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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南繁基地现状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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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疫病监测是动物防疫的重2015年10月28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海南省政府联合印发了《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南繁规划》)。《南繁规划》分7个方面对海南科研育种基地的发展现状、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与土地利用、建设任务、资金需求、运行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规划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对南繁事业的高度重视。南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将对加快提升我国种业科技水平、保障国家种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辽宁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本省实际,认真落实好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加强国家级种子基地建设的管理。
  近年来,我省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和南繁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南繁工作的顺利开展。
  1取得的主要成绩
  1.1南繁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
  2006年2月我省成立了新一届南繁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农委主任、省农科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农科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由原省种子管理局良种推广处和辽宁省农科院农作物海南育种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南繁指挥部把农作物种子南繁基地建设,放到全省种子产业发展的核心地位对待,南繁指挥部特别是指挥部办公室经常研究基地建设情况,指导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南繁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4年和2015年,省南繁指挥部总指挥、副省长曾两次率领有关部门,到辽宁省农科院海南育种基地考察调研,并主持召开省南繁指挥部现场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全省种业发展及南繁基地建设有关工作。会议听取了省南繁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海南育种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推进辽宁种业发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详细部署。
  为贯彻落实《南繁规划》及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辽宁省南繁基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6月,我省成立了辽宁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省发改、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推进规划落实。2019年1月2日,在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调整辽宁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的请示》中提出,今后辽宁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均由职务出任的原则。即南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担任。组成人员包括省农科院院长、省农业农村厅分管种业管理处的副厅长、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1.2南繁基地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
  截至2019年底,我省共有辽宁省农科院、丹东农科院、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辽宁雷奥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丹东登海良玉种业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在海南省三亚市、乐东县等地建立了固定的南繁育种基地。基地总面积2267.3亩,建筑总面积27554平方米。建有科研生活楼、作业室、种子试材储藏库、晾晒场、挂藏场地、网室、泵房和田问渠道等灌排设施。配备了科研用车、拖拉机与配套农机具等设施。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十五”以前用于南繁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资金为333万元。“十三五”期间达到1235万元。截止目前,全省有固定基地的29家南繁单位,用于南繁基地建设的总投入为15614.4万元。其中省发改委、省财政等部门投入的项目资金总额在5400万元以上。
  1.3南繁管理与服务明显加强
  近年来,我省多次在海南召开全省南繁工作会议。会议对全省南繁工作进行不断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并对在南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相关领导充分肯定了南繁工作在确保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要求各市要积极加大南繁基地建设资金投入,稳定用地政策。
  省南繁办每年对全省南繁单位各种信息进行统一调查登记,到各南繁单位所在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2013年11月10日,海南省遭遇了第30号超强台风“海燕”的侵袭,我省海南育种基地遭受了极为严重的损失。灾情发生后,辽宁省种子管理局局长率领专家组赴海南实地调查灾情,起草了《关于我省南繁育种基地遭受超强台风侵袭受灾情况的紧急报告》以及《关于我省南繁育种基地遭受超强台风“海燕”侵袭受灾补贴资金的请示报告》。在省南繁指揮部的高度重视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我省7家国有南繁单位的资源损失和灾后自救给予了资金补贴。
  《南繁规划》实施以来,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及南繁办负责人积极参加国家南繁领导小组和海南省南繁局组织召开的南繁工作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南繁基地建设进展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南繁工作的法规及政策文件,将南繁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及时发到全省南繁工作群中,让全省南繁工作者及时了解国家的南繁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指导南繁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9年3月初,省种业发展中心对全省有固定基地的25家南繁单位进行了走访,认真了解各南繁单位在海南的科研育种及生产生活状况,倾听企业对管理部门的需求和呼声。
  2019年12月,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国家南繁会议期间走访了我省有代表性的南繁基地,了解省农科院等国有科研单位和在全国种业处于领先地位的民营种子企业的南繁科研及设施设备建设情况。省种业发展中心领导到乐东抱孔洋基地进一步了解配套服务区建设情况,并与8家南繁单位一起在海南生物育种专区基地选地,为指导我省南繁单位进驻服务区及开展生物育种工作打下基础。
  2南繁基地基本情况
  2.1基地分布情况
  目前我省共有35家育种单位和种子企业在海南进行南繁育种。南繁总面积1919.2亩,南繁人数293人。
  全省南繁单位主要分布在三亚市崖城镇、乐东县所辖乡镇。其中南繁基地在三亚市崖城镇主要有铁岭先锋、东亚种业、丹东农科院等14家单位,基地面积合计648亩。在乐东县主要有辽宁省农科院、沈阳雷奥、铁岭玉河等21家单位,基地面积合计1271.2亩。   2.2固定基地情况
  我省目前共有29家单位在海南省建立了固定的南繁育种基地,总占地面积为2267.3亩。
  按固定基地规模划分,面积在500亩以上的1家,为辽宁省农科院。200亩以上的单位有1家,铁岭先锋种子研究有限公司。100~200亩的单位有4家,包括铁岭玉河、丹东国斌、东亚种业、金刚种业。50~100亩的单位有8家,包括华玉种业、沈阳雷奥、北票兴业等。50亩以下的单位有15家,包括良玉种业、沈阳市现代农业研发服务中心等。
  按租地年限划分,租地年限20年以上的单位9家,合计面积1052.8亩。租地年限15~19年的有5家,合计面积237.4亩。租地年限10~14年的有5家,合计面积269亩。10年以下的单位10家,合计面积708.1亩。
  按单位性质划分,全省拥有固定基地的29家企业中,国有科研单位有7家。它们是辽宁省农科院、沈阳市农科院、抚顺市农科院、丹东农科院、锦州市农科院、铁岭市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基地面积合计815.7亩,占全省固定基地面积的36.0%。
  2.3南繁用地情况
  2019~2020年辽宁省南繁最新统计,全省共有35家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在海南进行南繁育种,南繁总面积为1919.2亩。其中品种选育面积1028.4亩,占总面积的53.6%。种子繁殖面积786.3亩,占总面积的41.0%。种植鉴定面积104.5亩,占总面积的5.4%。南繁作物有玉米、水稻、大豆、高粱、谷子、花生等6种大田作物和蔬菜作物。大田作物面积1869亩,占总面积的97.4%。
  3国家南繁核心区新建基地用地及需求情况
  目前我省11家南繁单位在国家南繁规划核心区新建基地,共租用科研用地201.13亩。其中乐东县抱孔洋基地140亩,生物专区基地61.13亩。配套设施需求总面积3120平方米。其中乐东县抱孔洋基地1460平米,生物专区基地1660平米。目前,乐东县抱孔洋基地140亩科研用地,涉及我省3家南繁单位,土地租金308万元已经全额支付,并已投入使用。生物育种专区的61.13亩科研用地,涉及我省8家南繁单位,土地租金首付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完毕,科研用地预计在2020年9月后可投入使用。
  4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4.1任务更加艰巨
  近年来,南繁育种步伐加快,粮食作物品种选育稳步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品种选育迅速扩大,种子生产科研单位稳定增加。这些变化进一步表明了南繁在新时期所处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更加艰巨。
  4.2基地基础设施薄弱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南繁科研和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基础建设仍然薄弱,科研设备、种子脱粒、烘干设备缺乏,科研手段还相对落后。部分南繁单位还没有稳定的南繁基地,每年都面临着重新寻找基地的难题。
  4.3营商环境有待改善
  由于海南省外来人口较多,人员结构复杂,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有些南繁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育种资源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了南繁基地合同纠纷、田间偷盗试验材料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企业南繁基地的道路交通凸凹不平,多年没有解决,给南繁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4.4负担日益加重
  好多南繁单位,每年因本单位南繁基地的科研用地不足,需要到农民手中重新租地,地租费用年年增加。向农民租地,农民无法出具正规发票,企业只好去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无形中提高了管理成本。基地临时雇工费连年不断提高,企业用工费用加大。种种问题不断增加企业的南繁费用。近年来,一些南繁单位因不堪重负,被迫停止了南繁。
  5工作建议
  5.1进一步强化对南繁工作的组织领导
  按照辽宁省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省南繁办协调国家南繁办、当地政府及我省各南繁单位,积极争取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帮助。协助南繁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解决他们南繁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提高南繁管理服务水平。
  5.2加大南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重视和加强南繁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多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幅度增加对南繁工作的投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项目资金的支持,充分利用我省在海南建设的省级农作物种子田问检验鉴定站,整体提升我省种子南繁种植鉴定能力。对主要南繁单位予以重点支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仪器加工设备。对全省有关农业科研、示范、开发、推广项目的资金也适当向南繁工作倾斜。
  5.3加大南繁植物检疫工作管理力度
  全省各南繁单位应主动检疫登记,配合检疫监管,服从检疫检查。要建立健全检疫工作机制,严格检疫标准,规范检疫秩序。指导南繁单位建立无检疫对象的良种繁育基地,对调出的种子必须进行产地检疫,确保农业生產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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