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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经济学视阈下的中美互联网金融差异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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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現如今,随着全球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快速发展,应运而生了“互联网+”的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在此背景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互联网金融工具和产业内容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笔者以此为研究背景,基于网络经济学的视角下,对我国和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有效对比,进一步分析中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差异,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新时期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予科学的指导建议,更好地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网络经济学;互联网金融;中美对比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内涵
  互联网金融,其本质上是传统的金融行业与当前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有效融合,其大大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和金融工具,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并没有给予一个明确的解释,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传统金融产业的一种创新性营销模式,其在本质上并没有与传统金融产品存在明显的差别。同时也有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当下的互联网金融产业无论是在自身属性、金融产品结构还是交易方式等都与传统的金融行业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互联网金融代表了一种新兴行业的崛起。但是究其互联网发展金融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其并没有改变金融交易的属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充分实现了传统金融行业与现代化网络技术以及新型支付工具的融合,互联网金融不仅仅包含其所创新的金融业务,同时其也包含一些以互联网为依托的金融机构。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研究
  20世纪90年代,随着美国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就得以产生,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探索也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美国的学术界都将互联网金融理解为一种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传统金融行业的拓展,在美国网络技术发展的初期,以万维网为代表到网络技术公司开始逐步拓展自身的业务,逐步向传统的金融和商业领域进行产业延伸,基于此互联网金融得以发展,在1992年,美国第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成立,并开展了互联网理财的业务,随后其有效带动了美国证券和经济市场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给美国的实体金融行业带来很大冲击,随后也进一步推动了美国金融行业的改革,在此背景下美国很多商业银行也都纷纷拓展了自身的互联网服务业务,推出了各种网上理财产品。在1999年,很多后来网金融企业也都实现了电子支付与传统货币的有效衔接,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总的来说,美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大致分为了以下阶段:
  第一,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兴起,在这个阶段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得到了美国市场的广泛认知,并初步实现了美国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行业的融合,有效实现了美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拓展,另外在此阶段下美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呈现出垄断性发展的特点。
  第二,美国高科技下滑后互联网金融的理性发展。从2000年开始,美国我的高科技股票就呈现出明显下滑趋势,基于此美国对于高科技和信息产业的投资热度也都大大降低,但是其并没有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很多美国大银行也都进一步加快了银行业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发展,甚至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此阶段的主流行业,在高科技和信息产业的萧条背景下,美国学术界也进一步加深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进一步挖掘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问题,但是这种理论研究也为美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理性发展提供了依据。'
  第三,金融危机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出现,极大地影响了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此背景下,也迎来了转型的契机,随着人人贷等网络融资模式的兴起,让互联网金融行业有效去除了传统的中介化特点,其呈现出来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互联网融资由此诞生,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兴起给美国很多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大的资金帮助,这让美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水平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以及中美互联网的比较
  无论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史还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我国和美国都具有明显的差距,基于两国的金融发展历程、金融市场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相关历史资料的研究可以发现,20世纪90年代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带动下,互联网金融行业得以兴起和发展,并给自身的传统金融行业带来很大冲击,而此时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金融领域,我国的存贷款利率的管制都还没有解除,但是很多电子商务企业纷纷拓展了互联网金融的产业内容,与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相比我国互联网发展的背景和历程都相对复杂。
  中美两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差异还体现在网络的规模上,站在零售金融业务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零售金融网络规模巨大,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创业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随着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很多投资者都会选择互联网银行、网络基金销售组织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进行投资,近些年我国互联网金融主体的数量逐年提升,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在梅特卡夫定律的指导下,互联网金融企业还需要积极遵循用户规模至上的原则,创新自身的金融产品提升在金融市场当中的竞争力。另外,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从2013年开始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逐步兴起,并广泛吸引了社会投资者的关注,余额宝在本质上与美国的互联网货币基金还具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这种互联网基金产品在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让我国互联网金融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除此之外,在2014年我国兴起了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平台,第三方支付的兴起大大创新了互联网金融的产品结构,以阿里巴巴和腾讯为代表的移动支付平台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进步。
  四、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未来发展的思考
  通过对比我国与美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发现两个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差异,同时也暴露出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具体的改革和发展还需要全面落实以下几点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管理标准和依据
  在网络经济学的理论指导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更多地体现在行业标准的竞争上,无论是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还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行业服务标准,以此规范自身的金融服务,例如针对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中第三方支付的问题,为了有效地防范支付风险,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在互联网支付平台上其只是提供了小额支付和转账的服务,具有一定的限额要求,但是在行业的服务标准中如何来科学界定小额,很多企业都存在明显的争议,因此就需要相关的金融主体、金融监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的针对小额制定明确的标准,以此为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有效的参考,切实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二)全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首先,制定完善的监管标准和制度,从我国宏观的法律层面上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范围、主体以及手段能进行明确,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给予明确的职责划分,以此为日常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服务提供科学的管理标准。其次,现如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呈现出明显跨行业、跨领域的趋势,为了有效避免金融机构在拓展金融业务的过程中管理漏洞的出現,积极构建“一行三会”的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对现有金融产品、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服务的有效监管,这对于我国当前社会投资者来说为其提供了有效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大大降低了自身的投资风险,稳定了自身的金融收益,同时对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来说,也能切实保证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可持续。
  结束语
  综合上面的阐述和分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国际上的发展相对广泛,笔者以网络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对比中美两个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发展差异,其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以及发展过程中上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借鉴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手段和模式,同时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对未来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进行改革,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的最大社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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