到了极致,因为该大学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意识到大学发展必须与社会进步紧密联系起来,同时,大学只有在服务于社会需要的基础上,自身才有可能走向兴盛。20世纪初的威斯康星观念打破了传统大学的封闭状态,使得服务这一功能在高等学校占有自己的位置,从而标志着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一个新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史专家布鲁贝克(J.S.Brubacher)在《美国高等教育的演变》中指出:“范海斯在威斯康星大学的改革取得很令人瞩目的成功,其他各州纷纷仿效,服务的概念成为它们恪守的核心准则,为美国民主的发展提供服务成为美国高等教育民主化的一条新途径。”
  
  三、美国赠地学院发展给予我们高等学校发展的启示
  
  (一)加强高等教育立法,保障高校可持续发展
  美国赠地学院的建立及其发展是以一系列的法律作为保障的,我国高等学校的发展也需要以法律作为保障。通过教育立法,可将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依据,在法律的监督下确保教育政策的顺利执行。我国高等教育立法与美国的相比还很不成熟、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吸取美国联邦政府通过颁布《摩里尔法案》创建赠地学院、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经验,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体系。同时,加大教育执法的监督和惩罚力度,建立保障高等教育正常运转的法律框架。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融资渠道
  法律是基础,但是仅仅靠法律是不够的,高等学校的发展还需要财政上的大力支持,因为财政是高等学校发展的支柱,这两者共同成为高等学校发展的前提。我国高等学校起步晚,同时,我国又是一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在教育方面的投资还远远不够。从美国赠地学院的发展可以看出,美国在南北战争后虽然经济形势不是很好,但是仍然在高等学校的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我们应该学习这一做法来发展我们的高等学校。首先,政府要加大在高等教育方面的投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如:积极吸引一些私人团体和组织投资于高等教育。
  
  (三)高等院校的发展要适应社会的需要
  布鲁贝克指出,美国大学从来就不是孤立的“象牙塔”,美国赠地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就特别注意了要如何加强与社会的密切联系,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多地参与当地的经济发展。1998年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指出,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是“通过研究、创造和传播知识,通过恰当的科学鉴定,为社区服务,促进文化的、社会的与经济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研究的发展,促进社会人文科学的发展和艺术创造领域的发展”。我国高等学校的发展要以社会服务为动力,建立高等教育社会服务创新体系,使高等教育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显然,高等教育在这个社会大系统中,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在社会服务职能这一方面虽然已经起步,但是做得还不够好,今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努力。
  
  (四)构建多层次的高等教育体系,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
  赠地学院的出现,实现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促进了高校之间的竞争和内部结构变化,到19世纪末,美国除个别地区外,基本上形成了由综合性大学、专门技术学院和以传授实用职业技术知识为主的州立大学组成的高等教育体系,各层次、各类型的高校合理分工,共同促进了社会发展。目前,我国的大学结构类型显得太过单一,大都是大一统的综合型大学,而各个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几乎相近,并没有突出本校的特色。高校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已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造成人才浪费与人才短缺并存的局面。因此,我们既要注重培养学识广博精深的研究型人才,又要大量培养直接服务于社会的掌握某一学科基本理论与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地方高校要找准自己的定位,立足在自己所在的层次上办出特色,办成一流。
  
  [责任编辑 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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