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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背景下公民道德培养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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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道德层次论代表儒家经典道德观,启示我们在公民道德培育时应分层定立公民道德目标、引导公民道德行为、定位公民道德境界。道德培育的路径也是逐层递进的:基础层次为以人为本,重视公民的物质诉求;进阶层次为使命传导,提升公民的境界追求;最高层次为培养中坚,树立公民的卓越典范。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儒家;公民;道德;培养
   一、道德培育的层次体系
   (一)分层定立公民道德目标
   儒家根本道德目标是“仁”。“仁”体现了人与人之间彼此相爱的伦理关系——“爱人”。孔子将“仁”确定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准则和道德教育内容的核心,并围绕“爱人”的内涵,构造了仁学的思想体系。
   1.儒家的三层次
   道德目标“爱人”分为三个层次,低层次的爱敬双亲、中间层次的敬爱兄弟和最高层次的“泛爱众而亲仁”。方法论上,孔子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这就是推己及人,应当像尊重自己一样地尊重别人。所以“恕”其实也就是“爱人”之仁。同时,孔子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是立公奉献精神的高度概括,是“仁”的最高境界。从“爱人”,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构成了“仁”这一道德目标的层次结构。
   2.现有公民道德目标的结构缺憾
   目前我国公民道德目标的建立尚存结构断层的问题:要么强调政治教化与政治理想,缺乏个体关怀角度的内容填充,把对少数优秀分子的高标准要求扩大到对所有公民的普遍要求,导致认同性不足而知行分离,使最高理想的导向效果打了折扣;要么片面强调务实性,降低要求,更多地进行个人生活理想、职业理想和道德理想教育,而较少进行现实社会政治思想教育,导致方向性缺失。实践证明,公民道德培育的层次性不足会导致教育效果的削弱,从而有可能造成意识形态工作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偏软的后果。
   (二)分层引导公民道德行为
   道德行为是实现道德目标的行动,是个体基于道德判断的作为,是对于道德标准的践行,道德行为同样也是有层次的。
   1.儒家的三层次道德行为
   儒家思想中典型的道德行为是“义”,“义”的基本内涵是“行而宜之”。在儒家经典典籍的记录里“义”是这样分层的:第一层次是“见利思义”(《论语·宪问》),中间层次是“见义勇为”(《论语·为政》),最高层次则是“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见利思义”是指即使“有利可图也要想到道义”,“见义勇为”是指“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舍生取义”则是“为了正义的事情宁愿舍弃生命”。这三种行为体现了道德行为的发展从“自发”到“主动”最后达到“自觉”三个层次的心理动因。
   2.儒家道德行为的当代响应
   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道德行为的引导也应该遵循这样的内在逻辑。见到利益但不忘道义,是个体道德行为的底线,也是个体道德行为的“自发”式表现,因为它是基于个体道德观念的客观反映,更多源自于经历道德培育后形成的“个体习惯”。在有利可图之时,能够做到“取之有道”、对“义”能够选择坚持与坚守,这是社会对公民道德行为的最低要求。“见义勇为”是对于“义”的积极作为,是个体道德行为的升華,标志着个体由“见利思义”的“自发”性升级成为“坚定勇敢”的“主动”性。在当代,这一层次对应的道德行为体现出公民对道德目标的积极认可与主动追寻,它是道德目标在公民心中的进一步内化与接纳后的外显方式,“见义勇为”通常可以代表“高尚”的价值判断,是社会对公民道德行为的方向期待。“舍生取义”标志着即使个体生死攸关,身陷两难,也会选择道德的完美,是个体对道德目标追求的最高境界。“舍生取义”者在任何时代都处于精神的塔尖,是时代精神的凝聚——他们为所处时代的道德规范铸魂。“舍生取义”的道德行为是可贵的,也是稀少的,它往往并不会被直接作为社会所倡导、推广的公民道德行为,但却应成为公民的心灵敬仰,也应该是社会的信仰支撑。
   三、道德培育的递进路径
   道德目标的层次性必然决定道德培育路径的递进性。应首先充分考虑公民基本物质诉求的合理性,尊重个体价值,提倡以人为本;继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按照“个人、社会、国家”的三层次价值导向进一步提升公民精神境界;最后要培育社会中坚,树立道德典范,打造精神榜样。
   (一)基础层次以人为本,重视公民的物质诉求
   尊重公民主体性原则,注重物质基础的搭建,提供充裕的公民工作、收入、生活等条件保障,是公民道德行为的重要激励源泉。国家和社会应充分承认公民个体价值和正当需求,然后进一步引导公民精神境界的提升[5]。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个体价值的承认绝不等同于将道德理想庸俗化,而是对公民道德分层培育的有效实践。在在基础道德教育层面上,最有效的培育形式是情感教育,比如讲有爱感恩、公平正义、分享助人、待人诚恳、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进阶层次使命传导,提升公民的境界追求
   在承认个人价值和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民的精神境界和追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公民道德培育,使公民正确认知个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个体追求与国家命运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精华,吸收了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其自身所包含的“个人、社会、国家”三层逻辑本身就是对于分层化进行公民道德培育的价值导向。引导公民将个体的理想信念和国家发展、民族复兴连接起来,将个体人生目标与中国梦的实现目标结合起来,将爱国主义这面具有感召力的大旗高高举起,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点燃沉淀在每个炎黄子孙血液中的爱国情怀。
   (三)最高层次培养中坚,树立公民的卓越典范
   积极培育社会中坚,重点关注品行高尚、意志坚定、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对这部分人群进行系统培育,使其不单具备崇高的道德修养,更要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扎实的理论功底。这部分公民是党员队伍的考察人选,他们对党怀有最大的忠诚,对共产主义事业怀有最坚定的信仰,是党的事业的最可靠、最前沿、最有力的推动者和生力军。综上所述,公民道德培育是一项层次化非常鲜明的系统工程,无论将培育简单定位在任何一个层面都是缺乏科学性的简约逻辑,必然削弱道德培育的实效性。实践表明,过于突出高尚道德的宏大叙事往往导致缺乏对个体的人文关怀,培育效果空洞乏力;过于凸显个体的生活理想则必然缺失高层引领,甚至致使培育失向。认真吸纳儒家伦理文化的优良传统与科学方法,充分尊重公民道德培育的层次性,帮助公民逐步提升道德目标、道德行为和道德境界,才能更好地塑造公民理想的道德人格。
   综上所述,公民道德培育是一项层次化非常鲜明的系统工程,无论将培育简单定位在任何一个层面都是缺乏科学性的简约逻辑,必然削弱道德培育的实效性。实践表明,过于突出高尚道德的宏大叙事往往导致缺乏对个体的人文关怀,培育效果空洞乏力;过于凸显个体的生活理想则必然缺失高层引领,甚至致使培育失向。认真吸纳儒家伦理文化的优良传统与科学方法,充分尊重公民道德培育的层次性,帮助公民逐步提升道德目标、道德行为和道德境界,才能更好地塑造公民理想的道德人格。
  参考文献:
  [1]鲁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J].科教导刊,2017(1z):171-172.
  [2]王鲁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关于“文化自信与道德建设”的一种思考[J].伦理与文明,2017:177.
  [3]传统文化在公民道德教育中的价值研究[D].吉林大学, 2018.
  [4]韦隆富.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对当今道德建设的作用[J].中国西部,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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