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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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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城市化发展,保定市大批农村青壮年向城镇转移,农村空心化、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等问题日渐突出,乡村振兴遭遇发展瓶颈。吸引更多有志青年回归乡村,培养造就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发展才会生机勃勃。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民培育;保定市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8-0166-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1  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现状
   保定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但总体素质不高,难以满足乡村发展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匮乏,生产经营观念陈旧,生产方法滞后,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不高。
   2016—2018年保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7 486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 273人,青年农场主300人,生产经营型501人,专业技能型290人,专业服务型1 122人。
   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初见成效。一是进一步宣传了党的惠农政策。通过培训,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农民深刻感受到了惠农政策的温暖。二是农民参训积极性不断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更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农业生产实际,许多地方出现了农民争着学、抢着学的现象。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所讲授的知识和技术,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受训农民普遍反应良好。四是促进了当地产业发展。按照“开办一个专业、培育一批带头人、致富一方群众、壮大一种产业”的培训思路,围绕特色产业,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性,有力推进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发展。
  2  当前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问题
  2.1  培育对象遴选
   在培育对象遴选上,18~45岁人数所占比例略低。培训大多以50岁以上群体为主。培训对象年龄偏高,文化素质偏低,接受新生事物慢。
  2.2  培训经费及政策扶持
   在培训经费及政策扶持上,保定市财政紧张,未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組织实施。一些扶持政策无法落实,难以调动农民参训积极性。
  2.3  培训教学
   在培训教学上,各部门培训缺少必要的沟通,缺乏统一规划和设计,造成容易组织人员的地区重复交叉培训、不容易组织人员的地方无人培训的情况,浪费了培训资源。此外,参训农民文化素质和理解能力差别较大,在教学上较难集中统一。
  3  加强保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
  3.1  整合资源,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各级政府要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整合农业、教育、人社和财政等部门,统一调度,相互配合。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在以各级农广校为主要培训实施主体的同时,充分发展社会化培育机构的作用。鼓励当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培育工作。
  3.2  严密组织,精准遴选培育对象
   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认定标准。将学历高、技术强、创业心强的本土年轻农民及农业大户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培育一批敢为人先、经营有方的先进农民典型。各示范县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畜牧、水产、林业、供销社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安排专人进园、到场、入户,对培育对象建立信息数据库。
  3.3  创新方式,强化培训效果
   一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做好需求调研,根据当地情况及农民需求,科学确定培训内容。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各培训基地要灵活办学,结合农业产业特点和农民需求,既方便农民培训,又不耽误农业生产。既可以集中到县城统一办班,又能把培训班办到乡镇、村组。既可以提供科学、系统、有组织的理论学习,又可以到田间进行现场指导。三是开展分类培训。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不同人群设定不同培训内容。四是加强跟踪服务。在培训结束后定时对学员进行回访,帮助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
  3.4  加大培育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大力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等参与投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解决农民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整合现有惠农政策,制定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贷款、减免相关税赋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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