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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双导师制的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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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双导师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不健全,遮蔽了双导师制应有的成效。在科技协同创新和联合育人的双重压力下,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双导师制发展到了关键的节点,处于止步观望的十字路口。基于此,本论文通过调研几个山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分析了目前双导师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双导师制建设方案。
  关键词:双导师制;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建设方案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35-0214-02
  一、引言
  双导师制是指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选聘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负责,其中理论导师一般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导师担任,负责研究生的专业理论基础、论文选题及撰写指导等;而实践导师一般是由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负责研究生的课题实施、实践能力培养等[1,2]。《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与《教育部关于做好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2015)2号]中都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应大力推广校内外双导师制,选聘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和企业专家共同指导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3-5]
  二、双导师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落实实践导师的薪酬。增加实践导师,必定会造成研究生培养经费投入增加,如聘用企业导师的费用、研究生实践经费等,而这些由谁来承担并未明确。对于高校导师来说,可以从高校获得课时工作量薪酬,而对于实践导师来说,虽然有些已被聘任,但却迟迟拿不到聘书,且指导薪酬也落实不了,这严重影响了实践导师的积极性与双导师制的有效执行。
  2.缺乏实践导师的管理制度。自2009年全国开始试行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来,至今仍未摆脱学术化的影响。在研究生联合培养问题上,校企之间的合作方式还仅限于学校从相关企业聘任兼职实践导师,而对于实践导师的管理、考核、培养研究生效果等系列问题都没有相关的制度政策。
  3.实践导师的遴选标准不清晰。目前多数高校都有比较完善的校内导师遴选制度,而对于实践导师的遴选标准不清晰,即使有些学校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但也存在缺乏量化指标、要求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缺乏解聘机制等特点,有些实践导师存在着精力不济、缺乏经验、自身素质不高等情况,这也影响了专业型研究生的最终培养质量。
  4.实践环节薄弱。专业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必须在实践基地完成实践环节,而目前很多高校研究生的实践环节都没有在企业完成,且很多高校建立的联合培养基地与研究生培养方案不对口,或者关系不紧密,这也导致实践环节并不能达到研究生工程化培养的目的。
  5.实践导师指导作用不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部分企业考虑的是短期的经济效益,教育的人才培养功能逐渐被异化,甚至有些企业不愿意让学生接触工程项目,只让学生做一些企业的零杂活儿。
  6.导师之间缺乏沟通。双导师制是通过高校导师与实践导师的优势互补,以实现研究生培养的良好效果。在培养过程中,虽然两位导师有所分工,但这不等于各做各的,双导师制强调的更是联合培养、协同育人。
  7.研究生与实践导师缺乏沟通。实践导师与高校导师一样,应该参与专业型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但实际情况中,研究生与实践导师的交流机会少,彼此不了解,甚至有些学生从未见过实践导师等。
  三、双导师制的建设方案
  1.多渠道筹措研究生培养经费。专业型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培养经费更多,但目前国家投入的经费有限,因此,一方面,希望实践导师作为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指导者,能够尽力争取所在单位的经费支持,吸引企事业单位投入更多的科研经费以促进成果转化。
  2.健全雙导师选聘制度与考核制度。必须在双导师的遴选、聘任、管理、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制度,使得双导师制充分发挥其优势。在实践导师遴选过程中,要求实践导师一方面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能够为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遴选工作一般由高校完成,通过对实践导师进行资格认定,并与企业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同时商定高校导师和实践导师的权利与义务。
  3.加强实践环节考核。实践环节作为专业型研究生的特色课程,必须重视其考核环节。研究生实践结束后要通过高校导师和实践导师的共同考核,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并针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健全考核制度,规范具体实施环节,最终实现实践环节的最佳效果。
  4.加强导师激励机制和责任意识。双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与责任感,是影响人才培养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双导师队伍建设,重视激励实践导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管理与待遇上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加强绩效考核与解聘机制,对优秀导师进行奖励而对不能履行责任的导师予以解聘。
  5.拓展高校导师与实践导师的交流渠道。高校应通过多渠道与相关企业构建有效的交流渠道,并建立具有实效的合作机制。高校导师应积极与实践导师交流合作,了解企业生产中亟须解决的关键难题,并从中提炼出关键科学问题,通过联合制订研究生课程、学位论文选题以及拟解决方案等,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最终实现产学研联合攻关和人才培养的目的。
  6.增添研究生的导师选择机制。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研究生对原有学术式培养方式上的固有观念。通过了解高校导师的研究方向以及相应企业实践导师的情况,自愿报名,通过导师与研究生的双向选择,促进研究生成才的主观积极性,积极参与到实践环节中,从心理上真正接受并配合双导师制的有效执行。
  7.增加研究生评价导师环节。高校应广泛听取研究生在导师评聘、考核制度中的意见,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评价分级指导,让研究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判,进而建立学生评教的有效反馈机制,完善双导师制评价制度。
  四、结束语
  通过不断完善健全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实现高校与企业之间的理论与技术资源结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研究生培养体系,解决研究生培养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矛盾,培养提升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业型研究生。
  参考文献:
  [1]杜静,丁忠.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实践中的双导师制探索[J].高等农业教育,2011,(06):78-80.
  [2]刘秀清,谭德荣,高松,李瑞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方案初探[J].教育教学论坛,2012,(30):20-21.
  [3]张媛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建设对策与实践初探[J].教育现代化,2018,5(29):75-76.
  [4]刘丽艳,秦春生.协同与融合: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双导师制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6,(12):54-58.
  [5]苏简兵,梁靓,束艳.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的有效运行功能研究[J].大学教育,2015,(0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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