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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公平思想资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丁裕

  【摘 要】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关于社会公平的思想观念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固然古代的社会公平观不同于现在,但是割不断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本文拟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公平思想资源去芜存菁,削除其宣扬尊卑身份、保障皇权统治、固化男权社会秩序以及要求绝对平均主义的部分,吸收其体现中华美德、体现社会质朴关系、平等的部分,为构建当代社会公平观念注入传统文化的因子。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社会公平 思想资源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10-0024-03
  一 平等思想
  平等思想是公正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历史上,要求社会平等的思想由来已久,对中国人的文化精神有着重要影响。
  早在先秦,诸子们已经有了一个重要的共识:国君要有仁爱之心,统治者治国安邦、安抚百姓的重要方式是承认和维护一定的社会平等。孔子说自己:“吾少也贱,故能多鄙事。”① 他出身平凡,在平民中间成长起来,熟悉民间生活,了解民间疾苦,这导致了孔子具有强烈的“泛爱众”①“爱人”① 的思想情怀。博爱大众,爱一切人,是他主张的“仁”的中心意思,也是“孔子式”的平等意识,这对儒家学说发展有很大影响。孟子也是平民意识比较强的思想家,他虽然认为尊卑等级是必须要有的,但强调“君轻民重”“社稷为重君为轻”等,甚至提出过“圣人与我同”②“尧舜与人同耳”“人皆可以为尧舜”② 等观点。当然他主要是强调重视民生,同时告诉老百姓只要努力,人人都可以(在德性上)成为“尧舜”。庄子则认为在自然(天)面前大家都是一样的,说“天子”与“己”都是“天之所子”,“与天为徒者,知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③ 被归为法家思想代表的商鞅强调“刑无等级”,“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于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有赦”,④ 有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强调无论是卿相大夫还是庶人百姓,一旦犯罪在量刑上应该一致。
  东汉杰出的思想家和无神论者王充主要以其“人无性知(先知先觉)”论及对神化圣人的批判表达了他特定的平等观。所谓圣人,主要指儒家崇奉的先王及孔子,有时也指当代帝王。圣人“神而先知”,垄断着对自然和社会各种必然性的认识。后世神化孔圣人,是为了神化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学。王充虽然也推崇孔子,但他反对神化和盲目崇拜孔子。他不仅对孔子多有批评,而且努力从哲学的高度把被神化的圣人还原为常人。王充认为,圣人也是人,是天地、父母合气而自生的人,且耳听目视与常人无异。“所谓圣者,须学以圣。以圣人学,知其非神。天地之间,含血之类,无性知(先知先觉)者。”⑤ 他指出天地万物,凡是有生命的,都不是先知先觉的,孔子亦然,孔子也是学而知之。“圣贤不能性知,须耳目以定情实。”⑤ 这就充分证明了所谓的圣人和常人在天性上都是一样的(平等的)。
  此后至近代,知识分子们对于平等思想有十分丰富的阐述。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李贽提出“凡圣无别”,他认为,人是天地的造物,在许多方面其实都是一样的。如“是明德也,上与天同,下与地同,中与千圣万贤同,彼无加而我无损者也”。⑥ 在李贽眼中,圣人与凡人在能力和道德修习方面了无差异,他断言:“尧舜与途(路)人一,圣人与凡人一”。⑦ 戊戌变法的主谋者康有为则直接从自然人性的角度阐述平等的依据:“人皆天所生也,同为父之一子,同此圆首方足之形,同在一种族之中,至平等也。”⑧ 又说:“人人皆天生,故不曰国民,而曰天民。人人既是天生,则直隶于天。人人皆独立而平等,人人皆同胞而相亲如兄弟。”⑨ 他显然受到了西方天赋人权思想的影响,甚至提倡男女平等,认为男女“各有自主之权”,男女不平等的根源在“三纲五常”,要实现男女平等,必先摒除“三纲五常”,尤其是“夫为妻纲”。中国近代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孙中山,其“三民主义”中社会平等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民族主义是对外人争平等的,不许外国人欺负中国人;民主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的,不许有军阀官僚的特别阶级,要求全国男女的政治地位一律平等。”⑩
  应该说,平等思想在几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中,绵延不息,但总体上声音是微弱的、非主流的、朦胧含糊的,而且大多是一种道德要求,很难上升到政治层面。农民起义过程中的平等实践往往也前后矛盾,一旦夺得政权,统治者多数把平等主张抛诸脑后。中国传统社会是礼治社会,建立的是一种取消个性、否认个人独立利益的“东方秩序”,它以人伦为基础,把一整套“礼”的规范即尊卑名分注入社会关系,要求处于不同位阶的个人承担自己特定的(非平等的)责任与义务。因而中国古代有平等思想、平均思想但绝无平权思想(民权思想、民主思想)。不过,上述平等思想仍然十分宝贵,具有一定的批判和启蒙意义。
  二 均贫富思想
  在中国古代,社会平等思想其实更多的是以“均贫富”的经济要求面世的,可以说这一思想源远流长。当然,“均贫富”的对象一般不包括皇族等上层统治阶层,而主要针对社会平民(含无特定身份的豪富阶层)。
  孔子首先反对贫富过于悬殊,认为贫富不均是社会治理的隐患:“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这段话是对他的弟子冉求说的,针对的是当时季孙氏等新贵的暴富问题。他意思是说,各诸侯或大夫,不必担忧财富不多,需要担忧的是财富分配的多寡不均,不均会导致不安定,那样就会出现混乱和颠覆。若是财富平均,就能消除贫穷,消除贫穷就会带来和谐、平安,这样统治就不会倾覆,远处的人就会慕名来归服于你。孟子对财富与社会安定的关系也有深刻的理解,他对齐宣王说:“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意思是一般百姓都是只有财产足温饱才会有安定之心,否则为谋生糊口他们什么都会去做,难以要求他们遵守法纪持之以恒;一定要保证他们有稳定的财产收入,好年成丰衣足食,坏年成不至于饿死;然后再教育他们为善,这样老百姓就会轻松如意地听从劝导。道家也有较为明显的均贫富思想。如老子提出“损有余而补不足”,主张“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逆者。”○11 老子批评当时的一些统治者,采取的国策是损害本来就很穷的人而偏向富人,违反“天道”。   中国古代多有兼并土地、豪强乱世的社会现象,因而均贫富问题带有普遍性,受到长期关注。清代唐甄明确指出:社会不平(均)是民生疾苦的重要原因,而贫富悬殊,苦乐不均,又是人间最大的不平(等)。在当时,“王公之家,一宴之味,费上农一岁之获,犹食之而不甘。吴西之民,非凶岁为麦粥,杂以荞秆之灰;无食者见之,以为是天下之美味也。人之生也,无不同也,今若此,不平甚矣。”○12王公贵族一顿宴席所费抵得上农家一年的收获,农家掺有麸皮的麦粥,在饥饿之人看来不喾是天下美食。这样的不均等,还有什么能与之相比呢?
  龚自珍的均富论也是发人深省的。龚自珍认为平均财富是自古以来帝王治理天下的最高准则,“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也。”○13他把古往今来的政治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平天下”,如远古之时,君民不分高下相聚共饮;第二类是“安天下”,如(夏商周)三代盛世,社会财富的分配犹如取水,君主取一碗,大臣取一勺,民众取一杯,相安无事;第三类是“天下安”,说的是君守其分,而大臣与民众彼此侵夺对方之水(侵占利益);第四类是“食天下”,即君主想取一石水,民众也想取一石水,结果有人占夺太多,有人干渴而死。一般来说,贫富差别“相去愈远,则亡愈速;去稍近,治亦稍速”。防止不均和实现均富是政治统治的重要任务。需要指出的是,龚自珍所谓的均富,不是指“人均”的平均主义,而是“齐贫富”。“齐”即每个社会成员依据宗法制度和社会等级占有相应的财富,无过与不及。也就是说,各社会等级的成员保有与身份地位相匹配的大致同等的社会财富,这与西方思想家的均等、比例平等思想有得一比。
  农民运动是中国古代实践“均贫富”的主力军。唐末农民起义军领袖王仙芝自称是“天补平均大将军”;北宋末年钟相杨么起义军更直接打出“均贫富,等富贵”的口号。元末农民起义军喊出了“杀尽不平方太平”的口号,主张“摧富益贫”;明末李自成义军奉行“均田免粮”,承诺“闯王来了不纳粮”。到了太平天国时期,“均贫富”的思想发展到了极致,变成了一种天国幻想。太平天国提出建立一个均贫富的理想社会。《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女,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务使天下共享……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也。”
  均贫富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影响要超过一般意义的平等思想,而且具有普遍的倾向,几乎超越学术流派、官民分野。它对于遏制当时的社会分化弊端(抑豪强)有积极意义。但从另一个层面讲,它也是中国平均主义思想的根源。当今我们需要的社会均富,应是建立在“各尽所能”“按贡献”基础上的相对均衡,与古代社会的“均富论”有本质的区别。社会共济思想在过去,强调的是社会各阶层、各个群体的互相扶持,还不能与现代的社会保障思想相提并论。但在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已经有现代社会保障的意思了,对中国社会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三 普及教育和以才取仕思想
  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皇权专制社会中,虽然总体上是礼治的等级社会,风行尊卑门第、世家大族的特权文化。但在社会教育和取仕方面,仍然可以算得上是世界上较早倡导全民教育和考试取仕的国家。无论是“有教无类”理念,还是选贤与能主张,都积累了一定的公平经验和传统。
  1.“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
  “有教无类”语出《论语・卫灵公》,孔子的意思是人在教育之前是有区别的,有贫富、有贤愚,但是受教育之后就会慢慢消除这些差别,教育在培养人的德性方面意义重大。“有教无类”思想客观上还针对当时的教育对象问题,它希望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应不吝赐教。在孔子之前,“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才可以接受教育,因而贵族子弟垄断了入仕的资格。但到了孔子的时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重心都在下移,这就为私人办学提供了机会。孔子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开始了其创办私学的职业生涯,希望通过兴办教育来广泛培养“贤才”和官吏,以实现其政治理想。孔子的弟子来自鲁、齐、晋、宋、陈、蔡、秦、楚等不同国度,不仅打破了当时的国界,也打破了当时的夷夏之分;孔子吸收了被中原人视为“蛮夷之邦”的楚国人公孙龙和秦商入学,甚至还欲居“九夷”施教。孔子弟子中有来自贵族阶层的,如南官敬叔、司马牛、孟懿子,但更多的是来自平民家庭的,如颜回、曾参、闵子骞、仲弓、子路、子张、子夏、公冶长、子贡等。“有教无类”思想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长期而深远的影响,促进了中国特色“农耕社会”的发展,增加了广大平民受教育的机会。这种教育理念和制度也是日后中国科举制度的文化土壤,某种意义上也是孔子及儒家社会公平思想的组成部分。
  2.“选贤与能”的任官思想
  “选贤与能”强调选拔官吏或者人才时应以候选人的品性是否贤良、才能是否出众为主要标准,要求在任官制度方面实现公平“选任”。选贤与能也是儒家思想的特色之一。孔子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就是要把正直的人举拔在邪曲的人之上,使民信服。孟子也说:“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愿立于其朝矣。”意思是说只有将正直贤良和有真才实学之人选拔为官,天下的有才之士才会诚服,并愿意为朝廷效力。墨子的平等取仕思想也比较突出,认为“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14他明确提出为官的标准不在于出身的高下贵贱,而在于是否有才能,只要“有能”皆可“举之”。荀子对于选官与国家治理的关系说得十分深刻:“选贤良,举笃敬”;“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15总之,“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16,表达了那一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理想。中国历史上的九品中正制与科举制等虽然都有弊病,但其中多少贯穿了“机会平等”的原则,成为中国传统任官制度的基础。   在中国历史上,有作为的帝王大多重视选贤与能者,把才能作为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唐太宗李世民就强调这一点。他说尧舜之所以成就隆盛的“帝业”,选拔贤士和英才起了重要的作用。“照车十二,黄金累千,岂如多士之隆,一贤之重?”○17他并且把能否选贤任能作为考察宰相以及衡量朝臣忠心的主要标准,要求他们摆脱细碎事务,以主要精力“广开耳目,求贤访哲。”○18对于积极举荐贤才者,他给予重奖,反之则加以严厉批评。李世民“选贤任能”尽管是为了家国利益,但在任官(担任公职)方面鼓励了各界有识人士,倡导了一定的公平,具有进步、积极的意义。
  3.考试录用制度
  以考试,而不是以门第高低和出身贵贱来录用官吏,是中国古代在选官制度方面的一个创举,现今东西方各国的文官考任制度,究其来源无一不受到中国科举考试制度的影响。科考制度主要通过考试的办法为国家选拔人才,一定意义上它是公开的和公平的。考试的对象是开放式的,面对全体知识分子;决定他们是否合格,能否升级、入仕的标准是考试成绩,总体上这是一个客观的而非主观的“标准”(考官个人因素及作弊不在讨论范围)。赴考者面对的是同一道试题,考验他们的是同样的门槛(试题难度)。在当时的体制环境中,科举制度社会公平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为那些“草根”但却富有才华的人提供了任官(报效国家、实现自我)的机会,意味着一个人不凭门第和出身,依靠个人奋斗同样也可以拥有辉煌的人生,这在当时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中国历史上的“选拔”制度与西方历史上的“选举”制度,在各自的体制环境中都起到了一定历史进步作用,都是符合当时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的水平,理论上、实际上都没有高下优劣之分,不能用今天的“政治正确”标准来衡量。中国科举选拔制度的优点是社会预期明确,标准统一,易于考生平等参与,利于社会稳定,个人积极性易于调动;其主要缺点是对考生的思想束缚比较大,并且没有鼓励考生回报当地民间社会的机制。西方古代选举制度的优点是鼓励候选人“联系群众”(争取选票),注重民意,缺点是实行范围有限制(直接民主,熟人社会),容易导致党争(如古希腊民主国家党争不息引发政治混乱)。对世界政治文化发展而言,它们各有贡献。
  当然,中国古代的“有教无类”思想和“选贤与能”思想,其出发点都是“为君”、为统治者考虑,与今天的教育”平等、选贤与能主要强调公民个人的权利,存在着根本的区别,这是需要我们甄别的。
  四 总结
  总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各种各样的对于“公平”的向往,但这些大多可以归为“传统的公平”。今天我们要构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平,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最大限度地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整合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传统文化给我们提供了社会公平的诸多思想资源,我们还可以在古为今用的基础上,立足于当前的现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社会。
  注 释
  ①详见《论语・雍也》
  ②详见《孟子・告子上》
  ③详见《庄子・人世间》
  ④详见《商君书・刑壹》
  ⑤详见《实知》
  ⑥详见《续焚书・与马历山》
  ⑦详见《李氏文集》卷18,《明灯道古录》卷上
  ⑧详见《大同书》第2页
  ⑨详见《孟子傲》卷1
  ⑩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903
  ○11详见《老子》第七十七章
  ○12详见《谐书・大命》
  ○13详见《平均篇》
  ○14详见《墨子・尚贤上》
  ○15详见《荀子・王制》
  ○16详见《礼记・礼运》
  ○17详见《帝范》卷上
  ○18详见《贞观政要・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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