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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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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首先概述新型城镇化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概念,随后分析新型城镇化与农产品流通体系关系,就如何构建和完善与新型城镇化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
  1、基本概念
  1.1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是在城镇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形成的。所谓城镇化,就是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个过程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在发展中农业活动逐渐减少,非农业活动逐渐增多,并且人口从农村逐步向城市转移,使得城市经济的社会化、集中化和现代化更加完善。新型城镇化就是以民生、可持续发展和质量为内涵,以追求平等、幸福、转型、绿色、健康和集约为核心目标,以实现区域统筹与协调一体、产业升级与低碳转型、生态文明和集约高效、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重点内容的崭新的城镇化过程[1]。可以说新型城镇化更加符合新形势下我国整体发展战略的实际情况。
  1.2农产品流通体系
  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产品的流通,这关系到农民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农产品流通体系就是与农产品流通相关的各个要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发展大致上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初步改革阶段,其次是统购制度改革和流通体制创新阶段,第三是统销体制以及流通领域的全面改革,这是以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志,我国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开始全面转入市场经济的轨道[2]。
  2、相互关系与作用
  在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其中提出了“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这里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与农产品流通体系有着一定的联系,两者相互依靠相互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建立少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农产品流通体系又关系着农业经济成长的命脉,同时新型城镇化又可以为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提供帮助。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对农产品流通体系提供了保障。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包括了流通渠道、流通载体、规范与支撑,当中就有市场与农产品流通的各类中介、农产品交易的各种市场以及相关的信息保障与政策支持等要素,缺少这些要素农产品流通体系就无从构建,这就需要高度发达的城镇化给与支持。总的来说,新型城镇化使农产品流通所需的各项条件大幅集中,有利于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另一方面,农产品流通体系又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需要构建城乡新经济,农业经济作为基础经济体它的流通体系就会决定其发展的好坏。同时农产品流通体系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一环,其构建与发展对城镇发展创造出需求与供给[3]。可以说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新型城镇化里的重要一环。
  3、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3.1流通渠道体系
  从流通渠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农产品流通渠道:
  一是通过农贸市场等交易场所进行农产品销售。这是传统的销售方式,使得农产品直接面向消费者,减少了中间环节,成本也较低。但这种方式规模有限,对农产品的种类与鲜度要求较高,越来越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二是通过与批发商直接交易进行销售。这也是一种运用较多的销售方式,对农户来说成本低,但是同样是规模限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作为市场价格被动接受者的农户的市场风险[4]。
  三是销售大户的统一收购。与批发商不同的是,这种方式先由收购方到农村对农产品进行大量的收购,然后运到城镇里的农产品集散地转交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进行出售,交易成本也比较低。但这种方式的规模也是比较小,并且会出现农户与收购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对农民利益造成损害[5]。
  四是“企业+农户”模式。这是一种较为新型的销售方式,通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与农户签订合同,由农户进行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收购、加工、销售,并为农户提供帮助优化生产,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但由于农户的分散以及订立合同的效力不足,导致这种方式并不能发挥出他的优势。
  五是“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这种销售方式以合作社为中介,能将分散的农户统一管理,保护农户的利益,降低农产品成本。但由于目前合作社起步较早,规模较小,在销售过程中仍是企业占强。
  3.2流通载体体系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产品的流通载体是以农贸批发市场为主,多种载体并存的现状。在近30年的发展中,农贸批发市场为农产品交易流通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但由于其规划较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低,与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缺口,在新形势下其地位岌岌可危。
  3.3规范与支撑体系
  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各种问题都离不开其规范与支撑体系,农产品的信息不畅导致产销脱节、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市场不稳定都反映出农产品流通的信息体系建设落后[6]。
  4、对策
  4.1流通渠道的改进
  目前新型城镇化提出要构建城乡一体化,这对于流通渠道的改进带来了机遇。城乡一体化意味着城乡人口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对于农产品流通渠道来说能够扩大销售的规模,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通过集中农户、设置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型的农贸市场来扩大本地的销售规模,由于产业一体化使得从事农产品相关企业能准确掌握生产与销售的各种信息,在进行农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是就能提高效率。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与乡、乡与乡、城与城之间紧密联系起来,对于与农产品流通相关的物流来说起到了帮助作用。农产品的品质要求其配送要快速,这样对农产品进行二次加工时,其附加值会更多。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企业在农产品物流活动时提高专业化水平,依靠一体化带来的效应,提高产业效益与规模,同时又能促进农产品物流一体化进程,而且对于运输、装卸、加工、信管、中介等方面相互作用,从而可以形成一个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更有助于加速农产品流通速度。   4.2流通载体的改进
  在我国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流通不可或缺的载体,那么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化带来的规模效应,城与乡的联合使得农贸市场的货源量和销售量都能大幅提高。在农贸市场的管理上,由于城镇化带来的人口聚集,一些专业化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就能方便的参与到农贸市场的日常活动中,使其能规范经营,并且不断创新改进流通方式,使单纯的农贸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配送为一体的集散中心。
  在传统农贸市场得以发展的基础上,构建新的流通载体也是一条可行之路。新型城镇化加强了城镇之间的联系,一些新型的货运载体也可以为农产品流通所用。比如在国外就已经盛行的农资拍卖,以及电商交易,这样能公开、透明、合理的反映农产品价格以及供求关系,使农民合理规划生产活动,这些新型的流通载体能够使农产品流通换发新的活力,并且这些流通载体的管理也需要新型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对于流通市场的建设和维护,流通环节的监督与执行,以及相关规定的完善,既是农产品流通的必要条件,又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与难点。
  4.3规范与支撑的改进
  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信息化程度不强,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成为讨论的重点。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互动,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可以逐渐完善农村地区的信息工程,如信息网络的构建,信息收发制度,信息传播媒体(广播、杂志等)的建设,运用现代化的交流手段来改进农村地区信息流通的不足,既能保证农产品信息的时效,又可以确保农产品信息的质量。
  5、结语
  新型城镇化对于市场主体采取政府主导,这要求政府对整个市场环境有所了解,并能随时变通。对于农产品流通来说,可以更加完善相关规范与政策对流通过程进行监督与保护。由于提供公平、公正、均等、统一的规范化的制度环境,对整个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与完善都有帮助。
  参考文献:
  [1]单卓然,黄亚平.“新型城镇才”概念内涵、目标内容、规划策略及认知误区解析[J].城市规划学刊,2013(2):17
  [2]徐从才,唐成伟.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构建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2(4):6
  [3]华兴顺.推进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协调发展[J].理论建设,2013(4):71
  [4]张闯,夏春玉.农产品流通渠道:权力结构与组织体系的构建[J].农业经济问题,2005(7):28-35
  [5]任博华.中国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现状及优化建议[J].市场营销,2008(10):59
  [6]汪旭晖.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与优化路径选择[J].改革,2008(2):86
  作者简介:吴俊桦,吉首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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