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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段《道德与法治》学科法治教学策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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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下,小学低段组织法治教学比思想道德教学质量要低,除了教师重视度不够,还有内容、形式、方法等策略方面的原因。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就当下低段《道德與法治》学科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主要从教学策略上研究教师如何向低段小学生传导法治理念。
  关键词:小学;低段;道德与法治;法治;策略
  
  《道德与法治》学科从名称上就可判断,其主体教学内容和目标包括道德和法治两方面。基于学生学情,教材在低学段主要安排了思想道德方面的内容,法治内容成章节的系统安排则是在高学段。但这只是大的分块,其实在教材中,道德与法治两个内容是相互交融推进的,基本上是同时开展。关键是,这两个方面也不太可能完全分割。简单说,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道德的框架——教道德就难免会涉及法治,教法治往往用道德来阐释。
  在小学低段,法治教学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但从学生的心智、阅历水平上看,学习法治要比理解道德难度大得多。如再加上重视度不高、教学策略失当等因素,这个学段法治教学的质效就难以保证。基于保障低段《道德与法治》法治教学质量的需求,下面就当下此方面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策略上提几点建议。
  一、 低段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重视不够
  低段《道德与法治》教师对法治教学重视不够是相当普遍的。这出于几个原因:第一,从教材上说,低段课本上法治方面内容不突出,重心在道德方面。在高学段,才正式系统学法治。因而,教师认为,法治教学是高学段的事。但其实这是对法治教学的一个误解——法治教育并不仅是向学生讲授法律条文,帮助学生建立规则意识也属法治教学的范围,而且也恰恰是低段法治启蒙的主要任务;第二,低段小学生思维能力、社会阅历、心智水平都比较低,道德、思想方面的理念还相对比较容易接受。而一旦上升到法治层面,理解起来就比较困难。所以,教师认为等到了中、高段后再教法治是比较合适的。但这往往就使学生错过了法治(规则)意识启蒙的最佳时机,也影响了其深度掌握道德。
  (二)教学内容安排不当
  由于低段学生的阅历、知识储备、心智等方面原因,教师组织教学必须特别对内容进行科学安排。选择一些适合这个学段学生、宜于他们接受和理解的内容。但在实际教学中,有些教师所选的法治内容过于成人化,有点像是社会上的法治宣传。内容既不易被学生理解,又与他们的生活需求相距太远。学生听不懂、不感兴趣。因而,也就教不好。
  (三)教学方法不尽科学
  方法与内容一样,需要和低段学生的心智水平、兴趣取向等因素相匹配,而且还要与法治理念的传导规律相符合。但显然,有不少教师所采用的法治教学方法存在着成人化、教条化、学术化等诸多问题。不符合这个学段法治教育的客观规律。因而会造成学生不愿学、学不懂、记不住、不能转化为实践力的问题。
  二、 低段法治教学的有效策略
  (一)以教材为抓手
  低段小学生沟通能力差,其心理特征和需求是不太容易把握的。因而教师在组织法治教学内容上总感觉吃力。但其实,部分原因是教师过于追求内容的拓展、个性化,总是想从教材外去寻找有趣的、有说服力的内容来组织教学。这种想法当然是好的(下面一条会探讨),但如果把握不好学情,就容易造成内容不当。因而,组织低段法治教学,如果没有充分把握,最好是先从教材入手。从教材中去挖掘有关法治的内容来组织教学。因为,教材的内容是经专家、学者精心选择的,与学生年龄、心智的匹配度非常高。教师组织内容,还是“避远求近”较易掌控。难点是,在教材中如何从思想道德内容中去提炼出法治的元素。
  比如“我是班级值日生”这一课,主体内容是教学生爱护环境、爱劳动、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和理念,属思想道德方面的。但翻开教材,这一节第一页中的情境画,其实就包含着“规则”元素:“今天轮到我值日了,要早点到校给大家开门”——这句话,既是义务责任,也是规则。即,按规定轮到值日了,就必须要早到校去做值日生该做的事。再如“装扮我们的教室”中有个“我们一起来设计”环节。学生们会出很多主意、表达多种想法。但显然不太可能按所有人的意愿去装扮教室。那就需要进行筛选——这就涉及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法治概念……此类法治元素在教材中可以说俯拾皆是,关键是看教师有没有挖掘的意识和能力。
  (二)从生活找素材
  无论是道德还是法治,其起源都是生活,目的也是维系社会生活秩序。因而,教学内容,最好是能与现实生活进行关联。与生活相关联的内容,既容易被学生理解,又容易使理念转化为实践素养。上一段中提到,部分教师都会有意在内容上进行拓展,其实就是从生活中寻找素材。但有些教师对这些内容的组织不尽理想,教学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素材、案例虽来源于生活,但没有考虑到低段学生的阅历水平。有时候选择一些典型法治案例,通常是成人世界的东西,这个年龄的小学生既不感兴趣,又听不懂。因而,说要从生活中去找素材,但一定要注意,这个“生活”不是社会的“泛生活”,也不是“成人生活”,而是低段小学生能够接触到、感知到的生活。与学生的生活经验水平贴得越近,教学效果越好。反之,则没有效果。
  比如“这是大家的”这一节,是要引导学生爱护公物。其实,这个话题就可以涉及法律。但如果教师以某个工厂为例:某位工人因为对领导不满,把机器给砸坏了。使工厂遭受了经济损失。因而,这位工人就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罚款并拘留。这个案例按说是很能说明法治问题的。但低段小学生既不知道工厂是什么样子,也不清楚机器有什么价值,还不知道拘留是什么概念。那,教师等于白讲,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而如果换个学生们紧密相关的内容,就会产生积极的效果:教师先让学生们分组统计,“学校中哪些公物被破坏了?是什么原因破坏的?”学生们会列出他们感兴趣的、与他们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内容。如“乒乓球拍子坏了”“课桌被乱写乱画了”“扫把杆掉了”……教师再结合这些内容去引导学生认识:损坏公物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故意损坏是要受到惩罚的。再带领学生辨析“故意”和“非故意”的区别——比如,扫把坏了,是正常使用坏了,还是故意打闹玩坏的?性质不一样,处理结果就不一样。“如果做值日的时候,扫把坏了。那应该怎么做?是怕受到惩罚悄悄藏起来不告诉老师吗?”……通过这样生活化的引导,使学生理解管理制度和法治原则。   (三)多用情境教学
  低段小学生不仅是生活阅历少、知识储备不多,而且还有一个明显的心智特征:脑学科的研究发现,人的多种思维能力发展并不是同步完成的。一般情况下,人的感性思维、具象思维首先发展起来,之后才开始慢慢发展抽象、联想、推理等思维。低段小学生正是处于主要使用感性思维来学习认知的阶段,而其抽象思维才刚刚开始萌芽(抽象思维能力一般要到初中后半期才基本达到成年水平)。因而,他们通常需要通过亲自操作体验、实景观察、触摸等方式来完成学习。而如果单纯地听语言表述,或通过想象来学习,是比较困难的。不少教师经常说,“这孩子怎么听不懂话呢?”——其实不用“上火”,这是小学生的客观心智特征。教师要做的,就是去适应学生的思维特征和认知规律,多采用直观性强、感知性强的教学方法。比如情境法。
  情境的构建方式有很多,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比如,在课堂上整理书包来引导其学会保护文具、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表演(比如,要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就将教室布置成街道的样子。然后给学生分配司机、行人等角色,让他们进行“实景”表演体验)或观看视频、图片——特别是当下,多媒体等信息技术已经在教学中普及,为构建情境提供了极大便利。
  比如讲“大好山河”时向学生传导遵守旅行规则、遵守景区制度、保护自然环境等法治观念时,教师就可以从网上找到一些不文明旅游、违反环境法等行为的视频、照片,在课堂上用多媒体展示给学生看。然后采用互动、分组讨论的方法使学生建立正确的法治认知。这就比教师纯粹用语言来讲道理的效果要强得多。
  (四)丰富教学方法
  无论是道德还是法治,对低段学生来说,趣味性都是比较低的。特别是法治,他们这个年龄的法治经验机会不多,价值感低,学习法治比学习道德思想理念的热情度会更低。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结合学生喜欢接触新鲜事物、好奇心强、喜欢热闹的特征,想办法设计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始终保持对法治学习的新鲜感和趣味感。这个方面,就需要教师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条件来创新性设计了。下面,列举两种方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家长法治课堂”——请一些热心家长到学校来,把自己与法治相关的生活经验、案例讲给学生们听。家长来讲课这种形式给学生带来特别的趣味感和亲切感,他们非常愿意听这些非专业的“老师”讲故事。如果家长中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职业的(如警察、法官等),那这个课堂就更具有专业性,既有趣,又能拓宽孩子们的法治视野。
  第二,“开设模拟法庭”——这其实是一种情境法,但更具有實践性和趣味性。就是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或学生言行的问题拟出一个“法治事件”。然后,给学生分派“法庭”上的各种角色(如法官、律师、被告、原告等),让他们依据所学知识和自己的理解对“事件”中的人事进行辨析评判。
  此外,利用教室墙面、黑板报等空间,设置“法治花园”“小熊讲法律”“我是小法官”等宣传专栏(注意,对低年级小学生,应以绘图形式为主),也是很有趣的方法。
  三、 总结
  总之,在小学低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治内容并不是不存在的,而是与道德、思想教育融合在一起对学生进行法治启蒙(主要是规则意识)——在小学低段其主要的教学策略原则是:内容应与学生的心智、经验水平相匹配以便于学生理解接受;多采用直观、感性的教学形式以符合学生的思维认知规律;创新、丰富教学方法,以保持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晏焱,李敏.开创道德与法治教育新格局:基于人教版一年级《品德与生活》和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进行对比分析[J].中小学德育,2017.
  [2]谭苗苗,谢梅.从“品德与生活”到“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观念转变[J].基础教育课程,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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