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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考公平与高考质量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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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公平與质量一直是贯穿高考制度完善和改革的两条主线,没有公平的质量不可能持续发展,但是没有质量的公平也不是不健康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对公平与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梳理了自高考恢复以来高考公平与高考质量的发展趋势,即尤为倚重选拔质量——大幅度提高选拔公平——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继续提高质量。自2014年以来开启的新一轮高考改革,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增加选择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是在保证公平前提下提高招考质量的一次重要实践。
  关键词:高考公平;高考质量;新高考改革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教育领域,主要矛盾具体表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与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不平衡”针对的就是公平问题,而“不充分”则直指质量问题。其实从1978年恢复统一高考开始,高考改革无一不在公平与质量之间徘徊取舍,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使“公平与质量”这一对基本矛盾统一关系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一、 高考公平与高考质量的内涵
  在高考招生领域中的公平主要包含三个内容:一是报考权利平等。凡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都有报名参加高考的权利。自恢复高考以来,报考资格不断放宽,首先取消了“政治审查”,后取消了年龄和婚否限制,最后是放宽了户籍限制,给社会公众以平等的参加考试的机会。二是考试评价标准一致。考试评价是客观真实的,即考生的成绩或等第与其作答水平是基本一致的;另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不受考生出身、财富、地位等方面差异的影响。三是考试和招生录取程序公正。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严格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建立有效的应对作弊的机制并给作弊者以应有的惩罚;录取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实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高考质量,则是指高考政策要立足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通过科学的政策机制为高校选拔生源。高考招生的质量主要体现在考试内容和录取方式上。在考试内容上,要运用先进的考试技术,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考查;在录取方式上,要强调高校在生源选拔中的自主地位,通过灵活自主的生源选拔机制,使得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能够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拔相应的人才。尽管近20年来,高等教育机会大大增加,但如今考生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通过高考考上大学,而是要进入高水平的大学以及挑选自己喜爱的专业进行学习,因此,如何将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的教育机会如何合理地分配给申请入学者,仍是考验高考质量的重要指标。
  二、 高考公平与高考质量的发展趋势
  从1978年恢复统一高考开始,高考改革无一不在公平与质量之间徘徊取舍,笔者认为,中国40年来的高考改革对公平和质量的探索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质量为主,第二阶段在质量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公平,第三阶段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继续提高质量。
  (一)以质量为主(1978~1999)
  1978年恢复统一高考,当时社会百废待兴,为尽快实现农业、工业、科学等各方面的发展,选拔优秀人才成为当务之急。由于当时高等教育资源十分稀缺,因此高考极其注重选拔效率和质量。
  (二)在质量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公平(1999~201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教育普及率大幅上升,高等教育规模也急速扩大。1999年,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高等教育入学率接近15%。此后,高校扩招每年都以40万人以上的速度递增,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从1990年前后的不足5%上升到2010年前后的25%左右,这些都充分说明高等教育已经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进入了大众化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高考的公平性更被公众所关注,国家从多方面入手确保高考公平。一是高考报考资格不断放宽,逐渐取消了对考生家庭出身等政治条件的限制,取消了年龄和婚否限制,放宽了户籍限制,给社会公众以平等的参加考试的机会。二是严肃考试纪律,从2007年开始,通过建设保密室、标准化考点等措施,逐步形成了系统的考试指挥和考场监控体系,有效遏制了考试违规行为。三是规范招生录取过程,从2001年起教育部在全国实行高考网上录取,从技术上确保了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2008年起,教育部又逐渐推广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确保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集中体现了高考公平性的价值观。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大幅度提高了统一高考的公平性,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提高质量(2010~2020)
  近十年来,国家继续探索不同类型的高考改革政策,在保证高考公平的大前提下不断提高招考质量。坚持统一高考不动摇,保证了高考公平的底线,并且继续促进公平,代表性的措施包括规范加分政策和维护残疾考生权益。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帮扶弱势群体或特殊考生,比如少数民族考生、军烈子女等,但在利益的驱使下,高考加分政策逐渐“变味”,全国各地曾制定出多达190多项加分政策,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因此从2014年起,教育部开始大幅度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另外,为保障残疾考生与普通考生享受平等的考试权益,2015年4月,教育部与残联共同发布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根据残疾考生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免除外语听力等合理便利。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如何合理分配高等教育资源、选拔适合社会各层次发展的人才成为了当务之急,因此高考政策在促进公平的同时还必须讲求招生质量。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是提高高考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试点自主招生,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2所重点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到2014年全国已有90所高校参与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为学有所长或综合素质优良的考生提供了展示的舞台。2011年浙江省试点开展“三位一体”招生,录取依据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评和高考三方面的综合成绩,三者的权重由高校酌情而定(一般高考比重不小于50%)。后续追踪调查说明,“三位一体”模式招录的学生综合能力强,发展后劲足,专业学习潜力甚至优于统招学生。这说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强调综合评价能够有效提高招生质量。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即对“公平”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上海、浙江出台了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到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新高考改革方案。此次改革主要特点为考试科目“3+3”以及“两依据一参考”,一方面是考试科目改革,语数外为必考科目,取消文理分科,考生可以在政史地物化生等科目中选择3门计入高考总分;另一方面是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普通高校探索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职类院校探索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新高考改革在坚持统一高考的前提下,更注重学生差异化发展和灵活选才,通过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并根据社会需求和个人兴趣特长制订个性化的学习生涯规划,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扩大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也使高校充分了解考生的基本素养和学科特长,有助于高校选拔真正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
  三、 结束语
  高考公平与质量问题相互交织一直是高考改革的主旋律,维护高考公平是高考改革的底线原则,但若一味维护公平却无视考试质量,则会使高考失去活力和效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因此高考——作为选拔人才的最主要途径——所发挥的角色也在不断变化,尤其是自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高考改革,在维护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是有时代性的意义的。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今天,越来越需要按社会需要分层培养人才,越来越需要多样化的招生政策。新一轮高考改革力争探索高考公平与质量的平衡,尤其在扩大选择性、扩大综合评价、避免“一考定终身”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实现“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顶层设计框架提供了具体可行的做法,相信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新高考政策在微观问题上会越来越完善,使高考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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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林静远,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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