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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证书制度下电子商务中高职课程衔接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黎培源

  一、1+X证书制度的政策背景及概念界定
   为加快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1+X证书制度是借鉴国际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深化我国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一项制度改革。其中“1”指的是学历证书,“X”指的是技能证书,要求在人才培养上,职业院校學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要取得至少一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1+X证书制度下,“1”和“X”并非两个独立并行的证书体系,而是可以相互衔接融通的两种证书。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X证书中的技能等级要与不同阶段学历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相对接。以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证书为例,初级对应中职学历阶段的专业教学标准,高级则对于高职学历阶段的专业教学标准。第二,X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相融合,专业课程的设置应涵盖X证书的培训内容,X证书的职业技能培训不需要独立于专业教学之外。第三,X证书的职业技能考核可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考试统筹安排,同步考试与评价,学习成果可相互转换。
  二、1+X证书制度下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证书介绍
   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是1+X证书制度下电子商务专业的考证项目之一。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表1为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各个级别的报名条件。
   从表1可知,中职、高职在校生都有资格报考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三个级别的证书。《试点方案》中提到,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在教职所印发的《关于确认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第二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通知(教职所〔2019〕219号)》中提到,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单位。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点分别面向中职、高职学校的电子商务专业。
  三、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内容重复率高,目标层次区分不明显
   在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衔接中,常见的问题是课程内容的重复率高,目标层次区分不明显。有些课程在中职、高职都有开设,但是内容却大同小异,导致学生在高职阶段又重新学一遍中职课程的内容。根据耶克斯-多德森定律,学习动机与学习效果是呈倒U型的曲线关系,也就是说,当学习任务过易或过难时,学习动机都不佳。中职学生在转段后又重新学习转段前的内容,觉得容易,没有学到新东西,因此学习动机不强,慢慢会产生厌学情绪,从而产生“混日子,混文凭”的想法。
  (二)课程缺乏连贯性
   中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在衔接过程中,由于双方沟通不充分,彼此间缺乏了解,在课程的设置上,都是考虑各自本阶段的教学实际情况,缺乏对前置和后续的考虑。对于中职学校,课程设置主要以就业为导向,缺乏对学生升学后学习适应性的考虑,过于偏重实操,对理论知识重视度不够。对于高职学校,课程设置也没有充分考虑中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中既要求懂操作,又要求懂理论,对理实综合能力的要求远高于中职阶段,这导致了中职学生在转段学习后,因突然要学习高职阶段的理论知识而感到力不从心,因而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
  (三)缺乏统一的中高职衔接课程标准
   目前电子商务专业在中高职衔接上,还缺乏一套统一的、行之有效的课程标准。不同的中职学校有其自身不同的课程标准,不同的高职学校,也有其自身不同的课程标准。由于缺乏统一的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衔接课程标准作为指导,使得中高职衔接时出现课程重复、衔接不畅等问题。尽管中高职双方在衔接时也进行沟通,但中职学校不完全了解高职学校,高职学校也不完全了解中职学校,各自都只能站在自身的角度去考虑课程衔接。这时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统一的课程标准来指导中高职衔接课程设置,规范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衔接,明确在不同学段中应该开设的课程,以及同一门课程在不同学段的教学目标与层次。
   四、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改进策略
  (一)明确中高职各自的培养目标与层次
   《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中明确提到:“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发挥基础性作用;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从培养目标与层次上看,中职学校旨在培养基础的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高职学校旨在培养高端的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在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上,中职是基础,高职是中职的深化与升华,中高职二者之间是承前启后,一脉相承的关系。
   在“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考核方案”以及“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考核方案”中指明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师初、中级的考核内容及比重。
   根据布鲁姆认知领域目标的六个层次,初级的考核内容处在知识、领会、运用(简单运用)的目标层次,是基础的技能,较为符合中职生的实际认知水平;中级的考核内容处在运用(复杂运用)、分析、综合的目标层次,是高端的技能,较为符合高职生的实际认知水平。根据X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相融合的要求,电子商务专业在中高职衔接时,可以在中职学段开设《电子商务数据分析初级》课程;在高职学段开设《电子商务数据分析中级》课程,这就明确了中高职各自的培养目标与层次。
  (二)确保中高职课程内容的差异性与延续性
   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在教育教学上的相关标准要求: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在这个要求下,中高职电子商务专业课程重复开设难以避免,同一门课程既在中职开设,又在高职开设,但是,在衔接时必须确保内容的差异与延续,体现中职是基础,高职是深化与升华的原则。以《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课程为例,中职学段开设初级,高职学段开设中级。在内容上,尽管都是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监控三个模块,但中高职学段的具体内容与目标层次却大有不同。在数据采集模块中,中职学段仅要求数据采集,而高职学段除了数据采集,还要求处理方案的制定;在数据分析模块中,中职学段仅要求做数据处理与描述性分析,而高职学段则要求全方位、深层次的数据分析;在数据监控模块中,中职学段只要求日常的监控与报表制作,而高职学段除了要求数据监控外,还要求撰写数据分析报告。同样是《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课程,在内容上却保证了中高职不同学段的差异性和延续性。
  (三)制定统一的中高职衔接课程标准
   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衔接的课程标准可由中、高职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专家、电子商务企业专家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后共同制定,以此来统一规范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衔接,避免中高职衔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乱象。在统一的中高职衔接课程标准中,规定中、高职各自学段所开设的专业课程,以及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目标层次。课程标准应充分体现前置与后续关系。另外,课程标准的制定也要避免一刀切,在规定衔接的中高职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设置课程、实施教学的前提下,应留有适当的空间给中高职学校发挥自身的办学特色。
   五、结语
   “1+X”证书制度和中高职衔接都是近年来职教领域较为重要的改革政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要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专业“1+X”证书制度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相信随着日后的不断成熟与完善,会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朱守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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