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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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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是我国”十三五”期间一项重大内容。宁夏自2017年开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改革,积极推进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本文对宁夏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并从工作机制、证后监管、信息化平台、培育第三方服务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4-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4.125
  Abstract:Implementing pollutant permit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13th Five-Year Plan of China. Ningxia has been implementing pollutant permit since 2017.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of implementation of pollutant permit in Ningxia,and try to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e problems through establishing collaborative working mechanism,improving regulatory systems,building information platform and developing the third-party services.
  Key words:Environmental management;Pollutant permit;Delicacy management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构建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自此,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正式走上环境管理舞台,使污染源管理趋于精细化、现代化。
  1 当前污染源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准确详细地掌握企业生产及排污行为是环境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叶维丽[1]等认为生态环境部门所掌握的企业排污行为与精细化管理仍存在差距,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管理部门定位不清、角色不明。传统监管模式使得生态环境部门承担了企业部分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治污、排污的相关责任,企业守法积极性不强,主体责任难以得到落实。尽管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部门及排污单位的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但是环境质量改善的效果有限。
  二是污染源监管制度衔接不到位,排放量数出多门。生态环境部门针对企业建设运行各个阶段不同的环境管理需求,制定多项环境管理制度,依据不同的制度要求收集多套污染源数据,计算口径、方法不一致,上报排污量数据存在差异,给制定推行环境管理和减排政策带来困难。
  三是对非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不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多聚焦在对重点污染源的管理上。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不断提高排放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但对非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较为松懈,甚至未纳入管理。
  因此,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系统、科学的环境管理体系,理清责任主体,实现数据一体化的“一证式”污染源管理是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2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许可制现状及问题
  200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发关于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始对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探索。随后,有关规定陆续出台。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 核发条件以及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2018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基础上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已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对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范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和违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要求企业须承担自行举证、自行申报的义务,从被动管理转为主动自我监管。国家层面统一部署排污许可制工作后,自治区稳步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截止2019年12月,全区共核发排污许可证632张,涉及火电、石化、造纸等41个行业,依据各行业产排污特点划分排放口类型,实施排污口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双管控,基本实现排污口的精细化管理。
  在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2019年对部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执行情况核查,重点检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中污染因子、执行标准、许可排放浓度限值、许可排放量限值、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与技术规范的符合性,检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数据、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证后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部分持证企业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执行的情况。例如漏测排放口、主要污染因子未测、监测频次达不到要求、自行监测信息公示不规范;执行报告填报内容不完整、填报时间滞后;未建立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台账、管理内容、记录、保存等不规范的问题。
  为最大限度发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体系的优势,在改革进程中,应该更多关注如何开展、规范证后管理,而不仅仅是关注发证。
  3 利用排污许可制促进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作为企业生产运行阶段唯一的环境行政许可,排污许可证可以看作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为使这项制度充分发挥作用,不能仅停留在核发阶段,更需要多部门的紧密配合,特别是核发部门、执法部门与监测部門的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并规范证后管理。可从自治区层面制定排污许可制管理有关工作规程,明确核发部门、执法部门、监测部门等相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搭建部门间便捷、顺畅的沟通机制和交流平台。   3.2 完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制度体系
  对排污单位开展依证监管是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重点。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证后监管制度体系是排污许可制在固定污染源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保证。目前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的规范尚未出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违规情形及罚则不够具体,执法过程中执行相关处罚存在一定难度。建议自治区层面制定违反排污许可证有关要求的处罰实施指南,明确各项违规情形及罚则。进一步制定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指南,指导基层执法部门制订排污许可证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和要求,推进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的规范化、执法检查常态化,将工作重点向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管转移。
  3.3 建立一体化、信息化污染源联动管理平台
  目前,“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平台”通过申领与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企业的产品产能、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排放口信息及管理要求等信息进行采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数据库。下一步,需加强对排污许可信息的分析和应用。一是建议与国家数据进行对接,建立自治区排污许可证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深入挖掘固定污染源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将这些信息数据应用于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监管方式,以排污许可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许可信息、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移动监察、监测系统的数据交换、信息联动,实现从排放口到移动监测、监察的全流程监管和闭环管理,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精细化、定量化管理。
  3.4 培育第三方咨询和服务市场
  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管理体系,提高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对生态环境部门和排污单位都提出很高的技术要求。排污单位环保工作人员欠缺,专业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需要更加专业的团队提供高效的服务。引入第三方,以环境管家的模式协助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的各项要求,有助于加强许可证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专业性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效率。
  4 结语
  排污许可作为一项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大改革,是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在推进排污许可制工作过程中我们需及时总结不足,主动应对问题,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并且适应地方管理的排污许可制管理模式。强化各部门联动,建立高效的核发工作机制,健全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制度,完善一体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并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和服务是有效推动排污许可制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落实好排污许可制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排污许可制度精细化管理优势,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叶维丽.推进排污许可制的八项创新[N].中国环境报,2017-02-07(003).
  [2]邹海英,陈文韬,袁素芬,等.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探索[J].四川环境,2019,38(02):129-133.
  [3]侯正伟,李建新.一证打通,还要做好哪些衔接?——关于深化改革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的几点思考[J].中国生态文明,2018(04):46-51.
  [4]魏峻.上海市排污许可制信息化管理实践[J].环境影响评价,2018,40(01):42-44.
  收稿日期:2020-02-14
  作者简介:王萌(1991-),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研究方向为排污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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